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批判(4)

函數重載

 C++允許在參數類型不同的前提下重載函數。重載的函數與具有多態性的函數(即虛函數)不同處在於:調用正確的被重載函數實體是在編譯期間就被決定了的;而對於具有多態性的函數來說,是通過運行期間的動態綁定來調用我們想調用的那個函數實體。多態性是通過重定義(或重寫)這種方式達成的。請不要被重載 (overloading)和重寫(overriding)所迷惑。重載是發生在兩個或者是更多的函數具有相同的名字的情況下。區分它們的辦法是通過檢測它們的參數個數或者類型來實現的。重載與CLOS中的多重分發(multiple dispatching)不同,對於參數的多重分發是在運行期間多態完成的。
 
 【Reade 89】中指出了重載與多態之間的不同。重載意味着在相同的上下文中使用相同的名字代替出不同的函數實體(它們之間具有完全不同的定義和參數類型)。多態則只具有一個定義體,並且所有的類型都是由一種最基本的類型派生出的子類型。C. Strachey指出,多態是一種參數化的多態,而重載則是一種特殊的多態。用以判斷不同的重載函數的機制就是函數標示(function signature)。
 
 重載在下面的例子中顯得很有用:

  max( int, int )
 max( real, real )
 
  這將確保相對於類型int和real的最佳的max函數實體被調用。但是,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爲該函數提供了一個變量,對象本身被被當作一個隱藏的參數傳遞給了函數(在C++中,我們把它稱爲this)。由於這樣,在面向對象的概念中又隱式地包含了一種對等的但卻更有更多限制的形式。對於上述討論的一個簡單例子如下:

 int i, j;
 real r, s;
 i.max(j);
 r.max(s);
 
 但如果我們這樣寫:i.max(r),或是r.max(j),編譯器將會告訴我們在這其中存在着類型不匹配的錯誤。當然,通過重載運算符的操作,這樣的行爲是可以被更好地表達如下:

 i max j 或者 r max s

 但是,min和max都是特殊的函數,它們可以接受兩個或者更多的同一類型的參數,並且還可以作用在任意長度的數組上。因此,在Eiffel中,對於這種情況最常見的代碼形式看起來就像這樣:

 il:COMPARABLE_LIST[INTEGER]
 rl:COMPARABLE_LIST[REAL]
 
 i := il.max
 r := rl.max
 
  上面的例子顯示,面向對象的編程典範(paradigm),特別是和範型化(genericity)結合在一起時,也可以達到函數重載的效果而不需要C+ +中的函數重載那樣的聲明形式。然而是C++使得這種概念更加一般化。C++這樣作的好處在於,我們可以通過不止一個的參數來達到重載的目的,而不是僅使用一個隱藏的當前對象作爲參數這樣的形式。
 
 另外一個我們需要考慮的因素是,決定(resolved)哪個重載函數被調用是在編譯階段完成的事情,但對於重寫來說則推後到了運行期間。這樣看起來好像重載能夠使我們獲得更多性能上的好處。然而,在全局分析的過程中編譯器可以檢測函數min 和max是否處在繼承的最末端,然後就可以直接的調用它們(如果是的話)。這也就是說,編譯器檢查到了對象i和r,然後分析對應於它們的max函數,發現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多態性被包含在內,於是就爲上面的語句產生了直接調用max的目標代碼。與此相反的是,如果對象n被定義爲一個NUMBER, NUMBER又提供一個抽象的max函數聲明(我們所用的REAL.max和INTERGER.max都是從它繼承來的),那麼編譯器將會爲此產生動態綁定的代碼。這是因爲n既可能是INTEGER,也有可能是REAL。
 
 現在你是不是覺得C++的這種方法(即通過提供不同的參數來實現函數的重載)很有用?不過你還必須明白,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對此有着種種的限制,存在着許多的規則。C++是通過指定參數必須與基類相符合的方式實現它的。傳入函數中的參數只能是基類,或是基類的派生類。

例如:

  A.f( B someB )
 class B ...;
 class D : public B ...;
 A a;
 D d;
 a.f( d );

 其中d必須與類'B'相符,編譯器會檢測這些。
 
  通過不同的函數簽名(signature)來實現函數重載的另一種可行的方法是,給不同的函數以不同的名字,以此來使得它們的簽名不同。我們應該使用名字來作爲區分不同實體(entities)的基礎。編譯器可以交叉檢測我們提供的實參是否符合於指定的函數需要的形參。這同時也導致了軟件更好的自記錄(self-document)。從相似的名字選擇出一個給指定的實體通常都不會很容易,但它的好處確實值得我們這樣去做。
 
 [Wiener95]中提供了一個例子用以展示重載虛擬函數可能出現的問題:

  class Parent
 {
  public:
   virutal int doIt( int v )
   {
    return v * v;
   }
 };
 
 class Child: public Parent
 {
  public:
   int doIt( int v, int av = 20 )
   {
    return v * av;
   }
 };
 
 int main()
 {
  int i;
  Parent *p = new Child();
  i = p->doIt(3);
  return 0;
 }
 
 當程序執行完後i會等於多少呢?有人可能會認爲是60,然而結果卻是9。這是因爲在Child中doIt的簽名與在Parent中的不一致,它並沒有重寫Parent中的doIt,而僅僅是重載了它,在這種情況下,缺省值沒有任何作用。

再來看看這個例子,絕對讓你抓狂,猜猜看輸出的i和j值是多少?

#include <stdio.h>

class PARENT
{
public:
    virtual int doIt( int v, int av = 10 )
    {
         return v * v;
    }
};

class CHILD : public PARENT
{
public:
    int doIt( int v, int av = 20 )
    {
         return v * av;
    }
};

int main()
{
    PARENT *p = new CHILD();

    int i = p->doIt(3);
    printf("i = %d\n", i);

    CHILD* q = new CHILD();

    int j = q->doIt(3);
    printf("j = %d\n", j);

    return 0;
}
 
 Java也提供了方法重載,不同的方法可以擁有同樣的名字及不同的簽名。
 
 在Eiffel中沒有引入新的技術,而是使用範型化、繼承及重定義等。Eiffel提供了協變式的簽名方式,這意味着在子類的函數中不需要完全符合父類中的簽名,但是通過Eiffel的強類型檢測技術可以使得它們彼此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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