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社交自覺的人在一起真的太舒服了

最近遇到一個讓我欲罷不能的女孩子。

她是那種話不算多,但開口就讓人覺得舒服,雖不十分熱情,但又溫暖體貼的女孩子,遇事不張揚,做事張弛有度,總之是我特別喜歡的類型。

我倆工位挨着,雖然我們已經關係非常好了,經常喫一個碗裏的飯,開各種各樣的玩笑,但她永遠有度,不會讓你感到有任何的不適。

有時候我遞給她一個零食,第二天她就會拿一個不一樣的小喫放到我手裏,借用我的東西總會提前跟我打招呼,用完永遠整整齊齊地擺放在原處。

從來不佔別人的便宜,在接受了外界的善意後很快想辦法還贈回去。不會帶有任何優越感,也會因爲自己得到的少一些而去斤斤計較,在考慮問題時也會多多替他人着想。

瞭解到別人的喜好時從不貶低,清楚別人所厭惡的事後便再不提及,這樣閃閃發光的品質太讓人想靠近了。

仔細想想跟我關係親密的朋友,都有類似於這種的品性,雖然我們之間親密,我們之間可以無話不說,好物共享,但這跟“社交自覺”並不衝突。

我們之所以常爲人際關係所累,其實很大一部分因素來源於你沒有做到“社交自覺”,或者你身邊的人沒有做到“社交自覺”。

爲什麼我們常說“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長慼慼”,便是這個道理。

如何做到社交自覺,這是我在《常與同好爭高下,不與傻瓜論短長》一書中,看到了最好的答案。

朋友跟別人聊微信的時候,你就不要湊過去看了;用別人的東西要先問下,不要真的“隨便”;需要別人幫忙,先要想着怎麼還這份人情,而不是覺得理所當然。

做你的朋友,偶爾能爲你免費,但如果“當你的朋友”就意味着“必須免費”,那你註定會少很多人氣。好聽的話,偶爾能當錢花,可如果你想用好聽的話來爲自已省錢,那你必然會少很多財氣。

識趣的人既不會爲難自己,也不會爲難別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也知道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分量;並以此來決定自己說什麼、做什麼。

識趣的人該明白,“別人會”不等於“有義務幫我”,“別人有錢”不等於“我可以不還或者晚點兒還錢”,“別人不討厭我”不等於“喜歡我”,“別人不開心”不等於“非得跟我說”,“別人沒有拒絕”不等於“答應”.....

世界再怎麼互聯,也需要“朋友圈可見”,需要“申請訪問”。

社交自覺,不僅讓自己過得心安理得,也讓與你相處的人感到輕鬆。我們常常聽說,社會太複雜了,人際交往太難了。

其實很多時候,當你“社交自覺”時,你就像一個巨大的磁場,吸引來跟你一樣的人,你會發現身邊都是你喜歡的人。

希望我們都能跟“社交自覺”的人相處,實現社交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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