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連尊重都沒有時

家庭暴力真的是越早離開越好,因爲越早離開傷害就越低。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一個被父母婚的女人,在和一個對象接觸還不到兩個月就結婚了。

想想,兩個月能對對方有多少了解,估計就連對方長的啥樣,恐怕都沒看清楚,更別提對方的人品、性格,和容忍度的瞭解了。但是他們還是結婚了!

婚姻對一個人來說真的很重要嗎?也許吧,在常人看來,一個人不結婚就是另類吧,所以,一般在農村女人到年齡都不會單着,就是怕別人說自己“與衆不同”。

這個女人迫於家人的催婚,結果就草草把自己給嫁了。

婚後,婆家就不待見她,結果她還生了兩個女孩,可想而知她在家中的地位那就不用說了。

兩個孩子全是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的,家裏的活丈夫啥都不管,有時還會家暴,這日子過得暗無天日。

她無數次向老公提出離婚,到老公說:“離婚可以,房子歸我,孩子你帶走!”女人不想便宜了丈夫,但又實在過不下去。

終於她向發庭提起離婚請求,可是就在這期間,女人被丈夫用斧頭砍死。

一個如花似玉的女人就這樣英年早逝,而男人在法庭上卻說:“我沒想殺她,只是想教訓一下”!

這話說的多麼冠冕堂皇,一個人就這麼被教訓了一下就香消玉殞了。

看到了嗎女人,家暴一定要零容忍!

這在離婚訴求期間女人回家取東西,丈夫都把鎖換了,她們請了開鎖匠給開的鎖。

進門後還在家裏發現了一把嶄新的斧頭,她和妹妹嚇的趕緊把斧頭給扔掉了,結果還是被要了命。

可能女人知道自己恐怕在劫難逃吧,她還寫了遺書,說道:若自己遭遇不測,把自己的財產都留給母親和孩子。

喪葬不要破費,一個骨灰盒就夠了。把自己的骨灰可能的話就葬在高山上,越深越好。如果不行就把骨灰撒在那條河裏。

這是對生命絕望到什麼程度呀,連後事都安排好了。

女人,婚姻給你帶來的從來都不是幸福吧,它給你帶來的只有傷害,無盡的傷害,只到生命的盡頭。

人生不將就,婚姻更不能湊合,女人,如果婚姻真的接納不了,請別選擇傷害自己,早點放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莫等魔爪向你越伸越長時,你連擺脫的勇氣都沒有了,或許想擺脫時卻要用生命做代價!

像這樣的婚姻值嗎?我覺得她的父母現在一定會說:“女兒,我們寧願當初你不嫁多好呀,最起碼你還是我們那個懂事乖巧的女兒呀!”

生命沒有重開,懂的保護自己纔是一個人最起碼得素質!

女人,一定在未嫁時把對方多瞭解瞭解,哪怕晚點結婚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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