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問過我自己一個問題:假如我天生失明,突然有一天有個機會可以幫我見到光明,前提是這個技術還不完善,很有可能失敗,我還願意嘗試嗎?
也許,沒有給我選擇的機會,有個慈善機構一廂情願地想要給我一個希望,事實上,經過努力,我真的看到了光明。我欣喜若狂,貪婪地看着新世界的一切…
但是,還沒等我適應光明下的生活,我再一次墜入黑暗!直到永遠!
那麼,我會憤怒嗎?會怨恨嗎?會感覺到不公平嗎?
這就是我以前對公益的思考。(19年的文,置頂)
CJL有個同學,父母都是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的,有大好前程,可以賺大把錢,他們卻捨棄了文明社會的一切,常年在非洲進行慈善活動,他們給多少人帶去希望?又改變了多少人的命運?我不知道。
但是不久前,我讀過一本書,書裏說到一個音樂家定期去非洲教小孩子音樂,在戰火紛飛的地方,人們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缺衣少食,除了這些,孩子們可能一出生就受到艾滋病的毒害,教他們唱歌,教他們彈琴有用嗎?
有的孩子因爲歌喉美妙動聽,被其他慈善機構贊助獎學金去了其他國家讀書,有的孩子還沒來得及表演,就被奪走了生命,但是那孩子在彌留之際依然感謝,感謝音樂家給她帶來了希望和光明,讓她知道世界上還有很多美好的事情。
看到這裏,我悟了,是我想得太多了,我不必擔心力有不逮,我做不到的事情,還有別人能做到。
所以,只要做就行。
那就做吧!
不要以爲做慈善是有錢人的事情,也不要妄自菲薄,看不上自己捐贈的三瓜兩棗。
我覺得養成做公益的習慣比捐多少錢更重要。
我有個做公益的羣,每人每年捐贈5000元,暑假可以去當地看望被捐助的對象。
5000不應該成爲一個做公益的門檻,畢竟還有6億人月收入不足1000元,不應該把這些人排除在做公益的行列。
無論你的生活有多糟糕,總有人比你更糟糕,所以,只要你願意伸出手,一分錢也不少,如果每人每天爲公益事業捐一分錢,那就是一筆龐大的數字,是可以幫助許多人改變命運的。
我記得我最初的公益活動就是爲淨水活動每天捐一分錢,已經持續好幾年,每年年底都發給我證書,告訴我,因爲我,有多少孩子喝上了乾淨的水。
別說一分錢,即使一塊錢,掉在地上,大概也沒人肯彎腰去撿。
每年元旦,有許多人都會去寺廟領一個福罐回來,每天往福罐裏丟一元錢,集滿一年,到了下一個元旦,送到寺廟裏去,這叫祈福還是集福?
那不如把供給菩薩的善緣拿來替菩薩做善事,一樣是爲自己集福。
日行一善,每日一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