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掙下500萬家業,妻子癱瘓被逼淨身出戶,因百萬遺產父女成仇

俗話說:“久病牀前無孝子”,照顧一個癱瘓的成年人,三年五載或許還能做到無微不至,但是10年以上,沒有不心力交瘁的吧。但人之所以爲人,就在於有一份情、一份愛,更有一份毅力與堅韌。

難捨父母的養育之恩,所以,再苦再難都會堅持;難捨夫妻情分,所以,再累再痛都不會放棄。

當然,我們誰也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指責別人,難以堅持可以理解,但“趕盡殺絕”卻令人不恥。

夫妻掙下500萬家業,一場意外令妻子癱瘓在牀

1986年,20歲的毛冬英在村裏唱戲,出衆的容貌讓她很受歡迎,追求者很多。而16歲的小夥子黃思漢也非常喜歡毛冬英,爲了贏得毛冬英的芳心,黃思漢沒少下功夫。

常言道“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男追女這件事情上,往往也是如此,女人總是比男人更容易感動,往往誰對她好,她就會考慮跟誰。最終,黃思漢抱得美人歸,兩人的婚姻始於美好的愛情,相信黃思漢是真的愛過毛冬英的。

兩人結婚後,夫妻同心,好好過日子。毛冬英生育了3個孩子,兩女一男,生活充滿奔頭。黃思漢也是一個勤快人,爲了把日子過好,他就在路邊搭了一個帳篷,給人修車,妻子毛冬英負責管賬,夫妻店就這樣開起來了。

夫妻兩人都是喫苦耐勞的人,捨得力氣,爲人活泛,生意越做越好,越做越大,他們買下了塊地皮,蓋了一個修理廠。最終,掙下了500多萬的家業。黃家也成了鎮上人人皆知的“汽配大王”。

如果故事到此結束,真是不得不佩服毛冬英當年選擇愛人的眼光,窮小子變成了大能人,好日子在後頭。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啊,一場意外竟卻瞬間剝奪了這個家庭的幸福,甚至最終變得支離破碎,父女反目成仇。

2006年的一個晚上,黃思漢和妻子毛冬英幹完一天的活,準備回家。他們像往常一樣,夫妻倆一起關閉修理廠幾百多斤的鐵門。但是,這次大門卻突然倒塌,一下子砸在了毛冬英的身上。

雖然搶救及時,但毛冬英卻再也站不起來了,肚臍以下都喪失了知覺,只能終日癱瘓在牀。

一開始,黃思漢沒有放棄,他帶着毛冬英四處看病,聽到哪家醫院好,就去哪裏看。毛冬英還在一所空軍醫院,進行了幹細胞移植。黃思漢說自己爲了給妻子治病累積借了30多萬的高利貸,他還清晰地記得“當時是2分5的利息”。

黃思漢這樣堅持了7年,毛冬英的病情依舊沒有好轉。而常年臥病在牀,讓她失去了安全感,對黃思漢的控制慾越來越強。每天都會給在店裏上班的丈夫打無數個電話,問這問那。

其實,毛冬英的這份“疑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她已經失去了自理的能力,餘生只能依賴丈夫生活,越是這樣,就越害怕失去。更重要的是,黃思漢在妻子生病後幾年,僱傭了一名叫王麗華的女人在店裏幹活。可能就是這個女人的存在,令毛冬英預想到了最壞的結果,所以想死死抓住丈夫。

但在黃思漢的心裏,也有自己的苦。他覺得,自從妻子生病以來,他就是在爲一家人服務,早已不堪重負。他要照顧病人,還要掙錢讓3個孩子上學,他只能每天腳不離地地幹活,拼命賺錢。

他說自己從來不捨得買一件好衣服,他的這些付出包括自己的一個叔叔還有公司的人都是知道的,周圍的人都知道他很樸素的。

視頻中的黃思漢穿着一件破舊的綠色上衣,鬍子拉碴,滿身油膩,這就是他的日常狀態,這樸素這一點上,相信他說的是實話。

黃思漢想另娶,逼毛冬英淨身出戶

堅持了7年,黃思漢累了,他想有人幫他一起承擔這份重擔。最終,他還是做出了這個決定——另娶。他和妻子毛冬英說:“我找一個行不?你就當姐妹看待,萬一我有病,像你一樣,怎麼辦?”

從黃思漢的陳述看來,他當時似乎沒有因爲想再娶而拋棄毛冬英,只是想自己多一個“幫手”。但是,已經癱瘓7年的毛冬英對此堅決不同意。於是,兩人開始了長達3年的冷戰,誰也不肯讓步,夫妻之間的矛盾越積越深。

黃思漢對毛冬英的態度也是從這時開始轉變的,兩人冷戰期間,毛冬英的病情加重,黃思漢對她漠不關心。其實,黃思漢還是希望能夠得到妻子的同意的,從他隔三差五就給小女兒發送的短信中可以看出來。

“你和你媽說我娶了那女的,我會照顧你媽的。你再好好和她說,實在她不同意,我只有那樣做絕路,我現在生不如死,你們想過好生活就不要逼我。”

看到這裏,作爲一個旁觀者,對於黃思漢當時的處境,還是會給予同情的。畢竟,他已經堅持了7年,雖然稱不上仁至義盡,但做的也還算不錯了。他有以後的日子要過,誰都不是聖人。雖然我們在舉行婚禮的時候,會承諾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會對愛人不離不棄,但日子終究還是會歸於柴米油鹽的瑣碎之中,總要喫喝拉撒睡啊。

但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忽視另一個人的存在——王麗華,那時她早已在黃思漢的修理廠上班了,黃思漢也多次向她示好。

不禁想到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中,羅子君的媽媽找第三者凌玲時說的那段話:你說他們的婚姻早就有問題,但不也還在湊合着過嗎?怎麼你一出現陳俊生就不湊合了呢?

“他們的婚姻本來就有問題”,這的確是很多第三者理直氣壯的理由,還常常把自己扮演成“拯救者”的身份——男人陷身在水深火熱的不幸的婚姻之中,是她的出現幫助他們獲得瞭解脫。

試想,如果沒有王麗華的存在,黃思漢是不是就不會這麼堅決,這麼着急的要與毛冬英離婚呢?

毛冬英對於丈夫和這個女人的關係早有察覺,她堅決不離婚,可能也是不想把這份家業拱手相讓吧。

如果說黃思漢那時的想法還能夠被人理解的,但他後來的所作所爲卻做得太絕了。

他不僅逼毛冬英離婚,還要求她淨身出戶。大女兒黃春花無法接受父親的所作所爲,她稱父親可以不顧與母親20多年的夫妻情分,不惜同歸於盡,也要迎娶王麗華這個女人。

對於黃思漢的瘋狂行爲,黃春花說:“他真正做過,弄過爆炸,擰開了兩罐煤氣,兩罐氧氣,還有25公斤的汽油,放在整個家裏,要點火實施爆炸,周圍的鄰居都嚇的不得了。”

可即便黃思漢做出如此趕盡殺絕的事情,毛冬英還是堅持不離婚。但沒過多久,毛冬英的病情卻開始惡化了,需要錢動手術。這時的黃思漢已經鐵了心要和妻子離婚了,他堅決不給妻子一分錢治病,對她的病情也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黃思漢的這種態度起了作用,毛冬英爲了要錢治病,被逼去法院起訴離婚。最終,法院的一紙判決終結了他們24年的婚姻。按照法院的判決,毛冬英分到了百萬資產,但是黃思漢卻拒不執行判決書,一分錢也不給毛冬英。

不僅如此,黃思漢還威脅審判長以後沒有好日子過,“說要弄死他之類的”。在大女兒黃春花看來父親“眼裏只有自己的利益,如果誰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即使是合法的,他也不贊成,不認同。”

毛冬英立下遺囑,百萬遺產令父女反目成仇

最終,毛冬英因沒有拿到救命錢,含恨去世了。毛冬英在家“等死”的那段時間非常的痛苦,她留下了一份遺囑,要自己的所有遺產全部留給大女兒黃春花。

毛冬英爲什麼一毛錢也不留給自己的小女兒和兒子呢?

原來,毛冬英病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後,都是黃春花夫婦在照顧她,而她的小女兒和兒子一直沒有來看過她。

經司法所工作人員證實,毛冬英一開始是想給她兒子一點的,但是兒子一直沒有來看她,“他不照顧她,看都不看一眼”。最終,毛冬英就做出了這樣的決定。

母親的去世,讓黃春花悲痛欲絕,也對父親恨之入骨。於是,她拿着遺囑,帶着記者,去找父親,要爲母親找回公道。

對於這份遺囑,黃思漢認爲它是假的,並不是毛冬英的真實想法。因爲兒子和小女兒都還在讀書,他們兩個人怎麼沒有繼承權?

黃思漢不僅不承認這份遺囑,還聲稱現在正在告司法局公證人,“已經搞到司法廳去了”。

記者對黃思漢解釋說,毛冬英之所以要把全部遺產給大女兒黃春花,是因爲當時她生病的時候,他和兒子、小女兒都沒有管她,只有黃春花在照顧她。

黃思漢馬上反駁說兒子和小女兒都在讀書,兩個人都沒成年,怎麼去照顧?而自己曾經打了幾萬塊錢給毛冬英治病,還給毛冬英買了醫療保險。

黃春花馬上說第一次生病的時候有,第二次就沒有了。而黃春花的丈夫,在一邊說沒有買醫療保險。這可惹怒了黃思漢,他上來就要打大女婿,還一邊說着“我砍倒你”,飛快的跑去找“傢伙”,被記者緊緊拉住,他才住手。

大女婿指責他“不治老婆算什麼?”黃思漢卻說大女婿是爲了自己的利益“就是爲了錢”纔來找他。大女婿堅定地表示“自己不要,捐給國家,就是給媽媽討回公道。”

黃思漢一再強調,這些家產都是自己的血汗錢。女兒黃春花指責父親“養小三”,“小三有什麼血汗,媽媽生病了,錢都成小三的了”。

黃思漢認爲遺囑的事情都是女婿在背後搗鬼,而黃春花認爲,自己的家最終變成這副模樣,都是因爲父親養在家的小三王麗華造成的。

黃春花指着王麗華說“你打了我媽媽”,王麗華拒不承認,兩人越說越氣,最終扭打在了一起。

黃春花解釋說自己只是來這裏打工,但是毛冬英卻天天來罵自己,當時黃思漢確實對自己有好感,是她提出讓黃思漢去徵求毛冬英的意見,“她同意,我就可以。不同意,就算了。”

對於這番說辭,黃春花堅決不接受,她認爲王麗華明知道毛冬英的存在,卻賴在修理廠不走,就是想霸佔原本屬於媽媽的一切。

“永遠不能原諒,遺產捐給國家,要爲媽媽討回公道”

記者詳細地詢問黃思漢,他是什麼時候和王麗華在一起的?黃思漢堅決說自己沒有婚內出軌,他是在毛冬英去世後,才和王麗華在一起的。他越說情緒越激動,“你再說我就談不下去了,我覺得是冤枉,我真的忍耐不了了”。

說着,他開始不停的給記者下跪,轉頭又飛快的跑出去,嘴裏說着“我可以死給你看”,他拿起一把菜刀,要以死明志,證明自己說的是實話。

記者跟着跑出去,緊緊地拉住他,一遍一遍地對他說“我相信你了”,這樣才使他平靜了下來。王麗華及時出現一邊說着“他不會說假話”,一邊把黃思漢手中的菜刀拿走了。

此時,毛冬英已經去世半年多了,黃思漢依舊不同意執行遺囑,堅決不把百萬資產給大女兒。他聲稱自己已經請了律師,要走法律程序,“她三姊妹怎麼分都可以”。

他堅信法院不會按照遺囑把遺產全部給大女兒,如果那麼判了,他就會“到高院打一輩子官司”。總之,他不同意遺產是大女兒一個人的,必須是三個孩子的。

而黃春花也堅決不讓步,因爲母親臨死前的樣子一直縈繞在她的腦海中,“我母親去世的時候,眼睛都是睜開的,閉了兩次才閉上,她不甘心”。不僅如此,她一直覺得,當初要是能有這筆救命錢,或許母親還會多活一些日子。

黃春花還說:“媽媽去世不到兩個小時,爸爸就用媽媽的遺體來爭家產,妹妹也說他一點夫妻感情都沒有。”意思是黃思漢不讓毛冬英下葬,除非黃春花放棄這個遺囑。最終是在縣政府的協調下,黃思漢才讓去世十多天的毛冬英下葬。

經歷了這些,黃春花對父親已經徹底絕望了。現在的黃思漢,在她的眼中不過是“一個陌生的仇人”。所以,她不會讓步,要爲母親討回尊嚴。

爲了證明自己不是爲了要這份百萬遺產,而是爲了母親毛冬英。黃春花決定把這筆遺產捐給國家,“我想讓國家奪回她的尊嚴,守護她的勞動成果”。

最終,在記者的調解下,黃春花做出了讓步,她說自己願意協商,只要父親能夠到母親的墳前,給媽媽道歉,她會原諒爸爸,但也只是心裏不恨他,不想跟他再有接觸了。

當記者像黃思漢傳達了黃春花的想法之後,他爽快的答應了到墳前道歉的要求,也同意給大女兒應有的補償。不過,他要求黃春花要主動放棄遺囑。

黃春花表示只要弟弟也給媽媽道歉,她願意把這些東西給他。因爲當時,在媽媽最想弟弟的時候,弟弟也沒有給媽媽打電話。但她也就能做到這個份上了,不會和他和好,因爲自己的心真的已經傷透了,“我不想有這份親情”。

黃春花說:“不是說有血緣關係,就一定要在一起,而是看一個人有沒有良心,有良心不是血緣關係都可以相處的很好。”

黃春花的意思是自己願意和解,也能放棄遺囑。但是,在情感上他不會原諒父親的,“我已經把他當做陌生人,很多事情,傷了我的心”。

女兒已經拿出了最大的誠意,想和父親解決這個矛盾。但是當黃春花和記者來到黃思漢的修理廠時,黃思漢卻變卦了,他又多了一個條件,就是女兒黃春花要向他的女友王麗華道歉,還說“她打王麗華”。

當聽到黃春花堅決說自己沒有必要向王麗華道歉時,黃思漢馬上暴躁了起來,吼道:“你不要談,免談,你這麼老大!你去告,告到哪裏隨你!我也可以告你,告到沒命都可以!”

父女倆又爭執了幾句,便不歡而散了。

最終,黃春花決定誓死維護母親的百萬遺產,“捐給國家,強制執行下去,一定要奪回來。”爲此,她來到了當地的慈善總會,想要把母親的遺產正式捐給國家,她覺得這樣就能爲母親挽回顏面。

情感分析:

“人活一口氣”啊,可這一家三口每個人的氣性都太大了,都太固執了。

如果毛冬英能夠念及黃思漢照顧了自己7年的情分上,做出讓步,與他和平分手,讓黃思漢也能減輕一下身上的負擔。黃思漢也許就不會做得那麼絕,要逼她淨身出戶,還不執行法院判決。

如果黃思漢能夠念及多年的夫妻情分,在愛上新歡之後,對毛冬英還有一份溫情,不這麼極端,也不至於夫妻成仇,父女反目。

如果黃春花在心疼母親的同時,對父親多一份體諒,對弟弟妹妹多一份包容,不讓自己活着仇恨之中,或許就不會如此決絕。相信沒有哪個愛孩子的媽媽,想讓自己的孩子像黃春花一樣每日奔波在“爲母討公道”的路上,不能過安穩的生活。

家,本來應該是最溫暖的港灣,爲何變成了彼此傷害的戰場?意外是不可控的,但既然已經發生了,還是應該用對家人的愛來面對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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