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命去控告不值得

武汉有个卢女士,现年三十六岁,从32层住宅楼顶天台跳楼身亡。家属公布了卢女士死前聊天记录,跳楼前一天,卢女士在小区业主群里说,我要“拿命来控告”遛狗不牵绳的人,因为我最近遭到他们的围攻、辱骂和殴打。

笔者对卢女士的死表示惋惜,认为这个卢女士真是有点傻到头了。人家遛狗不拴绳是违反城市养狗条例的,属于违法行为,你作为小区的业主,从小区过路去上班,被不拴绳的狗追咬、出于防卫你捡了地上一根小枝条抽了一下小狗,遭到遛狗老人及其家属的恐吓和辱骂。

后来老人又连续几天对你围堵推搡。这本来就是恶意挑衅行为,你打狗是属于正当防卫,你怕他们干什么?无论遛狗者多么有权有钱有势,你也没必要拿命去控告啊。命都没了,控告他们有何用?就算他们受到了处罚,但你人死如灯灭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作为一名成年女性,明知坠楼可能导致身亡,为了和他人赌气跳楼自杀的行为,是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可能只归属于民事纠纷,而你就这样命丧黄泉。真的太不值得了。

不过,你用生命换来小区居民的对遛狗者的愤怒,这几天小区有几百人聚集在你坠楼的地方,纷纷为你举办悼念活动,卢女士你一路走好,那个遛狗者也吓得连夜搬家走了,希望你的死,能唤醒大家齐心抵制遛狗不牵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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