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八章2

第78章 柔之勝剛

第二節

【原文】

是以聖人云:受國之垢①,是謂社稷②主;受國不祥③,是爲天下王。正言若反。

【註釋】

①垢:(gòu)屈辱。

②社稷:“社”指土神,“稷”指穀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後來就用“社稷”代表國家。

③不祥:災難,禍害

【譯文】

所以有道的人說:能夠承擔國家的屈辱,才稱得上是國家的君主;能爲國家承受禍患的人,才配做天下的君王。正面的話好像是在反說一樣。

【解析】

老子引用聖人的話來說明君主應具備的品德,即能夠承受國家的恥辱和災難。所以,只有做到不以自己的榮辱爲榮辱,爲了國家不惜忍辱負重,這樣才配稱爲一國之君,才能當天下的主宰”。例如,春秋末年勾踐滅吳的故事,就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真正有所作爲的人都是敢於承擔常人難以承擔的痛苦的,就像大道在運行的過程之中,承擔各種艱難險阻一樣。老子在這裏提醒人們,當那些磨難降臨到你身上時,說明機會也就離你不遠了。

每個人都可能有環境不好、遭遇坎坷,工作辛苦的時候。不論從事什麼樣的工作,處於怎樣的環境,都應該擁有一種忍辱負重的精神。經歷的磨難越多,成長得越快。很多的寶貴經驗都是在苦難中積攢起來的。說得嚴重一點,在我們每個人降生到這個世界以前,就被註定了要揹負起經歷各種困難折磨的命運。想要成就一番事業,就得做好“喫得苦中苦,方爲人上人”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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