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項目管理角度看因防疫導致的孕婦流產問題

PS:文中多是個人觀點,會有很多錯漏,請您指正!

近期XiAn防疫問題逐漸成爲熱點,多是瞟一眼就過了,但因爲自己也是一個父親,今天一個Case卻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1月4日,陝西西安一名產婦家屬發帖稱,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隨後打110將小姨送往醫院。晚上8點多,小姨到達西安高新醫院,在門口由於核酸問題無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點多。在門口等待期間,小姨大出血,後來8個月的胎兒流產。

1月5日,陝西婦聯迴應稱,已上報領導,相關部門應正在瞭解調查。

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Bad Case,他的後續可能引發一個家庭多人的崩潰。拋開情感層面,我們需要去思考如何規避類似的問題。

所以,這裏第一個問題是問題本身什麼?

問題是什麼?

流程漏洞

從Case來看,是採取了很嚴格的入院流程,以防止疫情的擴散。

從防疫的角度出發這無可厚非,但從項目的角度,這裏少了一個緊急Case預案以處理上述問題。嚴格的防疫流程本身是沒問題也是必須的,但對應的on call機制是缺失的,這個是導致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

如果沒有對應的緊急Case處理預案,那麼對應的Case還有發生的概率,不可不慎!

這裏思考第二個問題,除了流程本身有漏洞以外,還有哪裏有問題?

權責利模型

在之前的文章中:論躺平與求帶飛——一個團隊不會有兩個大腦

我們看見了一種現象:

團隊中如果出現一個新leader(可能最強的人)後,那麼其餘人甚至是之前的leader,更傾向於停止思考,事事請示,躺平等待帶飛...

然後我們回到這個場景,首先問一個問題:誰該爲這個事件負責?

1)如果說院方該爲這個事件負責,但院方是按照流程要求做事,如果因違反要求導致後果那麼他是肯定要擔責的。從按章辦事的角度來說,院方似乎不應該是責任方?

2)如果說項目負責人應該爲此事負責,總負責人對一切負責的角度來看也是沒問題的,但總負責人面臨的類似事件太多,對我們非常重要的事件,對他們來說可能只是1/100,面對如此困難的局面,現在去苛責一個不可觸碰的人似乎於事無補;

3)從文中來看,FL迴應稱已上報領導,等待領導指示形式,就個人而言,我不能理解FuLian這個角色在事件中該扮演什麼角色,當然也無法對此事負責了;

4)苦主本身,事實上他們成爲了最終的負責方,這裏要求他們未雨綢繆,甚至苛責他們明知道自己有檢查(孕婦需要檢查)需求,爲什麼不提前做核酸檢查,似乎也不合適;

綜上,這個事件,暫時找不到很好的責任方,可以負責的人離我們太遠,離當事人近的又有規章制度可以規避責任。

要知道這個是一個絕對巨大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本來就難以考慮如此複雜的問題,任何人在做這個項目都一定會出事故,苛責爲什麼想不到很容易,但想做好卻很難;

院方就這個事件的利弊來看,按章辦事對院方來說是最優選擇,不過從人道角度,這種按章辦事太過於冰冷,但大家都看過生化危機類電影,這裏的度在哪裏,很難把握。

但真要較真的話,我認爲這是一種甩鍋行爲,這種行爲不好下定論,不知有沒有依據去懲罰這種行爲,畢竟跟着制度的思路走有什麼不對呢?於是不好的Case因爲沒有成本而更肆無忌憚。

從權責利模型來說,醫院有義務並且有能力處理這個Case,僅僅是因爲流程問題的話,醫院本身是離戰場最近的人,他應該也必須有相關的預案去處理這一切

如果今天那個沒有核酸的是院長的親人,那麼這一切是否也會發生,這值得我們深思。

有時候犧牲他人的權益維護制度似乎理所當然,只因爲犧牲的不是自己吧?

敏感話題不多聊,將視野拉近工作中,對我們的啓示是什麼呢?

規模化作戰——從團伙到團隊

搶銀行的故事

之前公司的Leader常稱我的Team是團伙,還不是團隊,在規模作戰的時候會受挫,他的點是,我的風格乃至我帶出來的團隊適合“開疆拓土”,到發展運營守家環節就會出很大的問題,之前我不太理解是什麼意思。

前段時間與CEO交流這個話題,他說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比喻:

假如我們現在要搶劫一個農村信用社,我(CEO)帶着你們直接衝進去,我一腳踢到門上,然後你們一人一腳踢上去,門兩下就被踢壞了,於是我們控制好局面高高興興的走了,似乎我們很厲害!

受到上次事件的鼓勵,我們來到了市區,市區居然有個保險櫃,於是出現了一個場景,我一腳踢上保險櫃,效果不佳,於是所有的兄弟都在對着保險櫃踢,這個時候見過大城市搶劫的行長拍拍我們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道:你們難道沒有分工嗎?

從團伙到團隊

團伙與團隊從規模到分工上就會有很大的不同:

1)10人以下;

身先士卒,多交流,這個規模的團隊很好帶;

2)10-30人;

團隊出現分工,每個組有一個堪當重任的組長,責任心及擔當感可能比能力本身更重要,但基礎能力一定不能拉胯!

團隊開始擁有副班長角色,每個關鍵組都要有PlanB,團隊開始用機制流程處理問題,而不是靠聲音大;

3)30-80人;

一號位開始跨團隊,更多的外卷而不是內卷,需要給團隊做大量信息輸入,主要工作變成做戰略而不是做執行;

副班長需要有效的做好內管工作;

幾個管理小組都有合適的Leader及備份者;

團隊處理問題的主旋律轉爲機制與流程,並且擁有完善的機制流程迭代策略,比如週會制、人才運營機制、OnCall機制、組委會機制等;

這個階段,系統化、結構化處理問題的能力大於單點問題處理能力,柔和持續推進能力大於All In的解決問題能力;

4)80-200;

跨專業的判斷力會成爲班委核心,會成爲一號位的核心要求,業務思維要深入骨髓;

結構化、系統化處理問題的能力是基本要求,做好梯隊建設;

團隊可能不止一個副班長,做好副班長的角色區分,副班長任用不當,會導致不停的補位而失職;

戰略能力變成最重要的能力,不停的輸入,帶領團隊找到目標......

向上管理、橫向管理能力大於內管能力,機制建設能力大於單點作戰能力;

團隊影響力、個人提升能力大於梯隊建設能力......

5)>200人;

我這邊最多帶到了220人左右,更多的沒有經驗,就不妄言了......

綜上,從團伙到團隊,最重要的是分工!

在這過程中,要做的事情依舊是之前的模型:技術管理進階——Leader的模型、手段及思維

Leader的能力模型可以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 戰略能力;

2 戰術能力;

3 信息收集能力;

4 表達營銷能力;

5 持之以恆的能力(耐操);

大leader解決問題的思路只能從以下幾個維度去想辦法:

1 選題;

2 梯隊建設;

3 資源協調;

4 核心輔導;

5 機制匹配;

這裏繼續發散,一個合理的項目組可以是什麼樣的呢?

PM、PMO之間的關係

什麼是產品經理

首先根據當前團隊情況對產品做一個定義:

產品是通過不斷的輸入,找到不同的排列組合,產生對用戶更有效、更高效、更可及的解法。

所以,大產品應該成爲項目的實際負責人,大產品經理解決共性問題,小產品經理解決個性問題。大產品經理爲全局負責,小產品經理爲局部負責。

如果大產品做的戰略太大,難以分割導致項目週期太長很容易爛尾。

以上述Case爲例,FangYi是個巨大且複雜的項目,有開發經驗的同學都會知道,這種規模項目不可能不出BUG,出BUG不重要,事故處理的速度和效果很重要!

面對複雜項目,必須做合適的切割,項目過大產品經理難以理解,也就沒能力實施;切割過小由於能力侷限往往掛一漏萬,所以大產品經理的第一步是做好目標設計與切割,否則要麼落不下去要麼不能窮舉!

目標設計是戰略問題,目標實現是工程問題,戰略如果設計不夠好,工程需要做好補位工作,如上述Case,醫院應該是一個局部的工程問題,做好預案是他的責任。

每個項目(產品)都應該有一個自己的管理班子,我們這裏稱之爲組委會,一個組委會的組成可能是這樣的:

之前的項目是採用Owner制,每個項目由一個產品負責人、運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組成,每個負責人負責相關領域的問題,如果設計供應鏈、UI、醫學之類的卡點,還需要相關的專家切入。

以上問題,每個局部問題都不難,都能解決,但所有問題疊加在一起就巨大了,工程量非常大,就需要PMO角色的出現了。

PMO做什麼?

以前我一直在疑惑PMO存在的價值,因爲PM本身就應該做好項目管理工作,那麼不能深入業務工作的PMO有什麼意義呢?幫產品經理組織會議?

後面做了一段時間公司PMO,我的心得是:

1)PMO需要解決項目過程中的共性問題;

舉個例子來說,PMO需要提供一套系統化的工具,幫助各個產品經理更好的管理【開源】數字化轉型實操——從《一分鐘日報》開始,《CEO駕駛艙——項目工作臺》就是爲此而生。

2)PMO在機制層面、底層邏輯層面解決大PM所遇到的協作問題;

部門牆問題依舊高聳,這個會困擾每個公司的每個項目負責人,設計什麼樣的獎懲策略和底層結構,能夠更大程度的規避這個問題,這是需要PMO思考的。

3)PMO需要肩負監督的作用;

PMO需要協同數據部門,以系統化的方式,做好對各個項目(產品)的跟蹤,什麼項目拉胯了、什麼項目有風險了、什麼項目有什麼求助點了,PMO組織都需要上報給公司負責人,並思考通用的對策。

以上述Case爲例,如果有個特別行動組,以最高權限建立CIO機制,不斷的處理這種特發問題,那麼這個悲劇也可能得到避免。

所以,PMO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有效的流程機制,處理項目過程中的共性問題,並且建立有效的系統,對各個項目單元進行很好的追蹤合適的上報,當然PMO還有一個最後的任務:

4)組織覆盤與項目評優

各個項目會有很多Case,作爲項目負責人自然不願意上報,但沒有學習就沒有進步,PMO需要組織項目覆盤,以及做好Case記錄,以免重蹈覆轍,也需要對好的項目進行評優。

關於項目管理的話題,大家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新晉總監生存指南四——項目執行指南

結語

所有的事故往往都是機制不成熟或者流程有漏洞,結構影響行爲,出Case不可怕,關鍵是類似Case不要重複出現、關鍵是Case出現後的應急策略,只希望大家都提高自己的防風險能力,做好人生這個大項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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