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闹鬼

        我总觉得,家乡南京人,在有一件事情上,有些拎不清。那就是,对于那些游手好闲,喜欢聚众闹事的地痞流氓,竟然给他们起了“活闹鬼”这样一个名称。

        虽然这个名称是带着贬意的,但多少还是包含了戏谑和无可奈何的成份,缺少了义正辞严的底气。

        或许,这也不能全怪家乡的父老乡亲。毕竟有些时候,我们的执法者,对于恶人会心慈手软。

        前不久,有几个人晚上在外面正常行走。突然,迎面一男子上来就对某人进行殴打,不曾想被攻击的是位狠角色,擡手一拳就将对手给打趴下了。

        没想到,警察将俩人带进派出所,竟然判定他们为互殴。正当防卫的男士辨解道,那人冲上来就攻击我,又是天黑,我怎么能判断他身上有没有刀呢?但警察还是坚持,对俩人各打五十大板。

        今天午后,重读水浒,恰好读到杨志卖刀那一节,不曾想,对恶人的纵容,原来是古已有之。现摘录如下“原来这人是京城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撤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

        虽然,这是施耐庵小说笔下的情节,但寥寥数语,便活脱脱让地痞流氓的嘴脸跃然纸上。至于说开封府治不了这样一个泼皮,那就是一笑话。水泊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官府最终都能将他们拿下。一个小小的泼皮,算得了什么。不是“治不了”,是不想“治”而已。这其中深层的原因,我无法参透。或许就是鲁迅先生所抨击的国民性吧。

        地痞流氓是大众的敌人,对他们绝不能心慈手软。正象雷锋同志说的那样:“对待同志要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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