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魯迅先生誤導了

魯迅先生曾說: 火藥發明之後, 西方人用來裝子彈, 中國人卻用來放鞭炮 。

殊不知, 早在宋朝, 我們就有了火槍 ,但並未大規模使用 。

明朝明成祖朱棣建立了神機營,生產火藥火器 ,比歐洲的西班牙火槍兵還要早一個世紀左右 。

嘉靖初年 ,我們從葡萄牙船上卸下“佛郎機 ”,然後充分發揮我國的複製優勢 ,先用再改,再用再改, 最後體積越改越小 ,種類越改越多, 到嘉靖26年成功實現國產化, 全部國產製造,自主研發,並且能批量生產 ,達到了16世紀國際領先水平 。

作爲中國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我國有着悠久的使用歷史。只不過到後來沒落了。

當然 ,魯迅先生的這句話要結合當時民國背景和政治文化背景來看,可能是我斷章取義了。

今天是日更第一天,紀念一下。

希望自己能堅持下去。

在平凡渺小的事 ,只要能堅持下去 ,終將不平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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