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呢?》----作者:李宗奇

技術,從何而來?

↑這世間一切的‘技術’,←→都來自於“造物主”。

↑你不能説他(←既:説“造物主”)是一個“人”。

↑我自己更傾向於,罷↑他(←既:罷“造物主”)理解成為:是一個‘理’←的集合體

↑道理是這樣的。所以,人類為什麼會造飛機、造輪船......

↑因為,你也是造物主

但,↑你僅僅是造物主的一部分......

↑一個“碎片”、“一個角落”、“一隅”

是的。↑我認為,人是造物主的“一隅”

↑我是,↑這麼看的。

人會造飛機,人會,造汽車......“飛機”、“汽車”的‘原理’,人知道......

↑這就是:(我認為的)‘人是造物主的“一隅”’,←的↑最好証明

道理是這樣的

至於‘技術’,既:為什麼這個人“造飛機”,要比那個人強一點兒、甚至強很多......

↑既:為什麼這個人“造汽車”,要比那個人強一點兒,甚至強很多......

↑這個原理,↑又是什麼呢?

既然説:我們人,人人都是造物主的“一隅”,←那為什麼這個人,好像更擅長‘這類技術’,←→而那個人,又好像更擅長‘那類技術’,呢?

這是為什麼呢?

我們所有人,理論上都能滑雪。←→但真正優秀的‘滑雪家’,←我猜也就寥寥無幾。

我們所有人,理論上都能寫作;←→但真正的‘寫作家’,←歷來都是:鳳毛麟角

↑道理是一樣的。

↑這就涉及到:你個人的‘理’。既:“你是誰”,←的問題。

問“你是誰”,←→其實就是在探討:“你的‘理’,是什麼?”一樣。

你的‘理’,是什麼呢?

你的‘理’,是什麼。

為什麼,←↑→這個人“滑雪”,←要明顯優於,另外許多人......

為什麼,←↑→這個人設計的“飛機”,←其各方面水準(←既:“飛機”的各方面水準),要明顯優於其他人......

↑等等,等等。←↑→你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明明理論上,人人都能滑雪,但爲什麼我也努力了很久......但技術就是不如別人......

↑你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你想過,↑他就是為‘滑雪’,←→而生的嗎?

↑你考慮過,↑這種情況嗎(←既:任你如何努力,你也追不上的那個人,←↑其實,他就是為“滑雪”而生的,←這種情況)?

↑你想過,↑他來這個世界,就是為“滑雪”,的嗎?

↑你思考過嗎?

人,都是造物主的“一隅”,←甚至我勇敢點兒,人是造物主,←→也沒問題

好比,一個蛋糕;生日蛋糕,可以想象罷?

一個生日蛋糕,我們切一角,再從這切下來的一角上,切一半,←再從這切下來的一半上,←→再切一半......

↑切到什麼程度呢?

↑切到,直到我們罷↑這一半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能夠用一根牙籤紮起來的程度,←切到這種程度

我們現在,盯着牙籤上紮起來的,這一“小小小小小塊兒”,←→我們用手,拿着牙籤,↑盯着這一塊兒

我問你牙籤上扎着的這一小塊兒,←他是不是‘蛋糕’”?

↑這,就是我(勇敢的)説:就是造物主,←的道理

↑道理是一樣的。牙籤上的那一小塊兒,←他是不是蛋糕?

↑那麼,是不是造物主

↑道理是一樣的。人(就)是:造物主。

人,(也)不是造物主。←→人是造物主的“一隅”。

↑但,牙籤上的那一塊兒,←↑也是蛋糕對吧

所以,人可以妄自菲薄,人,也不要妄自菲薄

道理是這樣的

你,也有‘那部分’。他,也有‘那部分’。

他,“滑雪”比你好,←→這極有可能,←→是因為他的‘理’,就是:“滑雪”。

他的‘理’是“滑雪”,←→所以,←他必然滑的比你好。

↑(他滑的比你好,是因為)因為↑他的‘理’,叫:“滑雪”

↑道理是這樣的。↑他從造物主那兒分的‘那部分’,←→使他成為了“滑雪家”。

你從造物主那兒,←分的‘那部分是什麼呢?

你,是誰呢

我是一個‘寫作’的人。李宗奇,是一個:‘寫作的人’。

我從造物主那兒,分得的‘理’,←→就叫:‘寫作’。

我的‘理’,是寫作,←→所以,我是一個:寫作的人。

我有‘技術’(←既:‘寫作’,的技術),我的‘技術’,←來源於:我的‘理’。

我的‘理’,←→來源於:造物主

我的‘技術’(←既:‘寫作’,的技術),←→是造物主‘分’給我的。

我來世間的目的,就是來‘寫作

而我最終,也要回到我‘本來的地方’。←→既:先天。

我本來就是:文神。

譲我罷話,説清楚吧。

首先,我的技術(←既:‘寫作’的技術)先天的

我罷手,放在鍵盤上,我就知道該寫什麼......

其次,《論語》《禮記》《孟子》《老子》《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以及《六祖壇經》,←是我的:工具

↑既:是我的:工具書。

人,光有‘技術’,←還不行。←↑→還得有‘工具’,纔行。

技術+工具=“法”。←所謂“法”

“法”,←→是用來錘鍊自己‘思想’的‘一種行為方式’

↑這種方式,對我而言,就是:‘以工具書當中的內容為依據、和支持的,←運用我的寫作技術的文章創作’(←以下,簡稱為:文章創作)。

我用↑文章創作得出的:結論,←→來改變、改善自己的‘心態’、以及‘觀念’,←並用這種由我自己通過‘文章創作’所得出的新觀念’、‘心態’......←來指導我的日常生活......

↑就這樣,我寫了六年。發表了一百四十四萬餘字,七百多篇文章......

我通過‘文章創作’←既:←這種行為方式,真真正正的,(我認為真真正正的)登上了先儒‘思想觀念’、←→或者叫:‘先儒心態’的頂點

↑那就是:知行合一

↑“簡單”吧?E=mc²,←→這個結論,也很“簡單”。

↑去幼兒園,找一個大班的孩子,不用大班,或許中班、小班的孩子?

你教他背E=mc²,不用一小時,半小時,四十分鐘,↑他們背不下來嗎?

↑→可是,你能管↑這些,罷結論背的滾瓜爛熟的小朋友們,←→管他們叫愛因斯坦,嗎?

↑道理是一樣的。

----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九月廿八 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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