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混沌中理清思路,了解自己

跟读《百年孤独》时,我中途弃读了,搁浅在第134页,小说里充斥铺天盖地的混乱,荒谬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有人即存在荒谬,可我看上校的混乱时,不免情绪会有牵扯,我没能力叫自己稳住,可以不受影响。马尔克斯写这个浩瀚磅礴的百年故事,游刃有余,在这个自洽的小宇宙里,可以孤冷地看,疏离地观,亦不失怜悯之情。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或许充满人性关怀的写作者正是有着这样的情怀,可以写尽天下荒谬事,不加干涉,不着一色。

我弗来噻,所以选择切断,退出对这个小世界的观摩与体验。于是我也不免有些搞不清了,还要不要读文学作品,主要是指小说咧,我从前就不喜读小说,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吆不读小说和不通人情世故有联系么,为嘛我放一起来说),这一两年才起心要读。

那我还要不要读?这个答案是确定的,读。
具体我不知道,只是此刻这个问题问出来时,突然看到心里的答案很清晰。如此恐怕问题就是,读什么呢,那就不用管了,顺其自然,走着就是。

因为这个困惑,昨晚我睡前给自己一个问题“写作到底能给别人带来什么????”带着这个问题入睡,希望梦中会有答案。结果还真是梦里有货,到醒来时只记得建安文学,建安七子,另外有一些什么,梦里头感觉自己挺清楚,还想着就是这些,回头我醒来好好来,到真醒来,得,忘了。

我信梦,既然唯一线索是建安文学,爬起来翻箱子,一看书架就知道古文学早被我清空了,挖书桌地下的箱子,收纳箱里翻翻没得,一定是在里面两箱长条纸箱子里了,翻上面一只没得,搬下来,挖下面那一箱,如果在里头。把古代文选和文学史对应这一时期的两本给找了出来。一大早搬上搬下,也是大力士了,我还特别注意了搬重物时下盘使力气,腰背拉直,悉悉索索顺便把某些人吵醒了一下,瞅他睁眼又瞅他闭上眼继续闷头大睡。我咧,也搞定了。

这篇日记写下,心中困惑倒也去了大半,所以写作一个很大的用处,对个人来说,于混沌中理清思路,了解自己,真是绝佳途径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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