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兩樁

【齊帆齊微課13】(非主題文)

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對別人做了好事。對方會表示口頭或行動上的感謝。做了好事的人,常常會客氣地說:不必在意,這不過是小事一樁。

當然也有人做了不當的事,或是做了件壞事,當別人指責時,做事的人可能會迴避責任,大事化小,爲自己辯護:這不過是小事一樁。

我這裏的要說的是小事兩樁。是好是壞,往下看就是。

一樁是今年國慶期間發生在安徽一保護區內的小事。


視頻裏,在揚子鱷飼養區,遊客們隔着金屬攔網觀賞着揚子鱷。此時揚子鱷正在懶洋洋地休息,人們的狀態卻和揚子鱷相反,都很很亢奮,拿揚子鱷尋開心。有的人牽掛揚子鱷的胃沒有填飽,一邊瞧着,一邊殷勤地給它們投食;有的小孩爲見到新朋友感到興奮,他們嘻嘻哈哈,快活地拿着木棍捅它們。孩子們天真無邪,大人們蓄意惡搞。

大人小孩皆大歡喜。大人不在乎什麼一級保護動物;小孩自然忘了老師曾經講過什麼“熱愛動物”之類的故事了。大人們的潛移默化,孩子們的不知不覺。一種心靈的污染,在這種場合下悄然發生。

另一樁小事近日發生在四川成都的武器展覽館。


這裏陳列中舊式坦克。作爲普通市民,不管新舊,肯定都會上心的——這可不像滿大街跑的小車,閉着眼,都能想出它的樣子。

小孩初生牛犢不怕虎,甭管你是不是有告示牌,甭管你早提示了“嚴禁攀爬”,我還是要爬。我爬我開心,我就是要爬!我爬我爬我爬爬爬。

小孩爬上去了,大人樂見其成。一個小孩爬上去了,揮舞雙手,何其英武。另一個小孩看見了,照學榜樣,也攀爬上去,成了第二英雄。自然,第三、第四英雄也出來了。

小孩高興大人樂。他們密切配合,或幫小孩爬上坦克,或一同興奮吆喝,或忙於拍照。小孩擺pose,大人忙抓圖。

吊炮塔,站車蓋,何其英武,小孩愜意,大人滿意。

小孩風光了,大人卻失格了。

沒有大人的默許或同意,小孩會攀爬麼?

明明已經告知嚴禁攀爬,就算小孩不明白,難不成大人也不識字?

放在過去幾十年前,也許會有人相信,擺在今天,誰會相信?

這叫什麼?這叫明知故犯。犯了什麼?犯了規定。

從根兒上說,大人不好,小孩難好;壞的榜樣,從此處開始——也許更早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

以上就是小事兩樁。

不過,這兩樁小事,還真不能算小事。因爲,小孩的行爲,都與社會公共利益有關。更重要的是,這兩樁“小事”,家長都在場。雖然遠遠談不上犯罪,但“共同犯錯”的帽子還是可以戴上去的。

都說“以小看大”,這些孩子,年齡確實小,這類事情,看起來“雞毛蒜皮”,但如果家長在黑榜樣長此以往,如果孩子的行爲長此以往。那麼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極可能累積成讓人始料不及的“大”。

大到自我爲中心,大到無視父母,大到投機詐騙,大到損公肥私,大到殺人放火。

到那時,家長的福報也許就真的到了。

回到本文中兩件事上,概括一句話,孩子無知,家長無德。

展開來說,現實中,類似的事還不少。

亂丟紙屑或是塑料袋——家長和孩子路上喫東西,喫完隨地丟掉食品袋。同行的家長未必在意。有時倒是家長先丟食品袋的可能性更大。

花圃邊隨手摘花——爲了自己開心,看在眼裏,愛在心裏,隨手一摘,瀟灑自在。樂呵呵地遞給孩子,“多漂亮的花朵啊”,可是就在孩子接過花朵的同時,他(她)就感染了家長新冠似的毛病。說不定某天,孩子的手,不知不覺就隨意“牽羊”了。

公路在面前,不管車來往,不管紅燈綠燈,一心向對面,橫穿多舒暢;或者騎車(開車)一旦遇險,輕則受傷,重則人亡。此時後悔,悔之晚矣。

......

劉備說,“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這話很在理,不光過去在理,現在和將來都在理。這句話裏,包含着“小”和“大”的辯證法。

謹記此話,定會受益終身。

書評寫作營第(13)篇,計(1438)字,累計(210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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