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若是流氓地痞主動拿命來對我好,我是不是也要以身相許?感情從來都不是錢貨兩清的買賣。我對你好你就得接受我否則就是忘恩負義不要臉?不是的,感情裏沒有這樣的道理。”
她不懂爲何一定要尋個所謂合適的人去成親,不懂婚嫁的意義在哪裏,難道婚嫁的全部意義就是找一個合適的人去依靠、去尋求庇護然後繁衍子嗣過完一生?
所謂合適,何嘗不是一種對現實的妥協。所謂合適,是在默認世間女子必要嫁人的前提下,尋個差不多的可靠人成親。
她說:“所有承諾不管許下時是多真心總有千萬個意外。有了承諾就有了希望和負擔。許諾的人有負擔,對於等待的人也同樣是種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