刖人使守囿

我們常說“踊躍”一詞,“踊”和“躍”都是是向上跳的的意思。“踊”在古代還指一種鞋,給缺了一隻腳的人穿。我猜類似增高鞋,底比較厚,穿後可以和健存的另一隻腳找平。有個成語“屨賤踊貴”,是說“踊”比一般的鞋貴,問題是爲什麼有那麼多人缺腳要買“踊”呢?這就要說說古代的肉刑。

“看什麼看,我臉上又沒有字”,常聽人這麼說,我理解這是“我是好人”的代名詞。刑有五,最輕的一種“黥”,就是用針刺面,再塗以染料,走到天邊海角都會被辯識出來是壞人。大家熟知的宋江臉上就被刺了字,後來還是請安道全去掉的。那個法家商鞅,因爲太子犯了罪不好處罰,就“黥”了太子的一個老師,他還割了太子另一個師傅的鼻子,這是又一種刑罰叫“劓”。

“刖”是第三種刑,肉月旁,古代“月”字通“肉”,右邊是“戳刀”,合在一起即用刀砍下塊肉,具體就是砍掉一隻腳,很殘酷。這就解釋了爲什麼“屨賤踊貴”了。

五刑的最後兩種,一是司馬遷所受之“宮刑”,另一是“大辟”,即死刑。

被施刑後的人還是要給予出路的,比如讓“黥”過的人去守城門,“劓”過的人守邊關,區別何在?也許“劓”比“黥”看上去更恐怖,嚇唬敵人比嚇唬自己老百姓更重要吧。

受過刖刑的人也被安排了一種工作,就是守“囿”,“囿”指養動物的園子,供王者狩獵娛樂,相當於讓犯人看管王的動物園。

昨天去清藝博,看到山西博物院著名國寶“刖人守囿車”

車很小,上有立體動物14尊:頂部一隻小猴,它也是頂蓋的把手,小猴被四隻鳥環繞,小鳥可以靈巧地轉動,四角各一隻熊,前後有虎趴在車壁上,下面兩隻虎抱住了四隻小輪子,使得這部六輪車看上去像部兩輪車。車側開門,把門的就是那位“刖人”,他持柺杖,失去了左足

寶貝出土於聞喜縣,考古學者攜帶它去太原的途中還發生了有驚無險的故事。

國寶會說話,它告訴我們《周禮》上的記載“刖人使守囿”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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