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資匱乏的年代,父母可以養育五個孩子,經歷的艱辛可想而知,爲了能填飽肚子,想盡了辦法不惜出賣自己的鮮血。傾盡了所有,不惜把自己禦寒的大衣變賣,爲了能活下去他們拼盡了全力。
在今天物質豐富,衣食無憂大家都過上了小康社會的日子,五個孩子竟然贍養不了他們的母親,一位九十多歲的老人。
是沒喫的嗎?還是沒有錢贍養老人?還是他們負擔重沒有能力贍養老人?
其實不是錢的事,也不是能力的事。關鍵是他們都認爲:自己喫虧了,沒有其他人從老人哪裏得到的少!於是都爭着不贍養老人。
他們忘記了誰把他們養大?忘記了自己作爲子女應進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