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更新《一百六十六》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裏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馬可福音 9:50 )


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物品,也是我們不可或缺的調味品。

舊約以色列百姓他們的鹽是比較原始的那種鹽,很大一塊如石頭一樣。也有一處記載說,鹽若失了味,就沒有什麼能讓它再鹹了,他們就會選擇丟在外面,被人踐踏。

被丟棄,意味着已經無用,失去了原有的價值。

鹽也有不廢壞的意思,舊約上帝與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約也是鹽約,是永遠的約。上帝遵守約定,因爲祂是信實的,只是百姓卻違背了約。

鹽在生活中原本也是用來醃製食物的,可以起到防止腐壞的作用。爲了讓食物(特別是肉類食物)能夠長久保存下來,就用此方法來儲存。

然而,說到我們裏頭應當有鹽,這裏就談到鹽具有調和的作用。鹽若用得合適,就可以使一盤無味的菜餚變得美味。

我們在生活中也需要如鹽一樣在衆人中間做和睦的工作。

因爲,使人和睦的人是有福的,天國是他們的。

這個社會也需要我們撒點鹽,不要被這個社會的不良風氣、風俗影響,要用我們的生命去影響這世界的“口味”。

我們要用Jesus的生命影響社會中的敗壞風氣,那才能發揮出鹽原本的真正價值。

不要等到失去了鹽的味道,也就是被這個世界同化了,那就失去了我們該有的見證。

彼此和睦,也並非與世人妥協,而是在真理中講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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