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 葫蘆案,避重就輕太草率

    曹雪芹在第四回中爲我們講述了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的故事,帶給我們啓迪和思考。



 

    賈雨村原本是一個窮書生,想要到京城求取功名,但沒有川資路費,被迫寄居在蘇州十里街的一座葫蘆廟內,幸得鄉紳甄士隱友情贊助,才得以實現夢想,考中進士做官。與此同時,鄉紳甄士隱家裏唯一的女兒被人拐走,附近的葫蘆廟着火導致家道敗落,甄士隱頓悟,人生一切都是虛空,隨同道士走了。

    賈雨村沒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因爲貪贓枉法被革職。後來他走了賈政的門路,不但官復原職,還升任應天府的知府。他上任後處理的第一個案子是馮淵、薛蟠兩人爲爭買一女,這個女孩正是甄士隱丟失的女兒甄英蓮。馮淵被薛蟠打死。兇手薛蟠是賈政的外甥。賈雨村爲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徇情枉法,恩將仇報。胡亂判處此案,藉口薛蟠死了,讓兇手逍遙法外。


    故事揭露了封建社會官官相護的黑暗。如今向賈雨村一樣的糊塗僧們依然存在,愛民如子只是口號,他們並非不懂得公平和正義,私慾膨脹,吞噬了良知,污染了水源。

      法官終身制的改革方案,逐漸形成了良好的制約機制,“由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誰不珍惜自己的職業操守,將永遠被釘在恥辱柱上!

    法官入職艱辛,切切引以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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