這世上,總有一些人比你機靈。
剛畢業的那會兒,室友們約好,大家都不去找正規工作,靠打零工餬口。
有一天,我無意中看到小紅的勞動合同,有些奇怪,她不是說不找正規工作的麼?怎麼會有勞動合同?
小蘭也簽了勞動合同,而且簽了兩家。我問小蘭:“你同時簽了兩份勞動合同,會不會違法?”
小蘭說:“偷偷籤的,我打算退了一家,只去一家上班。”
小紅和小蘭都找到了工作,只有我沒有,我太相信她們了。
小紅問我:“我想要回學校宿舍拿一本書,你能陪我去嗎?”
這有什麼不能的?我欣然陪她去了。
到了校門口,小紅書說她一個人進去就可以,讓我在門口等一下。
正是這短暫的分別,小紅髮生了意外,她還未走到宿舍,因爲一場意外,去世了。
我眼睜睜地看着她的生命在我面前流逝卻無能爲力,我手足無措地撲上去,傷心不已。
此後的幾天,我難過得不想說話,沒有心情做任何的事。
上天看到我這樣傷心,決定再給我一次機會,重頭來過。
畫面一轉,切換到我陪小紅回學校的路上,小紅不記得那場死亡,我卻記得清清楚楚。我把這件事對小紅說了,勸她不要回宿舍。
小紅聽後,微笑着對我說:“不礙事的,我避開你說的危險,就不會出意外了。”
我當時也這麼認爲,就放心地讓小紅一個人回了宿舍。
小紅果然躲過了意外,從宿舍裏拿到書,出來了。
可就在她即將走到我面前時,意外還是發生了,她又死了。
我再次傷心不已,寢食難安。
上天見此,又給了我一次機會。
這一次,我跟小蘭一起勸說小紅不要回宿舍,並從包裏掏出了她的書:“你要的書我幫你取來了,你不用再回宿舍了。”
小紅說:“可是,包書的絲綢還在宿舍裏,我要將它取回來。”
說完,小紅又回了宿舍。
回宿舍前,我們對她千叮嚀萬囑咐,把所有可能發生的危險都告訴她,讓她小心避過。
小紅聽了我們的話,一一避過所有危險。
就在她快要回到我們身邊時,大家都送了一口氣,終於安全了!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此時有一輛大卡車從馬路上開過,將我身後的小蘭撞死了。
小紅得救了,小蘭卻死了。
相比於小紅,我與小蘭更要好一些。
她去世了,我又哭得不能自已。
但前兩次小紅的死花光了我所有力氣,等到小蘭死了,我雖在哭,卻沒之前那麼難過。
原來,有的意外並不是意外,躲不過。
如果說百分之五十的癌症是由基因決定的,那麼百分之五十的意外是由什麼決定的?
是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