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札记

        很久没有起这么早了,冬日的早晨清远,凛冽,远处的太阳倔强地探出了硕大的头,映红了周围的云彩。

      今天要应诉的行政诉讼案有那么一点特殊,明天是宪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作为他们的系列纪念活动之一,阳城县的四大班子要旁听庭审。

      从阳城北下高速55分钟的路程,我们到达了阳城县人民法院。院内院外,法警保安比平时多三倍,一看就是有大领导要来。安检也比平时要严格,我很纳闷,我放在笔袋里一个小小的剪刀,以前来过几次都没有检测到,在高铁站也没有检测出来,难道今天有什么升级程序。

      场地也从以前的第四法庭换到了大大的第二法庭。

      县委书记姚逊8点55分出现在旁听席的c位。法警端坐在书记员两旁,以便传递原告和被告的材料。两个书记员也穿上了制服。

        法庭调查阶段和法庭询问阶段,都是双方律师在陈诉,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出席法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我发表了如下观点:

        刚才,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我们的代理律师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我想从五个方面重申一下我们的观点:第一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说明保护职业病患者是出台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和意义之一。第二方面:某某某2020年8月31日在晋城大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为诊断为无尘肺本人不服向晋城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职业病煤工尘肺三期。根据相关规定,职能部门依法作出的鉴定,其法律效力高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第三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患职业病可认定为工伤。第四方面:我们城区人社局认定某某某为工伤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请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第五方面:人社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是有限的政府,而不是无限的政府,我们既要尊重事实,也要尊重法律,做到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人社局作为民生部门,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职责所在。

        补充完毕,谢谢。


        当庭宣判,我们胜诉。

        公平正义是对法律最好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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