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戴禮記》“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
“能養”,即贍養父母,主要是物質上的滿足。
“不辱”,即兒女不辱罵、侮辱、衝撞父母;不做令父母感到羞恥的事,不辱父母名。
“尊親”,即精神層面,光宗耀祖,讓父母引以爲豪。
我們現在很多人都滿足於第一個層面,認爲我讓父母不缺喫、不缺穿,我就是很孝順了,還時不時頂撞父母,認爲這都是小事,說明我跟父母親近,父母不會計較,其實大錯特錯。無論何時,頂撞父母都是大不敬,都會讓父母傷心,甚至痛心。
古人還將“孝”分爲“大孝、中孝、小孝和至孝”四個層次。小孝爲家,中孝爲社會,大孝爲國家和世界,至孝是悟道。並認爲小孝積小福,中孝積中福,大孝積大福。
知道了孝的層次,我們就知道如何行孝道,積大福了。在家孝父母,出門孝社會,這跟我黨提出的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不謀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