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門家法

【43.10】愛問文中子、韓退之。

先生曰:“退之文人之雄耳。文中子賢儒也。後人徒以文詞之故推尊退之,其實退之去文中子遠甚。”

愛問:“何以有擬經之失?”

先生曰:“擬經恐未可盡非。且說後世儒者著述之意,與擬經如何?”

愛曰:“世儒著述,近名之意不無,然期以明道。擬經純若爲名。”

先生曰:“著述以明道,亦何所效法?”

愛曰:“孔子刪述六經,以明道也。”

先生曰:“然則擬經獨非效法孔子乎?”

愛曰:“著述即於道有所發明。擬經似徒擬其跡,恐於道無補。”

先生曰:“子以明道者使其反樸還淳而見諸行事之實乎?抑將美其言辭而徒以譊譊於世也?天下之大亂,由虛文勝而實行衰也。使道明於天下,則六經不必述。刪述六經,孔子不得已也。自伏羲畫卦,至於文王、周公,其間言《易》如《連山》《歸藏》之屬,紛紛籍籍,不知其幾,易道大亂。孔子以天下好文之風日盛,知其說之將無紀極,於是取文王、周公之說而贊之,以爲惟此爲得其宗。於是紛紛之說盡廢,而天下之言易者始一。《書》《詩》《禮》《樂》《春秋》皆然。《書》自《典》《謨》以後,《詩》自《二南》以降,如《九丘》《八索》,一切淫哇逸蕩之詞,蓋不知其幾千百篇;《禮》《樂》之名物度數,至是亦不可勝窮。孔子皆刪削而述正之,然後其說始廢。如《書》《詩》《禮》《樂》中,孔子何嘗加一語?今之《禮記》諸說,皆後儒附會而成,已非孔子之舊。至於《春秋》,雖稱孔子作之,其實皆魯史舊文。所謂‘筆’者,筆其舊;所謂‘削’者,削其繁,是有減無增。孔子述六經,懼繁文之亂天下,惟簡之而不得,使天下務去其文以求其實,非以文教之也。《春秋》以後,繁文益盛,天下益亂。始皇焚書得罪,是出於私意,又不合焚六經。若當時志在明道,其諸反經叛理之說,悉取而焚之,亦正暗合刪述之意。自秦、漢以降,文又日盛,若欲盡去之,斷不能去。只宜取法孔子,錄其近是者而表章之,則其諸怪悖之說,亦宜漸漸自廢。不知文中子當時擬經之意如何?某切深有取於其事,以爲聖人復起,不能易也。天下所以不治,只因文盛實衰,人出己見,新奇相高,以眩俗取譽。徒以亂天下之聰明,塗天下之耳目,使天下靡然爭務修飾文詞,以求知於世,而不復知有敦本尚實、反樸還淳之行,是皆著述者有以啓之。”

【43.11】愛曰:“著述亦有不可缺者,如《春秋》一經,若無《左傳》,恐亦難曉。”

先生曰:“《春秋》必待《傳》而後明,是歇後謎語矣。聖人何苦爲此艱深隱晦之詞?《左傳》多是魯史舊文,若《春秋》須此而後明,孔子何必削之?”

愛曰:“伊川亦云‘傳是案,經是斷’。如書弒某君、伐某國,若不明其事,恐亦難斷。”

先生曰:“伊川此言,恐亦是相沿世儒之說,未得聖人作經之意。如書‘弒君’,即弒君便是罪。何必更問其弒君之詳?征伐當自天子出,書‘伐國’,即伐國便是罪,何必更問其伐國之詳?聖人述六經,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慾,於存天理、去人慾之事,則嘗言之。或因人請問,各隨分量而說,亦不肯多道,恐人專求之言語,故曰‘予欲無言’。若是一切縱人慾、滅天理的事,又安肯詳以示人?是長亂導奸也。故孟子云:‘仲尼之門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此便是孔門家法。世儒只講得一個伯者的學問,所以要知得許多陰謀詭計,純是一片功利的心,與聖人作經的意思正相反,如何思量得通?”因嘆曰:“此非達天德者未易與言此也。”

又曰:“孔子云‘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孟子云‘盡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孔子刪《書》,於唐、虞、夏四五百年間不過數篇,豈更無一事?而所述止此,聖人之意可知矣。聖人只是要刪去繁文,後儒卻只要添上。”

【43.12】愛曰:“聖人作經只是要去人慾、存天理。如五伯以下事,聖人不欲詳以示人,則誠然矣。至如堯、舜以前事,如何略不少見?”

先生曰:“羲、黃之世,其事闊疏,傳之者鮮矣。此亦可以想見其時,全是淳龐樸素,略無文采的氣象。此便是太古之治,非後世可及。”

愛曰:“如《三墳》之類,亦有傳者,孔子何以刪之?”

先生曰:“縱有傳者,亦於世變漸非所宜。風氣益開,文采日勝,至於週末,雖欲變以夏、商之俗,已不可挽,況唐、虞乎!又況羲、黃之世乎!然其治不同,其道則一。孔子於堯、舜則祖述之,於文、武則憲章之。文、武之法,即是堯、舜之道。但因時致治,其設施政令已自不同。即夏、商事業,施之於周,已有不合,故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繼日。況太古之治,豈復能行?斯固聖人之所可略也。”

又曰:“專事無爲,不能如三王之因時致治,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即是佛、老的學術。因時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於道,而以功利之心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業。後世儒者許多講來講去,只是講得個伯術。”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後世不可復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後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論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則亦不可復矣!”

【43.13】愛曰:“先儒論六經,以《春秋》爲史。史專記事,恐與五經事體終或稍異。”

先生曰:“以事言謂之史,以道言謂之經。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經,五經亦史。《易》是庖犧氏之史,《書》是堯、舜以下史,《禮》《樂》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謂異?”

又曰:“五經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惡,示訓戒。善可爲訓者,時存其跡,以示法;惡可爲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愛曰:“存其跡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慾於將萌否?”

先生曰:“聖人作經,固無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愛又問:“惡可爲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獨於《詩》而不刪鄭、衛?先儒謂‘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詩》非孔門之舊本矣。孔子云:‘放鄭聲,鄭聲淫。’又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鄭、衛之音,亡國之音也。’此本是孔門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謂雅樂,皆可奏之郊廟,奏之鄉黨,皆所以宣暢和平,涵泳德性,移風易俗,安得有此?是長淫導奸矣。此必秦火之後,世儒附會,以足三百篇之數。蓋淫泆之詞,世俗多所喜傳,如今閭巷皆然。‘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是求其說而不得,從而爲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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