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舒適

        什麼樣的人生,纔是最有價值的人生?答案是,擁有自由和舒適。

        我給自由的定義是,擁有能夠自己支配的時間越多的人,就越自由。一定有人會說,那麼乞丐就是你說的自由人了。其實不然,乞丐雖然擁有所有可以自己支配的時間,卻時刻面臨着飢寒交迫的境地,沒有半點舒適可言。所以,乞丐的那種自由毫無價值。

        這一點連我的愛貓都懂。愛貓幾個月大的時候,曾在某天偷偷溜出家門,在外面自由了一番。結果第二天凌晨便在一樓喵喵叫醒了女兒。幸好那時我們住在沒裝電梯的三樓,愛貓纔沒丟失。十多個小時的自由,爲它換來的是抓傷和一身骯髒。

        由此可見,自由必須與舒適成正比。舒適度越高的自由,越有價值。這也就是爲什麼,世界上的頂極富豪,除了擁有超大的別墅,通常還會購買遊艇。

        當你駕駛着自己的遊艇,在大海中披風斬浪,你才能真正體會到,什麼叫做“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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