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 |《數據資產論》:數據如何資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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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筆者從事的是去區塊鏈與隱私計算領域相關技術研究,日常工作中也會與應用場景打交道,所以對數據的確權、定價、資產化、流通邏輯技術、法律等方面的問題也保持着好奇心和關注度。

今天偶然發現一本數據資產領域的書——《數據資產論》作者: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 王漢生。

於是決定一探究竟。

閱讀思路

按照筆者個人的看書習慣,我先大致瀏覽了目錄,第一至七章是王教授關於統計學、數據分析領域的一些觀點,第八至十章纔是關於“數據要素”在確權、定價、資產化、流通中的邏輯、技術、法律等方面的問題。

起初看了豆瓣和微信讀書的評分以及書評,評價一般般,但本書畢竟是北大光華的教授所著,相必還是有真知灼見。

明確了我讀本書的目標是瞭解“數據資產化”領域的知識後,我決定速讀本書。

搜了一下業界對王教授的採訪以及他本人的公開講稿,快速理解本書的思想。

我主要閱讀了以下兩篇文章:

1、光華思想 41期 數據資產論

2、作者訪談 | 《數據資產論》王漢生

觀點1:數據資產的定義
首先我覺得需要釐清以下兩個問題,自然能理解“數據資產”的定義。

Q1:什麼是數據?

A1:電子化的記錄都是。

Q2:什麼是資產?

A2:按照會計學的定義能夠產生預期經濟收益的資源都叫資產。

由於會計上對資產的定義就是“能夠產生預期經濟收益的資源”,而數據一般擁有一定的價值,且能產生預期收益,因此數據本質上是一種資產。

既然數據是資產,那麼數據資產的價格如何定義呢?

現代金融學有一個基礎模型: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任何資產的生產成本跟它對應的商業價格無必然關係,價格是由其創造的價值驅動的。

所以數據資產的價格由其創造的價值驅動。

觀點2:數據可分析性

筆者個人理解,數據可分析性只有在下面兩種情況纔會體現出來,一是當數據的量達到一定程度時;二是當這組數據與所預測問題高度相關時。

良好的數據可分析性一定是要不斷優化,不斷接近所預測問題真相的,當然預測精度問題無法得到完美接近,只能是不斷接近真相。

觀點3:數據確權面臨的挑戰

整體而言,數據相關的權益特別難界定。

我們國家今年也頒佈了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和條例,但還處於較爲初期的階段,很多細節還未形成,社會上也沒有相關的數據安全相關的審判案例,整個社會對於數據安全的意識還未形成。

除了社會意識層面外,數據確權存在明顯的跨界問題:對律師來講技術是一個重大挑戰,因爲他們無法得知數據是如何被採集利用的,哪些人有權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等;而對技術人員來講法律條文又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另外就是利益問題,平臺總是希望儘可能採集更多的數據,消費者總是擔心自己的隱私等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們應該找到各方合理利益訴求的平衡點,這需要足夠的實踐去磨合。

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好了,數據纔會有市場,有了市場就會有數據資產定價,這樣數據資產纔會真正流通起來。

觀點4:數據資產交易的發展方向

王教授提出:“數據資產交易必須是標品,而數據指數就是這樣的標品。”

其中“數據指數”是指將原始數據進行加工後得到的數據。對數據進行加工是爲了避免不泄露隱私信息,比如具體的業務實踐中金融機構需要的信用指數,保險公司需要的健康指數等。

因爲數據的複製成本爲零,所以要求買方不能把轉賣購買的數據指數。

觀點5:數據質量和數據治理

要改善數據質量,必須得依靠市場,不大可能通過自律或監管來實現。因爲市場會定價,質量不好、對業務沒有改善的數據不會有市場。

在數據治理上,王教授不太傾向於設立一個統一的數據監管機構,但確實需要統一的關於數據規制方面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可以被看作是社會基礎設施平臺上的一部分,任何人破壞數據治理的法律法規就會有相關的部門去處理,而不再需要單獨的數據監管部門出面,更不需要每個行業數據治理都成立一個監管機構。

推薦閱讀:

1、《區塊鏈是構建產業互聯網的可信基礎設施》

2、《隱私計算佈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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