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九章1

第79章 報怨以德

第一節

【原文】

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安可以爲善①?是以聖人執左契②,而不責於人。

【註釋】

①善:妥善,妥帖

②左契:債權人所持的契約。古代以竹木簡爲契約,分左右兩片,債權人執左片,故稱左契。

【譯文】

和解了深重的怨恨,必然還會留下殘餘的怨恨;用善良的行動化解怨恨,這怎麼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因此,有道的聖人保存借據的存根,但並不以此強迫別人償還債務。

【解析】

因爲沒有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係,人們之間常常會形成很大的仇怨。而以德來調和,之前受到破壞的感情無法完全恢復,所以一定會有消解不了的怨氣。作爲有道的人,出現這種情況,他會願意成爲喫虧的一方,因爲他懂得慈愛,願意爲周圍的人付出,身邊的人都受到了他的恩惠而他從不圖回報,只是單純的爲了衆生。雖然別人還虧欠他,但他卻從不追究。這樣,時間長了,另一方也就會感到慚愧了,有再大的怨恨,也會渙然消釋。

如果人人都能像聖人一樣,只求奉獻,不求索取,那社會就會更加和諧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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