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人應該早睡早起。
對此,我超級認同,而且,我認爲,早起的關鍵,在於早睡。你想啊,如果凌晨兩點才睡,四點就起牀,睡眠時間這麼短,怎麼可能起得來?
我決定,親測一下。因爲,好長時間以來,我都是在凌晨以後才睡,早上呢,都是被兒子“叫醒”。
可是,如果早睡,那自己定的讀書和寫作計劃就完不成啦,咋辦?
那就早起——計劃不能變,只好調整一下完成的時間。
於是,昨晚十點半我就上牀,準備睡覺。
剛躺下沒幾分鐘,突然發現,寫作計劃中有一項,必須在當天完成,隔天就失去了意義。
好吧,趁被窩還沒暖和過來,抓緊起來。
花二十多分鐘寫完,然後,斷掉網絡,準備睡覺。
時間是22:47。
我這人入睡快,十分鐘,準能睡着。
早睡第一天,成功!
凌晨四點,鬧鐘響了,迷迷糊糊中,按下了懶人模式,又閉上雙眼。
十分鐘後,鬧鐘再次想起,這回,稍微清醒了一點,不過,依然沒起。
起還是不起?
起?總不能第一天就偷懶吧?
不起?這暖和的被窩,真令我難捨難分!
最後的決定是:既不起,也不睡,睜着眼睛,再考慮(糾結)一下。
起風了,把屋門颳得咣噹響。
怎麼偏偏在這個時候起風?難道,老天爺在向我暗示什麼?
天意不可違!
趕緊起牀,把屋門拉緊,然後,又鑽進被窩,半躺着,開始補昨日的寫作計劃。
於是,就有了這篇隨筆。
成文於2021年10月16日凌晨四點五十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