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篇:只有自己發光,纔會微光吸引微光


有很多人都喜歡炫耀自己的人脈,自認爲認識律師界的、商界的,政界的等等。

你一旦想要從他人身上獲取點什麼,勢必需要付出,現在的社會就是功利的社會,所以只有當你勇有足夠多的能量,能與他人對等時,做起事情來才輕鬆自在,無拘無束。

在我們還不夠強大的時候,我們只有靜下心來做好自己,讓自己發光,不僅如此我們還能將自己那一點微光去影響別人,將自己那一點微光去吸引微光。

不如從現在開始每天多做一點,每天閱讀30分鐘延長到1小時,每天寫字30分鐘延長到45分鐘,有的人說閱讀30分鐘已經很難做到,如果說這樣的話,那就是思維觀念還沒有轉變,自我認知還處於被動的狀態,如果是主動的話,讀了一本好書,我們就想繼續看繼續看,喫飯也會想,洗澡也會想。

所以閒暇的時候,我會想如何寫好那一個字?之前一個春字寫出來總感覺怪怪的,於是我就單獨練,練之後還是不好,那就想到用老師講過的對比法,將自己寫的字與字帖充分對比,紅筆勾出,這樣我們就能把寫不好的字糾正好。

這樣的方法遠比每天不停的練不停的寫要好用,偶爾停下來對書中的某一個觀點進行學習和消化,我們將對這個知識印象更深刻。

所以不管在生活中還是學習中,我們都要了解自己,將自己有疑問或者感興趣的問題一個個解決,我們纔能有新的收穫,不管是書中一句話、練的一個字,還是學的一段舞,我們都需要細細雕琢,讓自己學到的更多,寫的更好,表現的更優雅。

這樣我們才能從人羣中脫穎而出,成爲自己想成爲的那一束光,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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