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憶(91)

父親在80歲之前的10多年裏,幾乎年年種棉花,棉花算是經濟作物,比種水稻收益要好些,這樣下來他們每年要在棉花上掙幾千塊錢。水稻也種了一點,就不用買糧。每年下年賣棉花之後,我母親就把錢藏得緊緊的。有一次我發現原來她把錢藏在二層水泥樓板上面,那裏黑古隆冬的,她順着那架破破爛爛的木梯爬上爬下。我覺得錢放那裏並不安全,他們一般地總不鎖門,經常整天在外面幹活,萬一小偷來了是很容易失竊的。還最怕小D發現了,他知道錢藏在哪裏,他很有可能要把這錢拿去打牌,送去打水漂,到時你們還不知道錢怎麼不見了。所以我建議讓我幫他們存銀行去,又穩妥又掙點利息。你只要記得數字,平常手裏留點現金就可以了。他們同意了,開始存單交給我母親管。我又發現她依然把那存單藏到那二層樓板上面,裝在鐵罐裏,那破梯子快散架了,在上面爬實在危險,很可能一不小心從上面栽倒下來,那就完蛋了。所以我又建議乾脆全部由我代管算了,到最後那數字也很好記~4萬元,不多不少。好像是3張存款單,後來改成定期存摺。

上文寫到了,我父親2013年農曆四月初九去世,剛好他們有一張一萬五千元的存單到期了,我和母親說先把這筆錢取出來用了,我保證最終你的那4萬元不少。她口頭上同意了,可是幾乎在當天她就讓全村人都“知道”~這回老爺子去世我不出一分錢,全是用他們(小D)的。我沒理睬,你們看結果就行。

老爺子第一天去世,第二天火化,第三天送葬,整個全程花銷全由我掌握。別人家辦喪事都有專人管錢,孝子不問這事。我覺得這事挺簡單,沒有必要請別人管。第三天晚上算賬,總支出剛好15000元。本房的一個叔叔搶着說:“這回取出來的一萬五的那錢是小D的吧?小D,是不是你的呢?”小D馬上說是他的。他們又說小D沒成家,這葬禮的開銷不能讓他平攤。我說可以,早就說好了,由我和老二負責。但是,我妹妹送的3千元的禮金,那天我口袋裏裝不下,順手給老孃了,這筆錢要充到總開銷裏來,你小D總不能死個老爺子還賺到3千元,對吧?沒人做聲,就是默認了。當然,即使有人有異議,也沒用;老爺子躺在那裏,你這老孃沒去望一眼,你這小D送葬從頭到尾沒參加,這都是什麼意思呢?還想白得一筆錢,不可能。我舅舅送禮的錢被我老孃當即退回去了,一分錢沒收。

結果是,我和二D各出6千元交給小D,第二天就給他了。至此,他們那一萬五千元的存單變成了現金~小D手上12000元,老孃手裏3000元,一分不少。

但是他們原有的4萬元存款現在就變成了兩萬五千元。

很快,我就分別在學校和理髮店裏聽到這樣的說法~我家老爺子生前存了10萬元,這回他去世用掉了3萬,他的兒子們沒出一分錢,還有7萬存款,在我手上。

~我當然知道這個謊言是我母親那老相好的散佈出去的。

老爺子的葬禮之後,小D手上有了12000元現金,這下他瀟灑了,一有空就去牌場,到年底這筆錢早輸得一分不剩。如果不是他們太“聰明”,我會幫他又存到銀行冊上去,就沒這損失。

第二年,二D患病,開始似乎病情很厲害,都以爲是絕症。有天我母親說她也給5千元二D。我幫她從那存款裏取了5千,交給二D。那麼她存款現在只有兩萬了。這才過兩三天,母親又跑我家來,把一沓錢交給我,說二D不要她的錢,這裏是6千,不是5千。我立馬跑去問二D怎麼回事?他說,老孃這兩天出也罵進也罵,聽了實在煩,把這5千退給她,之前給的一千也退給她算了!從此以後,她的錢一分也不要!

一轉眼就到了年底,有天老孃來找我說,她那存款應該是3萬1千。我說我取5千交二D那不算?她說那6千是她親手交給二D的,絕不是我給的!

讓我給幾千元錢你可以,打混,把我當傻子我不同意。

和她實在爭不明白,最後我只好去二D那裏對證。他們隔個壁,問一下就知道了,之前見二D病重,不想幹擾他,現在非問不可了。可是,我說起這事,二D卻一口咬定:“哎!我可從來沒收過你五千塊錢!”他拿出一個記賬本本,說他每一筆賬都記着了,哪怕5元錢都記着了。你看你看,5千元沒上賬不可能。你那五千元,一點印象也沒有!

我說你還在別的地方記賬沒有?他想了一下,說,這衣櫃頂上有個日曆本本,,,一翻,哦,這裏有一筆賬:x月x日,老大給我5000元。又x月x日,和母親爭吵,這5000元另加1000元退給母親。

兩個日期相隔3天。不錯了,,,

五叔是村裏書記,就住在這屋後,我把二D那記賬的日曆本本拿給他看,可他一幅懷疑的目光看着我。他跟着我來到我母親這裏,想進一步弄清這錢的原由。我母親這回說,二D曾經就在那水井邊,給了5千塊錢我,又給6千元她,,,純是胡扯!哎,五叔居然信了,他問:“有這事沒?”

我母親不僅僅是要打我混,還想把我名聲弄臭。連我妹妹最後都信了,她和人說:“就算混你5千塊錢,他也是你兒子啦!”

,,,真是無聊!

他們的錢我哪裏願意管,管出這麻煩;我不管,她在那破木梯上摔下來,就不可收拾;又怕小偷,又怕小D拿去打牌,,,我明知有麻煩也非管不可,,,

一轉眼,又過4年,2017正月,我這老孃總算也閉上了眼睛,也是83歲。最後的一年多的時間裏,她終於變得不那麼可惡了,成天一個人低着頭坐在牆腳日地裏打瞌睡。最後那晚她在夢中去世了。鬥爭結束了,實話說,她死了,我挺高興。

爲老孃辦喪事,這回我大方了,她那26000元,用掉了23000元,多餘3千元,我們3兄弟一人一千,完了。

如果小D一直給我好印象,或者不拿錢亂賭,母親這26000元全部給他,我願意。但事實卻是,這錢一給他,很快就要送到賭場去丟了,給他有什麼意義呢?他除了打麻將,還挺喜歡押寶,有再多的錢也會輸得精光。

我也許做得不妥,但也很無奈。

補述:許多年過去了,回想起來也許那筆錢的真相都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母親反覆說她親手交給二弟6千元(開始1千,之後又給5千),應當不存在撒謊;如果撒謊,在我們爭論的時候,二弟會當即站出來否定,他始終沒出來說話,那就是默認了母親先後共交給他6千元了。他就在離我們爭論的現場幾尺遠的他家裏坐着,沒出來一下。而我給他5千元更是鐵板釘釘。那麼二弟在那兩天裏先後收了兩個5千元。母親交給他的錢是退了,但我給那5千沒退,他不記得。我從母親那存款裏取5千,直接交給二弟,沒經過母親的手,她之前可能沒聽太懂,又把自己手裏的5千元交給了二弟。這不能完全確定,但這可能性是有的。二弟他甚至都懶得聽我們究竟是爭論什麼。所以弄得如此的混亂。我也真蠢,就不知道再向老二當面問一句:“母親親手給沒給你5千元?”讓他們兩人當面對證,簡單得很。卻忘了問,還爭得挺帶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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