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海,跟我們一樣,兩夫妻也是做小本生意的,前段時間把自己的車子借給一個朋友開,結果朋友開着他的車出了事故,撞人後丟下車子逃逸了。
所謂的朋友,並不是知根知底,甚至連真實姓名也不清楚吧,只是大家都在這邊討生活的,平時接觸比較多,自以爲比較瞭解,知道他是哪個省份的人。僅此而已。
因爲經常一起喫飯喝酒打牌啥的,說話比較投機,也就自認爲是朋友了,誰知道竟然是狐朋狗友,做出如此不仗義的事情,肇事人逃走,交 警自然是找車主負責了。
受害者傷勢嚴重,需要大筆醫藥費。阿海焦頭爛額,要養家,要供房,平時也賺不到多少錢,這事鬧得,老婆都在跟他鬧離婚了。
後來通過逃跑人所在的工廠,查到他的具體信息,才知道他根本沒有駕駛證。
交 警說,把車借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開,這本身就是車主的責任。阿海欲哭無淚,追悔莫及。
2
那個奶奶又帶着她的小孫子過來玩,我們正在喫午飯,馬哥正在剝蝦,孩子就站在旁邊,眼巴巴地看,他奶奶站在門口跟別人聊天。
馬哥拿着剝好的蝦肉,就要遞給孩子喫,我連忙阻止了他。
不是我小氣,捨不得一隻蝦。
好巧不巧,我昨天剛剛在頭條上看到一則事例——
也是奶奶帶着兩三歲的小孫子,在鄰居家玩,奶奶要回家做飯,孫子沒玩夠不願走,就留在鄰居家了。
鄰居先做好飯,就讓這孩子跟自己孩子一起吃了飯,有魚有蝦,色香俱全。
奶奶做好飯來領孫子時,得知已經在鄰居家喫過晚飯,表示感謝後帶孫子離開。
誰知到了半夜,奶奶驚慌失措來敲鄰居家的門,問晚飯給孩子吃了什麼,孩子現在渾身發癢,全是紅疹。
因爲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奶奶要求鄰居馬上送自己孫子去醫院診治。
鄰居急忙把祖孫倆送到醫院,陪同看診,原來孩子對海鮮過敏,還挺嚴重的。
這期間奶奶給自己兒子媳婦打了電話說明緣由,兒子媳婦一聽說自己孩子出了狀況,連夜訂好機票趕了回來。
所幸孩子經過治療,沒有什麼大問題,但也花了好幾千塊錢,都是鄰居出的。
鄰居以爲孩子沒事也就完事兒了,誰知孩子的父母緊跟着找上門來,要她報銷二人的往返機票,說要不是她自作主張給孩子喫海鮮導致孩子過敏住院,自己兩夫妻也不用大老遠擔驚受怕趕回來,誤工費就不說了,機票錢必須得給。
鄰居無奈,只得又拿出大幾千塊,說權當花一萬多買個教訓,以後再也不要好心辦壞事了。
——我來不及給馬哥講這個事例,只是急切地說:“不要給他喫,萬一過敏呢。”
3
還是去年看到的新聞,說是有個寶媽,三年來無怨無悔幫助同一個小區的某位家長接孩子。
因爲兩家孩子同一個學校同一個班,另外一個家長工作忙,央求這個寶媽每天順便把自己的娃也給接回來。
寶媽熱心,同意了,於是天天騎着電動車載兩個放學的娃,反正順路。這一接,就是三年。
有一天放學路上寶媽不幸摔了一跤,把鄰居家那個孩子的腿摔傷了,醫藥費好像花了六七千。
然後那家長就來討要這筆錢了。寶媽沒有工作,家庭條件不好,傷心得很。說自己幫她接送孩子這麼久,完全是義務幫忙,沒有得到過感謝不說,現在出了一點意外,還要自己賠錢,太難過了。
大家雖然都同情這位寶媽,對另外一個家長也是頗有微詞,但是如果走法律途 徑,她還是得賠償這個錢 。
雖然你是義務幫忙,但既然答應了人家,就等於是承擔了安全看護的責任,所以出了事故你就得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