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肩負着“個人,社會(家庭)、自然”三種責任。
它們之間互相影響和聯繫着。要想負責,就要捋順和處理好它們的關係。
每個人都要面對三種責任關係:
自己對自己的責任關係。
個人對家庭的責任關係
個人家庭對社會和自然的責任關係
比如,就個人責任、家庭責任對社會責任的關係而言,培養好自己的孩子,也是一種社會的責任。
古人在論述對子女培養上不僅有“養不教,父之過”,還有三步責任曲:“養育,立業,成家。”
最典範的例子有:孟子的母親,爲教兒精進,其母以斷織布機爲示,留下“孟母斷機”這千古楷模,後孟子成爲聖賢。
岳飛的母親,爲教兒愛國,在岳飛的背上刺上‘精忠報國’四個大字,留下“岳母刺字” 這萬世楷模。後岳飛做了元帥,成爲民族英雄。
所以,如果把孩子培養得很有教養,很有出息,很有前程,成爲對國家有用的人才,甚至能青史留名,便是光宗耀祖,便是對國家盡了一份責任。
宮長路著,方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