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命去控告不值得

武漢有個盧女士,現年三十六歲,從32層住宅樓頂天台跳樓身亡。家屬公佈了盧女士死前聊天記錄,跳樓前一天,盧女士在小區業主羣裏說,我要“拿命來控告”遛狗不牽繩的人,因爲我最近遭到他們的圍攻、辱罵和毆打。

筆者對盧女士的死表示惋惜,認爲這個盧女士真是有點傻到頭了。人家遛狗不拴繩是違反城市養狗條例的,屬於違法行爲,你作爲小區的業主,從小區過路去上班,被不拴繩的狗追咬、出於防衛你撿了地上一根小枝條抽了一下小狗,遭到遛狗老人及其家屬的恐嚇和辱罵。

後來老人又連續幾天對你圍堵推搡。這本來就是惡意挑釁行爲,你打狗是屬於正當防衛,你怕他們幹什麼?無論遛狗者多麼有權有錢有勢,你也沒必要拿命去控告啊。命都沒了,控告他們有何用?就算他們受到了處罰,但你人死如燈滅又有什麼意義呢?何況作爲一名成年女性,明知墜樓可能導致身亡,爲了和他人賭氣跳樓自殺的行爲,是不屬於刑事案件的,可能只歸屬於民事糾紛,而你就這樣命喪黃泉。真的太不值得了。

不過,你用生命換來小區居民的對遛狗者的憤怒,這幾天小區有幾百人聚集在你墜樓的地方,紛紛爲你舉辦悼念活動,盧女士你一路走好,那個遛狗者也嚇得連夜搬家走了,希望你的死,能喚醒大家齊心抵制遛狗不牽繩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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