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唱歌🎤

严格地说,是第一次在酒吧登台唱歌。

十多年前的一天,闺蜜离婚了,非常伤心,憋在家里半个月没有出门。

几个朋友去看她,劝了一阵子,她忽然说想去酒吧。

我们都没去过酒吧,觉得新奇又刺激。于是找了当地最出名的酒吧去玩。

记得酒吧名字叫“夜色”。

看看这名字就能想象出来,那地方有多“色”。

经过一个宽敞明亮的大厅,寄存了包包衣服,推开一扇厚重的大门,一股人潮的热浪扑面而来。

四处散落的座位将一个小舞台围在中间,一名长头发的歌手正在嚎一首歌,像极了大学里隔壁宿舍男生的动静。

我们喝了一些酒,闺蜜有点醉了,看着舞池里的群魔乱舞,她竟然踉踉跄跄奔到了歌手面前,抢过他的麦克风就唱了起来。

歌手估计见得多了,不动声色地退下舞台。在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闺蜜,样子有点幸灾乐祸,好像在说,看看你怎么出丑。

闺蜜很漂亮,婚后也没要孩子,身材一级棒。醉眼朦胧的样子更是性感而又妩媚,底下口哨声此起彼伏,简直嗨翻了天。

她唱的是林忆莲的那首——《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可能是想到了自己,唱到后来,泣不成声。

我不想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想都没想就冲过去拉她下台。别看她有些醉了,力气却大得惊人。她一把搂住我的肩膀,说,亲爱的,跟我一起唱!

别提多尴尬了,我是拽也拽不走她,下也下不去舞台……

只能硬着头皮唱了。

说来奇怪,平时唱不上去的高音,因为喝了点酒,声带充血,竟然全都嚎上去了。

我们唱了好几首,有清纯的校园歌曲,有邓丽君的靡靡之音,甚至还有黄梅戏……

竟然还有帅哥上来献花……

那晚,在两米见方的小舞台上,看着下面黑压压的人头,听着久违的掌声,当然还有玫瑰花……

闺蜜忽然顿悟了。

婚姻是很重要,但是,没有了也不用要死要活的。

与其在死亡的婚姻里苟延残喘,不如放开彼此,开始新的生活。

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纠缠过去的人,坚决不做怨妇和祥林嫂,让人嘲笑和鄙视。

“还是要相信爱情啊,看,我还是有人喜欢的。”闺蜜安全到家后,发了以上信息给我。

没多久,她就再婚了。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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