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程路上

我晋经看过这样一种论调,当一个人随着衰老而愈发动作缓慢的时候,他应该早早地收手,放下高强度忙碌的生活,静下心来,然后让时间把以前堆积的荣耀,慢慢地消磨殆尽。你不需要那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气概。或许静等衰老更加低沉且永恒。已经年逾六旬的人,你应该庆幸没有因为老年痴呆而涎水直流目光呆滞,记不起回家的路。没有口歪眼斜,跨着胳膊,走路踮跛。没有英年早逝,留下遗产被别人享用。就像老年的“赤脚大仙”阿贝贝.贝基拉,你不能期望他再跑一次奥运马拉松拿冠军,或是时不时蹦发出神奇的力量,做出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事,

确实,人一旦上了年纪,就喜欢追忆往事。往往追忆的往事似乎又是很单调且乏善可陈的,人们总是试图从为数不多的记忆的抽屉里翻出一些陈年旧事给别人看,以炫耀自己曾经的辉煌成就。如今却似乎把抽屉的钥匙弄丢了。所以,翻来覆去,都是三十年前的自己。试图能够在日益增加的衰老里寻到一些年轻时自己的影子。

俗话说,此一时,彼一时。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再去喋喋不休地在别人面前唠叨自己的过去,或者拿出年轻时的自信与激情,与人争锋,是不明智,甚至是愚蠢的。人要服老,当然也不能倚老卖老,静下心来,读读书,旅旅游,喝喝茶,聊聊天,快乐的生活,优雅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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