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總是這樣,始於臉紅,終於眼紅。
9天前,小默跟我說,秀姐姐,我已經找到我的幸福了。
今晚,小默跟我說,秀姐姐,他要跟我分手。
理由呢?我問。
小默說,他說異地戀和父母會反對。我該怎麼挽回?
如果上海到蘇州,開車到對方家一個小時一刻鐘的距離,也算異地戀,讓那些飛機要坐四個小時甚至十幾個小時的異地異國戀的人,情何以堪。
剛確認關係十天都不到,父母都沒見過,都還沒見過,何來的反對。
其實不管對方用什麼樣的理由和你說分手,當他說分手的那刻,就是他不愛你了。
一個下定決心要離開的人,而且他又拒絕跟你見面,是很難挽回的。就算僥倖挽回,但凡以後他有點不滿,他會再次找藉口離開你。一開始就慫了的男人,不值得再爲他浪費時間。
成年人的感情都是衡量利弊的。我前幾天剛寫過大城市連戀愛都在“內卷”,最好跳過戀愛和付出的步驟,橫向匹配一下,如果房子工作學歷差不多,就可以談婚論嫁。但只開始了10天,這個男人就退縮了,那試錯的成本不算高。
你也知道這是他衡量利弊後做的選擇,就別再傻,浪費情感去挽回他了,人家是個精明人,已經給出了答案。
你聽聽他跟你說的,說再也不會談戀愛了,以後家裏介紹的對象,就直接結婚了,要不然就孤獨終老。
進化了幾萬年站在食物鏈頂端的人類,很多人依然還只爲了繁殖和優質匹配而選擇伴侶。既然觀念不同,就放自己一條生路吧!
我只知道要離開的人,是留不住的,我是絕不會相信孤獨終老這種鬼話的。
這個世界上爲情所困的人實在太多了,我知道今晚的你可能會失眠,會哭紅了眼。
可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你再努力也無法擁有的,比如愛情。他不愛你,和你不愛他是一樣的,都不是努力就可以爭取得到的。
現實生活中不僅有這兩種問題,還有許多比這難度還要大很多的問題,真心相愛的人會共同對面,想辦法來解決,而不是因此選擇分手。真心愛你的人會陪你走很遠,那些中途離開的人,就讓他從成爲過去,消逝在風中。
有人喜歡你綁着頭髮的樣子,有人喜歡你披着頭髮的樣子,於是你猶豫到底該綁着還是披着,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歡你的人會喜歡你所有的樣子。
所以有的人,還是算了吧!
我是鍾靈毓秀
很高興能在這裏遇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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