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發明的結婚?害死我了。

結婚這事,適合一部分人,不適合另外的一部分人。

我就是不適合結婚的一類人,結婚沒有帶給我一點好處。30年了,靠別人(老公),沒有過上好日子,破房子,舊衣服,爛自行車是我的標配,這日子過的有啥意思。

婚前,我雖然是代教,日子過的有自信,有快樂,有奔頭,生活自己把控。

婚後,把一切生活的前途交給了那個男人(老公),掙了錢,想給你多少,給多少,咱們也不確定人家掙多少錢,人家不高興了,一分錢不給,還搞外遇,氣死你,孩子也不管,交給你,你被人家活活的給拿捏住了,活在了人家的手心了。

本來想過一個公主一般夢幻生活,卻過成了一個窮老太婆人的日子,每天等人家喂,人家不喂,你就餓着,還要陪笑,你不聽人家的話,就翻臉了。

女人呀,如果沒有生活保障,找不下一個合適的男人,最好別結婚了,結婚是找枷鎖,過的太可憐了。

結婚,讓有的女人鹹魚翻身,讓有的女人下了地獄。

女人如果不結婚,靠30年的打拼,你想一定是事業有成,盆滿鉢滿,過一個幸福美好的日子,房子也有了,車子也有了,找一個有實力的男朋友,對你好時在一起,對你不好時,滾遠一點,生活是任性自由的,陽光是燦爛耀眼的,呼吸是自由平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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