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道爾爲什麼那麼想殺死福爾摩斯

1893年,柯南·道爾寫完了《最後一案》,心情愉快。

他在日記裏寫道:“我把福爾摩斯殺了。”

那一刻,柯南·道爾完全沒想到他惹了多大的事。

12月,柯南·道爾的《最後一案》發表,《海濱》雜誌照舊被搶購一空。

但是人們一看到福爾摩斯被莫里亞蒂推下瀑布,立刻怒了。

倫敦人紛紛寫信抗議、咒罵,還戴着黑紗上了街頭。

美國人則成立了一個俱樂部,它的名字直奔主題:“讓福爾摩斯活下去”。

福爾摩斯死了,《海濱》雜誌也別想活,全面退訂之下,雜誌社的員工聲聲哀嘆:

福爾摩斯之死,是一場“致命事件”。

1893,離網絡時代還有一個多世紀的距離,那時候,“fans”的說法,還未出現。

它實際就是“fanatic”的簡寫,那之前,這種“狂熱的”現象本也從來沒有。

所以柯南·道爾儘管知道他的小說有多風靡,也始料不及。

他曾經很感到震驚、懵圈。

他哪知道他實際創造了最早的超級粉絲文化,而福爾摩斯就是這一文化現象的鼻祖。

他更不知道“fans”有多不好惹,這文化的水會有多深。

愛如潮水,恨如潮水,我能捧着你,也能摔了你,這很可怕,但也足夠榮耀!

尤其是柯南·道爾這種榮耀!

他憑藉的可只是文字,和一個人物形象,而且是靠有限的傳統媒介,不過硬就休想的大衆傳播。

可是奇怪的是,柯南·道爾並不在乎這種榮耀。

他也不怕衆怒難犯。

他犯下了這麼大的“謀殺案”,居然還拒不認罪。

他一再堅持說,福爾摩斯之死,是“說得通的殺人案”。

就好像他不知道“說得通”跟“能接受”,不是一回事似的,這顯然是鐵了心要自絕於人民。

柯南·道爾一手創造了福爾摩斯,可他又非要殺了他。

他爲了殺死福爾摩斯,可謂處心積慮。

柯南·道爾講故事的本領,遺傳於他的母親,兩年前,他就跟母親提出了這事。

我準備把福爾摩斯殺了,我早就想把他殺了,有他沒我。

然後,他又曾故意跟老東家《海濱》雜誌找茬。

我想要三倍的稿酬,不給,我就不寫了。

三倍稿酬是什麼概念?咱們不妨從頭說起。

柯南·道爾生在一個藝術家庭,父親和叔叔都是有名的畫家,但他卻學了醫。

可是他做了醫生,最愛的卻又是文學。

柯南·道爾行醫多年,沒掙多少錢,養家都難。

他早期寫小說,大多石沉大海。

他寫偵探小說,其實是因爲結了婚,再苦不能苦了老婆苦了孩。

柯南·道爾寫的第一篇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本來已經非凡,但仍舊被拒多次,才勉強發表。

所幸,這後面,《血字的研究》還是火了,一位美國出版商也來到了倫敦。

這位出版商巨眼如炬,他一來,就一邊王爾德,一邊柯南·道爾,請了兩位學霸、神童,未來的超級大腕。

他當時給柯南·道爾的出價是100英鎊,這如果按當時的消費水平計算,就是現在的人民幣10萬。

要知道,柯南·道爾20歲左右發表的那篇《賽沙沙山谷之謎》,根本不值錢,也夠他三個月的生活費。

他之後去危險艱難,差點讓他丟命的非洲做衛生軍官,月薪也不過12英鎊。

雖然那已經屬高薪。

再後面,他寫的《J·哈巴庫克·傑弗森的聲明》,也稿費有限,但卻夠他小診所一年的房租。

而等他結婚之後寫小說,能夠平均一個月掙4英鎊,就誘惑力夠大了。

因爲它相當於4000人民幣,足以餬口。

所以,美國出版商當時給柯南·道爾的價格,那簡直是天文數字,足以讓他牛刀嚯嚯。

這到了1891年,就讓他和王爾德,一個靠《波西米亞醜聞》,成了新偵探小說之父,一個靠《道林·格雷的畫像》,成了頹廢派的代表。

後面當然也弄得《海濱》雜誌拼命搶他的稿子。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系列,實際從一開始就火,他好不容易發表的那篇《血字的研究》,曾經讓《比頓聖誕年刊》賣光。

這期雜誌現在的收藏價值在幾百萬。

柯南·道爾之後的《四簽名》,當然也好評如潮,但是他初期最火的,肯定是《波西米亞醜聞》。

那時候,歷史學家說,柯南·道爾的名氣,已經“堪比維多利亞女王”。

而這時,柯南·道爾也已經與《海濱》正式簽約,他每篇的稿酬達到400英鎊。

那就等於一個短篇,40萬人民幣,就是現在,也沒他這麼貴的作家,除非是拍成了影視劇。

好,40乘3,算去吧,這哪裏是要錢,這絕對是江洋大盜。

可是不料,人家雜誌社還是同意了!

這就跟他出版第一部小說集的情形一樣。

《福爾摩斯探案集》第一部,出版於1892年10月,它三年之內賣出25萬部,這在當時已經超乎想象。

所以《海濱》雜誌就要求柯南·道爾再接再厲,寫出第二部。

但是柯南·道爾那時候就已經殺氣騰騰,不肯幹了。

要不是雜誌社趕緊開出1000英鎊的天價,福爾摩斯實際早已死了。

福爾摩斯是聚寶盆、搖錢樹。

柯南·道爾創造了福爾摩斯,可福爾摩斯也對得起他。

誰家的孩子能夠給父母掙來如此巨大的聲名和財富?

再說了,福爾摩斯哪裏還是個小說人物!

他早已飄進千家萬戶,坐在大家的飯桌上,融於大家的血液。

就是維多利亞女王是假的,他也不可能是。

所以說,你非要把這麼一個活生生,深受大家愛戴的人殺死,從哪裏說得過去?

也難怪英國有位女士,要寫信罵柯南·道爾是某動物。

那麼問題來了,柯南·道爾到底爲什麼非要殺死福爾摩斯?他們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

很多人沒想到的是,柯南·道爾的“謀殺動機”,居然會是這個:

他從來沒喜歡過福爾摩斯,他寫福爾摩斯,那都是被逼的。

這就像賣身一樣。

誰逼的?沒有具體的人,它的名字叫生活。

而這要從根上來說,就是這個樣子:

純文學啥意思知道吧?

純文學與通俗文學,在不久前還涇渭分明,那就像貴族之於平民,陽春白雪之於下里巴人,億萬富翁之於賣炭翁。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說,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說,都是曾爲人鄙視,難以登堂入室的。

它們在學院派的眼中,甚至可能比不上報紙邊角的豆腐塊光彩:啊,春天!

你想想柯南·道爾那時候,會是什麼樣子?

柯南·道爾對文學的愛深入骨髓,他到老想做的都是英國的司湯達。

這實際跟巴爾扎克一樣。

巴爾扎克早期爲生活所迫,也寫過不少自己看不上眼的小說,甚至還做過不少並不擅長的生意。

但是他那時用的都是假名,後來也堅決不認。

他們兩個的區別只在,巴爾扎克巨大的文學野心實現了,他構建的《人間喜劇》舉世無匹。

而柯南·道爾寫的那些純文學,比如歷史小說《麥卡·克拉克》之類,始終無人問津。

這不管是大衆,還是評論界。

所以人還是得乾點自己擅長的事;柯南·道爾走向“謀殺”的經過也就清晰得很。

柯南·道爾的《血字的研究》,曾一再被拒。

這要換了別人,一定相當挫折,但他那時候卻彷彿塞翁一般。

好啊好啊,這不是我不想找出路,那我還是專心純文學吧。

《波西米亞醜聞》之後,柯南·道爾大火特火,《海濱》雜誌一到出版日,報亭就排起長隊。

可是柯南·道爾不快樂。

雜誌社天天跟催命鬼一樣,我怕是很難脫身了,我後悔創造這個人物了。

雜誌社讓柯南·道爾創造第二部,柯南·道爾更煩。

我老是寫這個,還怎麼去做司湯達。

柯南·道爾沒擋住金錢的誘惑,繼續寫,可是他快煩死了。

“他(福爾摩斯)在我頭腦中出現的次數過多,就像我吃了太多的鵝肝一樣,以至於現在提到鵝肝的名字,我都會感到身體不適。”

……

柯南·道爾所遇到的催更,是世界上最牛的催更。

柯南·道爾窮盡了偵探小說的所有路數,他之後,只有模仿創新,沒有超越。

柯南·道爾小說的影響力、想象力、刺激力,是全球性的,永無休止,永不磨損。

它是思想、文化、知識、歷史、現實、想象、情感、趣味、邏輯、推理,乃至風土人情無所不包的一座大廈。

這得多麼博學,多麼豐富,多麼深厚,多麼卓越,才能構建。

柯南·道爾其實既是雜學大家、最強大腦,也是文學大師,可他就是瞧不起這些成就,就是要純文學。

大衆越狂熱,福爾摩斯越廣受追捧,他就越煩,就殺心一天比一天熾烈。

他本來就只是想掙點錢,去進行“真正的文學創作”嘛。

福爾摩斯顯然已經阻擋了他嚴肅文學的道路,奪走了他成爲文學大師的光芒。

於是1893年,他就真的下了狠手。

柯南·道爾是爲了文學大業“行兇”的,所以我也有理由認爲,他的迴歸,並非由於巨大的壓力,而是終於認清了現實。

因爲柯南·道爾創作《巴斯克維爾獵犬》,也就是福爾摩斯的死前故事,已經是七年之後。

他寫作《空屋》,讓福爾摩斯復活,更在十年後的1903。

那時候,柯南·道爾來自讀者的壓力當然還有,但巨大肯定是談不上的。

他實際應該是折騰一番之後,想明白了,福爾摩斯,或者說偵探小說,纔是他的光芒所在。

1901年,《巴斯克維爾獵犬》一面世就銷售一空。

1903年,福爾摩斯的復活讓粉絲們興高采烈。

這以後,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系列,再次持續,再次火爆。

當時的人們,其實並不管柯南·道爾是不是後勁不足,只要福爾摩斯還能活着。

福爾摩斯怎麼可以死呢?他也不會死。

福爾摩斯一百多年來,已經不知道衍生出多少版本,也已經不知道活在哪個年代,到底是誰。

年輪尚且如此,懸崖瀑布高樓又算什麼?

應該說,這纔是柯南·道爾最了不起的地方。

(歡迎觀看二條的視頻版)

•  END  •

文/九鴉

圖/網絡

更多文章,見公衆號:九鴉文化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