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座山》(The Second Mountain)筆記

一、從幸福到喜悅

布魯克斯是《紐約時報》的專欄作者,布魯克斯是個保守派,他非常非常重視傳統價值,非常非常講究個人的修行,我看他有古君子之風,簡直不像個現代美國人。

我們前面講過介紹阿德勒哲學思想的《被討厭的勇氣》。《第二座山》的主題和《被討厭的勇氣》很像,兩本書說的都是怎樣擺脫世俗卑微的厭煩感,做一個自立於世間的“強人”。但是因爲布魯克斯作爲現代人掌握更多的智力資源,《第二座山》可以說是強人哲學的現代升級版。

到底啥叫強人呢?我先說幾個例子,你看看你想學習誰。

  • 王楓的故事

王楓從中學到大學一路上的都是最好的學校,而且他常常是全班成績最好的學生。現在王楓供職於一家當然也是最好的公司。這幾天他成了微博的熱點,這倒不是因爲他做出了什麼突出成績,而是他發佈了一則徵婚廣告。王楓列舉了自己的收入、職位、畢業院校等等各種硬指標,以及他對女方的種種硬性要求。微博輿論認爲王楓這個徵婚太物質了, 王楓理直氣壯:我是最好的,我當然要找個最好的。

  • 周琪的故事

周琪是一位美麗的青年女性,她家庭條件很好,大學畢業以後決定先看看世界再琢磨幹什麼。幾年以來周琪走遍了各地的名勝,她發在社交網絡的照片不是在阿爾卑斯山滑雪就是在蒙古釣魚。周琪認爲人生的意義在於體驗,她要趁着年輕多體驗這個世界的美好。

  • 馬小武的故事

馬小武並不小,他今年四十歲了,因爲種種原因日子過得不算成功,在一家醫院當清潔工。五號病房的孩子似乎是得了不治之症,他陪牀的父親老王眼看着一天比一天絕望。這一天馬小武打掃病房的時候老王正好出去抽菸,馬小武打掃完出來,在樓梯口碰見了老王。老王說:“你是怎麼幹活的?怎麼到現在還不打掃病房?”馬小武沒有反駁,他謙卑地說“對不起,我馬上打掃。”然後當着老王的面又打掃了一遍。

  • 林肯的故事

林肯站在喬治·麥克萊倫將軍家的屋檐下等人開門的那一年,他已經52歲了。他曾經狂熱追求過名聲和權力,現在他都得到了,他剛剛當選美國總統。現在他需要麥克萊倫出山幫他打贏內戰。男僕說麥克萊倫不在,林肯說沒關係我們就在客廳等。一小時之後,比林肯小 17 歲的麥克萊倫回來了,沒理會林肯一行直接上樓了。林肯又等了半個小時。男僕出來說將軍今天很累,決定今晚不見面了,改下次吧。隨行人員都怒了,他怎麼敢如此對待美國總統?!而林肯說,“禮節和我個人的尊嚴不重要,只要能請到一位願意爲聯邦作戰的將軍,我可以一直等下去。”

  • 王楓和周琪做的並沒有任何不對,他們正在攀登人生的一座山。
  • 但是馬小武和林肯攀登的,是第二座山。

“第二座山”是布魯克斯發明的概念。他說人生要爬兩座山,

  • 第一座山是關於“自我(ego)”的,你希望自己越來越成功、越來越厲害,要實現自我,獲得幸福。
  • 第二座山,卻是關於別人的,是關於“失去自我”的:你爲了別人,或者爲了某個使命,而寧可失去自我。

專注於第一座山的人未必能想明白爲啥要爬第二座山,但是你終將明白。

第一座山有兩種爬法。

  • 一種是像王楓這樣,把人生永遠都當做上學一樣過。他把每件事都看作是競爭,在每個階段都能找到通關攻略,任何事情都要求自己做到最好。他非常注重聲譽,他上學的時候以這個大學的學生爲自豪,上班以後以自己在這個舉世聞名的公司工作爲自豪。爲了保住這份自豪感他願意付出一切代價。
  • 一種是像周琪這樣,把人生當做一系列的探險,當然不是真的冒險,而是像看驚險電影一樣的探險。她積極探索世界提供的各種可能性,對所有可能都保持開放。也許她五年之後會在這個國家、但也許會在那個國家生活,也許她會做這個工作,但也許是另一個工作。她的態度就如同只拿期權而不願被股票套住,她認爲最重要的是自由。

這兩種生活理念是現代社會的典型。你大學畢業典禮上,演講嘉賓說你們是最自由的一代,你們有無限的可能性,你們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去放手拼搏吧!

可是爲什麼東西而拼搏呢?這就是布魯克斯的質疑。布魯克斯說這兩種活法能帶給人的幸福感都是有限度的。

  • 三十歲的王楓比他二十歲的時候更無趣。你不知道他喜歡什麼,他表現出來的是隻喜歡“成功人士”喜歡的東西。他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他有深深的不安全感。有一天聽說當年那個學習成績遠遠不如他的、整天只知道看電影的中學同學,現在成了著名導演,王楓深受打擊。
  • 周琪喜歡很多很多東西,一直都是以消費者的姿態做選擇,可是她從未真正選定過什麼東西。在無限的自由之中生活多年之後,周琪有一種迷失感。

並不是第一座山不應該爬,但是布魯克斯注意到,有很多爬完第一座山的人,現在都在爬第二座山。

其實每個人都有第二座山。比如你正在辦公室寫一份至關重要的報告,幼兒園突然打來電話說你的孩子病了,你肯定放下一切工作,立即去接孩子。這件事兒不會給你的“個人成長”加分,但是你必須得這麼做。

而有些人,是心甘情願地想要這個“有些事兒我必須去做”的特別不自由的局面。他們主動選擇第二座山。

  • 第一座山講個人自由,第二座山講責任、承諾和親密關係。
  • 第一座山講獨立,第二座山講互相依賴。
  • 第一座山講自我的成長,第二座山講忘記自我。
  • 第一座山講獲得,第二座山講奉獻。
  • 第一座山中你是個消費者,第二座山中你被他人、被某個事業所消耗。

你肯定會說,那些主動選擇第二座山的人,必定都有高貴的品格,是的。布魯克斯寫《品格之路》這本書的時候曾經認爲品格是一種個人主動的修養,是你發揮主觀能動性去獲得品格,但是現在他認爲,品格其實是當你忘記自我,去攀登第二座山的時候,所獲得的副產品。

第二座山不是以你自己爲核心,而是以別的某個東西爲核心。

當上父母的人肯定能理解這個感覺。很多人有了孩子以後就失去了自我,處處把孩子放在首位,而有些人,比如我,對此非常不以爲然。

布魯克斯說的可不僅僅是孩子,但是爲孩子忘記自我那種感覺其實也挺好,要不怎麼有那麼多家長心甘情願如此。布魯克斯說的是,忘記自我的那個狀態,是值得我們去追求的。

  • 第一座山追求的是幸福
  • 第二座山得到的是喜悅。

咱們必須重新定義這兩個概念。

  • 這本書裏說的“幸福(happiness)”,特指個人的幸福。比如你取得了成功,在競爭中獲得勝利,實現了目標,增長了能力,讓世界的某一部分聽你的,再加上各種感官的快樂,這些都叫“幸福”。
  • 喜悅(joy),則是另一種東西。喜悅是你攀登第二座山得到的副產品。

布魯克斯觀察,人生的喜悅一共有六個層次。

  • 第一層喜悅是心流。你非常投入地做一項工作,而且做得特別順手特別漂亮,你進入忘我的狀態,感覺自己已經和工作融爲了一體。特別是如果這項活動是跟他人配合進行的,大家進入集體心流,喜悅感會更加強烈。
  • 第二層喜悅是與他人一起,隨着音樂的旋律跳舞。你在一個酒吧裏坐着,音樂聲響起,一個陌生人過來邀請你跳舞,你一看他感覺就合拍。你們兩個的配合立即天衣無縫,你感覺自己可以做任何動作,而每個動作都恰好是對方想要的,你們完全融入到音樂之中,你的自我意識好像消失了一樣。
  • 第三層喜悅是親密的情感。比如一個媽媽第一次看到她的寶寶那種感覺,一個父親看見孩子們快樂地玩耍,自己偷偷在旁邊樂那種感覺。
  • 第四層喜悅是在精神上的溝通。有個詩人有一天在自家後院,發現一隻鷹隼落在了樹上。他趕緊叫女朋友出來看,兩人就那麼盯着鷹隼,鷹隼也盯着他們,人和動物之間的界限消失了,詩人希望那一刻永遠都不要結束。
  • 第五層喜悅是超越自我的感覺,是一種與萬物融爲一體的宗教般的體驗。我們講《爲什麼佛學是真的》和《盜火》的時候說過這種體驗。
  • 第六層,也是最高級的喜悅,是道德喜悅。布魯克斯觀察到,有些宗教領袖和社會活動家,那些身上揹負着沉重負擔、永遠都被人需要的人,他們並不是一天到晚長吁短嘆的樣子,而是整天都樂呵呵的。他們臉上永遠都有喜悅之情。

喜悅都是來自忘我。你要是啥負擔都沒有,你不會一天到晚那麼高興,你會感到困惑,你會覺得快樂已經到上限了。世界上沒人需要你,那其實是最不幸的感覺。你要是一身負擔、而同時又不把那些當成是自己的負擔,而是完全爲了別人,你會充滿喜悅。

  • 幸福是變幻無常稍縱即逝的,喜悅卻是深刻和持久的。
  • 幸福能讓我們感到快樂,而喜悅卻能改變我們。

你要想知道喜悅是什麼樣子,可以看看微博上的一段視頻,說的是中日友好醫院的王泰齡醫生。她今年 92 歲了,仍然在第一線,而且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

記者列舉了王泰齡得過的各種榮譽,但是王泰齡說:“獎狀以前我有一書包……現在最高興的就是,一個年輕人,他突然告訴我他明白了。”

我建議你看看這段視頻。你一眼就能看見王泰齡身上的光芒。

微博搜索:【92歲教授王泰齡退休20年每天工作12小時】

最後,送你一句話:

第一座山,會印在名片上;第二座山,將寫在墓碑上。 

 

二、千金一諾

這一章說的是攀登第二座山的方法。可能很多人有疑問說,是不是一定要先攀登第一座山再攀登第二座山?其實不是的。第二座山沒有多少先決條件。有的人受家庭教育影響,一出道就是以第二座山爲目標,也有很多人同時攀登兩座山,這兩座山並不矛盾。

不過布魯克斯調研發現,人們走上攀登第二座山的道路,的確有一些共同的規律。選擇第二座山之前,人們通常會經歷一段人生的低谷。

  • 你肯定聽說過這樣的事情,一個人得了一場大病,他在病中重新思考人生,認爲如果自己這一生就這麼過了,實在太不值得了。痊癒之後,他立即選擇投身一項比自身大的事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那個 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
  • 有的人是經歷了人生最大的不幸而做出改變。布魯克斯認識一位女性,三個兒子被人在一天之內槍殺而死,她悲痛欲絕、終身再也回不到從前那種美好生活的狀態了,她選擇把餘生投入到爲他人服務之中。
  • 有的人是目睹了一個什麼事件,反思人生。魯迅和托爾斯泰都是因爲旁觀了一場死刑的執行而走上新的人生道路。托爾斯泰原本已經是個非常上進的人,一心想要完善自我;魯迅想的是去做個好醫生。可是看到死刑,托爾斯泰就想,這個殺人的暴力做法肯定是不對的,你說什麼理論它也不對,世人怎麼是這樣的呢?魯迅看到的是被殺的就是中國人,而中國人居然在旁邊看熱鬧玩,這都什麼人?他們從此決心不再爲自己,而是爲了世人和國人寫作。
  • 也有的人是第一座山已經攀登成功了,接下來感覺沒什麼可追求的了,感到倦怠了,這個狀態有個專門的英文名詞,叫做“acedia”。如果你發現自己對什麼東西都沒有熱情了,你可能需要使命的召喚。

不管是什麼原因,當一個人經歷人生低谷的時候,一般的做法都是趕緊設法走出來。比如多跟親友聚一聚、喝點酒、安慰安慰。但是布魯克斯說,正確的做法,是看看這段經歷能教給你什麼。

古往今來仁人志士的道路,是從自己的痛苦中學到智慧,然後運用這個智慧去服務別人。你的第二座山就此開啓。

那這個山應該怎麼爬呢?這個方法是,你得提出一個“誓約”。

“誓約”的英文是“commitment”,一般翻譯成“承諾”,我感覺這個詞在現代漢語裏用的不多。誓約的意思是你主動向別人提出,你要做到如何如何,然後你自己約束自己,拼命也要做到。

我們講博弈論的時候說過承諾,那是一種可信的信號,能確保對方相信自己,而我們這麼做本質上是爲了自己的利益。我們今天常用的工具叫做“合約”、或者更直白的說法叫“合同”,是通過外界力量約束自己。我們今天有時候也發誓,但是人們發誓就好像是籤合同一樣,誓言中常常會有“有違此誓天打雷劈”之類的狠話,女主角聽到這句話通常會制止男主角說這麼不吉利的話,但是制止總是發生在男主角說完之後。

可是在秦始皇讓中國普遍實行郡縣制之前,在那個分封制的年代,在國家權力不能領導一切的時候,中國人講的承諾,是不需要附帶什麼違約責任的。因爲承諾是自己對自己的約束,這樣的約束最厲害。

李白說朱亥和侯嬴是“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爲輕”,人家一句“我答應了”就OK,根本無需再來一句“我要完不成任務你就把我如何如何”。曾子說君子都是“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都是看似輕鬆地承諾,然後用生命去捍衛。

喬治·R·R·馬丁的《冰與火之歌》時代背景模擬分封制的歐洲,所以書中結婚有誓詞、被封爲騎士有誓詞,生活狀態的正式改變總是伴隨着誓約。咱們先看一段騎士誓詞,

  • 我發誓善待弱者
  • 我發誓勇敢地對抗強暴
  • 我發誓抗擊一切錯誤
  • 我發誓爲手無寸鐵的人戰鬥
  • 我發誓幫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
  • 我發誓不傷害任何婦人
  • 我發誓幫助我的兄弟騎士
  • 我發誓真誠地對待我的朋友
  • 我發誓將對所愛至死不渝

最後並沒有一句“如果違反上述約定,我的騎士資格就會被取消”,更沒有“如果我失去騎士待遇,上述約定自動無效”。

誓約是無條件的。

爲啥有人願意自己束縛自己呢?

你可能忍不住會琢磨“第二座山”的腦科學依據是什麼。第二座山的思維大約對應三個腦神經活動來源:

  • 演化帶給我們的渴望情緒
  • 羣居生活帶給我們的道德設定
  • 以及前額葉皮質的理性判斷

不過布魯克斯沒使用這些科學語言,他提出的三個更直白的名稱:心、靈魂和大腦。

  • 心,代表你的渴望。你渴望很多東西,但是歸根結底,你最大的渴望,是“被愛”,正如阿德勒說人的幸福和煩惱的根源都是人際關係。而要想被愛,你就得做個“值得愛”的人,你就得愛別人。
  • 靈魂代表道德。如果一個人只是一堆原子,爲啥強暴女性是重罪呢?從物理學角度來說那個女性受到的傷害很小。因爲人這堆原子湧現出了“意識”這個東西。人的意識總覺得各種事情都是有意義的。靈魂代表一個人的道德價值,所以你不能侮辱他;靈魂還代表一個人的道德責任,所以他的一舉一動,會受到別人的評判。靈魂決定了你有些事不能做,有些事必須做。世界上沒有一個文明會讚美那些從戰場上逃跑的人和出賣朋友的人,靈魂具有普遍的意義。
  • 心和靈魂在人的意識中的排位順序,都在代表理性思維的大腦之上。有心,你的生活纔有目的;有靈魂,你才知道什麼對什麼不對。

心的最高追求是愛,是自己與他人、或者與一項事業的融合。靈魂的要求是做正直的事。誓約就來自這裏。

父母和子女之間,情侶之間,我們和朋友,人和事業之間,當你愛一個什麼東西愛得特別深的時候,你會想要把自己生命的某一部分拿出來,無條件地奉獻給他。不管發生什麼事情,你都願意付出時間和精力給他。你就提出了一個承諾。

  • 我們考慮自己的時候,總想讓自由度和獨立性最大化,儘可能地保留選項,讓自己永遠都有選擇權。
  • 但是當我們考慮他人,考慮自己和別人的關係的時候,一旦建立了誓約關係,你就是在取消選項,讓自己依賴他人。

誓約是不求回報的許諾。父母對孩子就是這樣的,任何時候孩子有事你就得管,生孩子給你帶來了無窮的責任和義務,可是沒有對等的權利,可是我們從來沒聽說過有人後悔生孩子。

婚姻也是這樣。兩個人互相喜歡那就一起生活唄?爲啥非得弄個結婚程序呢?將來萬一不喜歡了分開豈不麻煩嗎?愛到一定深度,你就想弄個這麼正式的承諾。

學習和工作也是這樣。你喜歡讀書就讀書,爲啥非得讀個學位呢?這些都是對自己的約束。誓約是哪怕我將來某個時刻覺得這不好玩了,我也不能放棄。

戴荃的《悟空》這首歌裏有兩句說「叫一聲佛祖,回頭無岸。跪一人爲師,生死無關。」我入了這個門就不管發生什麼也不能反悔了。這就是誓約。

誓約可能會帶給你痛苦。但是誓約也會帶給你好處。

  • 布魯克斯說,誓約給了我們身份認同。別人問你是什麼人,你能回答說我是一個喜歡喫爆米花的人嗎?你可以說你是做什麼事業的人,你是誰誰的丈夫或者妻子,你是一個信仰什麼東西的人,你是哪個組織的人。
  • 建立了誓約,你生活纔是連貫和自洽的。我日常從事雲安全技術研究,這是因爲這是我的工作和職業,我必須持續不斷輸出。
  • 誓約給了我們目標感。布魯克斯引用蓋勒普 2007 年的調查,說世界上認爲人生有意義的人口比例最小的國家是荷蘭,因爲他們日子太好了人們不知道還有什麼可奮鬥的;而認爲人生有意義的人口比例最大的國家是西非的利比里亞,那裏的人必須苦苦掙扎,他們對彼此有強烈的責任感。
  • 誓約讓我們得到更高級的自由。可以”不做“什麼的自由,比如“免於恐懼的自由”,是低層次的。你什麼都可以不做,那你做啥呢?能去”做“什麼的自由,是高級的自由。你想表演鋼琴,可是你沒有那個水平,那你就沒有那個自由。想要表演鋼琴的自由,你必須首先限制自己的行動,逼着自己在該練琴的時候只能練琴纔行。自由不是沒有限制,而是選擇正確的限制。
  • 誓約還能讓我們建立品格。現在一提“品格”人們首先想到的是自律、自控、堅毅力這些跟工作相關的東西,可是別忘了品格更是道德的要求。真正高貴的品格不是喫飯時候遵守禮節那個自控力,而是仁義禮智信那些自古以來就被人推崇的東西。

建立和遵守一個誓約,你就能在攀登第二座山的過程中,慢慢改變自己。誓約總是你對一個別的東西建立的。布魯克斯說最重要的誓約有四個,分別是

  • 使命
  • 婚姻
  • 哲學信仰
  • 社區

最後我們聽一段《冰與火之歌》裏守夜人的誓詞,我每次聽到這個誓詞都熱血沸騰。你想想,如果你有一個這樣的誓約,你是變得更卑微了,還是更強大了呢?

  • 長夜將至,我從今開始守望,至死方休。
  • 我將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 我將不戴寶冠,不爭榮寵。
  • 我將盡忠職守,生死於斯。
  • 我是黑暗中的利劍,長城上的守衛,抵禦寒冷的烈焰,破曉時分的光線,喚醒眠者的號角,守護王國的堅盾。
  • 我將生命與榮耀獻給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三、誓約「1」使命召喚

上一章說到人生有四個最重要的誓約,這一講說其中第一個:使命。

“使命”是個非常大的詞,日常生活中好像不太能用上。但是如果你能用上,你是個非常幸運的人。

什麼是使命呢?我們先辨析幾個概念。很多常用的詞都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理解,就如同前面說的“幸福”和“喜悅”,我們不得不爲了這本書而重新定義一下。現在咱們重新定義這麼幾個詞,

  • “職業(job)”,是你謀生的手段。選擇職業的時候你要看這個工作對你好不好,掙錢多不多、離家近不近、工作時間長不長等等。
  • “職業生涯(career)”,是你的職業成長道路。比如你是個官員,組織上突然要求你去艱苦地區支援一年。單純從這一年來看這不是個好職業,但是從你的職業生涯來看,你有了這個經歷就等於積累了一筆資本,將來會很有好處。考慮職業生涯的時候我們考慮的是長期的成長,但仍然是以自我爲核心。
  • “工作(work)”,是需要你去做的一件事情。公司的網絡突然斷了,需要立即修復,這就是一項工作。這個工作對你的個人成長意味着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在必須馬上有人去做它,而你正好會做,所以這個工作需要你。早上出門上班的時候你並沒有主動選擇今天要修網線,是網線正好斷了,這個工作選擇了你。
  • “使命(vocation)”,是一項等着你去做的事業。這個事業是長期的“工作”,你可能要投入一生的力量。你得跟它立一個誓約。

你可以選擇職業和職業生涯,但是你不選擇使命,你是被使命選擇。有一天你突然強烈地感到一個召喚,你覺得這件事兒必須得做,而且必須由你去做,這就是你的使命召喚。

這聽着有點神祕,但是很多時候這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 比如現在是抗戰時期,中國被人打得沒有還手之力都快要亡國了,而你有文化又身強力壯,那你就會感受到召喚,抗日救國就是你的使命。
  • 馬小武在醫院當清潔工本來是作爲一個職業,但是他感受到那些患者和家屬需要人與人之間的幫助,他把職業做成了使命。

當你把一項事業當作使命的時候,你和那些一天到晚刷 LinkedIn、琢磨怎麼完善簡歷的人可就不一樣了。咱們看看有使命感的人是怎麼做事的。

你可能聽說過一本反烏托邦小說叫《一九八四》,它的作者是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奧威爾從小就知道自己有寫作才能,寫作一直在召喚他,但是他一開始並不認爲當作家是個靠譜的職業。

奧威爾先去印度當了一名英國警察,後來回到英國,寧可無所事事也不願意寫作。他知道自己”想要“寫作,但是他認爲不應該寫,他甚至爲自己的寫作衝動而感到憤怒……最後他向命運屈服了,他決定安心寫書。

這時候請注意,當奧威爾決心寫作的時候,他的做法可不是先找幾本“寫作指南”讀讀、報個什麼作家班、做個市場調研看看現在人們喜歡讀什麼書、自己寫出一本然後去找大V推薦。奧威爾決定,要寫作,他必須做下面這三件事,

  • 第一,他搬到窮人社區,跟窮人生活在了一起。奧威爾的政治立場是左翼,但是他有點看不起英國那幫社會主義者,認爲他們都是隻會誇誇其談的知識分子。他們號稱要解放窮人,可是他們都沒直接接觸過窮人,根本不瞭解窮人。爲了體驗生活,奧威爾在一個餐館找了個刷盤子的工作,每天要幹十三個小時。
  • 第二,奧威爾要發明一種新的寫作方式。他要用文學手法,寫非虛構的作品。他成了一個寫政治寓言的大師。奧威爾從來沒說過他有多享受寫作,他認爲寫書是個可怕的鬥爭過程。這個過程會把你給淨化,會壓制,而不是表達你的個性,你要儘可能把自我藏起來,讓讀者感覺是直接在接觸你描寫的東西。
  • 第三,爲了真正響應使命的召喚,奧威爾決心要做到“無情地誠實”。這意味着他不會偏向自己陣營的同志。自己這邊有什麼毛病,奧威爾也要寫出來。

試問當今的作家,有幾個人對自己提出了奧威爾這三個要求。那些刷“職業生涯”的人做不出來這樣的事兒。

世界不在乎多不多你一個成功者,世界需要的是能做出改變的人。

布魯克斯列舉了非常多的例子,它們都有很相似的模式。一開始都有一個“召喚”。

  • 我們講過愛因斯坦和指南針的故事。愛因斯坦五歲的時候就從一個指南針裏看出來空間有問題!他想探索這個問題。
  • 我們還講過生物學家愛德華·威爾遜(E.O. Wilson),他的主業是研究螞蟻。威爾遜爲什麼選擇研究螞蟻,一部分原因是他小時候釣魚,魚劃破了他的一隻眼睛,他從此只能用一隻眼睛觀察大自然,沒有立體感,所以只能觀察小的東西。那他爲啥要去釣魚、爲啥非得觀察大自然呢?因爲七歲那一年,威爾遜父母離異,他不得不寄宿在一戶陌生人家裏,他沒事幹就整天在海邊玩耍……然後海洋生物的美妙召喚了他。

布魯克斯說,“美”的希臘語是 kalon,這個詞原本就與“召喚”有關:這個東西實在太美了,你感覺就好像它在召喚你去探索它,讓你想要從此跟它生活。

  • 還有的人是被歷史事件所召喚。神經病學家維克多·弗蘭克(Viktor Emil Frankl)從小就希望自己能做點什麼,可是等到他被關進納粹集中營的時候,他突然意識到,關鍵問題不是“我能從生活中期待什麼”,而是“生活對我有什麼期待”!集中營裏的人需要他扮演一個精神治療師去緩解他們的痛苦,精神病學需要他利用這個機會研究人的痛苦。
  • 也有一些人是因爲更小的原因。比如一位畫家之所以畫畫,是因爲他小時候喜歡聞顏料的味道……

但多數情況下,人們感覺自己當時別無選擇。他們感覺自己被選中了,不幹不行。

職業是可以選擇的。你看看自己擅長什麼,市場需要什麼,考察一下這個職業的經濟激勵,做出人生規劃。對選擇職業來說天賦比興趣重要得多。你喜歡做這個可是你做不好,那就只能去一家比較差的公司,做分工底層的事情,你會覺得很沒意思。

可是對使命來說,這種理性的計較就不行了。

因爲你會被使命所改變。改變之前的你,並不知道改變之後的你是個什麼情形。咱們還是拿生孩子打比方,升級做父母之前可能你感覺你自己還是個孩子,你根本無法想象你能去照顧小孩!但是當你真的有了孩子,不得不去照顧的時候,你發現原來自己做得還不錯。

而更重要的是,使命關乎到你人生的意義和目標。要做一輩子的事兒,能力不足也許還可以培養,要是意願不足,那就有點悲哀了。布魯克斯主張根據自己的心和靈魂決定聽從使命的召喚。這個世界上的知識都是現成的,真正稀缺的是你願不願意學習那些知識。

有些聰明孩子從小被父母要求學這學那,因爲不熱愛,到 20 歲居然抑鬱了。你要不是真的熱愛這件事兒,你很難取得真正的成就。

不過熱愛並不代表你就“被需要”。你還得看看社會需不需要這個工作,看看你所處的位置是不是正好適合做這個工作。

確定了這個人的確是你,接下來你需要一位導師。如果你足夠幸運,你能遇到導師。

  • 課本能告訴你生物學的知識,但導師能教給你如何像生物學家一樣思考。
  • 實踐的智慧只能從經驗中得來,你應該像學徒一樣,跟着導師一起做些真正的工作,獲得潛移默化的知識。
  • 導師還能在你人生重大的關口給你提出建議。
  • 導師是你的榜樣,他能讓你看見這一行最好的人是怎麼工作的。
  • 導師能領你見識各種好東西,給你養成一個正確的品位。
  • 導師還能通過嚴格的要求,幫你從失敗中學到東西,讓你體驗學問的掙扎。
  • 導師能讓你看到什麼是“猛烈的”愛。威爾遜有個導師在野外考察的時候被鱷魚給咬了,結果他傷還沒好、綁着繃帶就又採集標本去了。

我想,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人,你就可以放心了:原來我對這件事的愛還不算最激烈的,別擔心,我離失控還遠着呢……

我們之所以要對使命立一個誓約,是因爲你總會遇到某一個階段,那時候你的收穫遠遠比不上你的投入。你感覺自己已經下了那麼多功夫,可是好像沒什麼進步。

計算性價比的人會在這一步放棄,但是你別無選擇。被召喚的人,並不等於是什麼“天選之人”,不是說你生來就該幹這個,不是你一上手就比別人厲害。也不是說我做出犧牲了,我都不考慮性價比了,我有這麼了不起的道德,所以我註定應該成功,那是沒有的事。

攀登第二座山,你必須改變自己纔行。你的“初心”再好,不磨鍊也不行。布魯克斯特別還引用了一段孔子的話:

「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

沒有章法的恭敬只會把你的能量耗散掉,沒有章法的謹慎小心會讓你膽小怕事,沒有章法的勇敢是莽撞,沒有章法的直率是粗魯。

這個道理是人性必須經過打磨才能變成真正的好東西。

而打磨的過程並不是令人愉快的。刻意練習要求你反覆做自己做不好的事。大學教授的工作不僅僅是尋找科研靈感和講課,你得做很多雜活、髒活和累活。如果沒有那個誓約,你根本堅持不下去。

而在這個過程中,你慢慢地就被使命給改變了。你不再是那個以自我爲中心、整天心神不定的人了。你終於有了一點深度,像是一塊好材料了。

 

四、誓約「2」婚姻是什麼

這一章的主題是婚姻。婚姻可能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個決定。大多數人都會結婚,但是很多人做出的是錯誤的決定。

按美國的數據來說,

  • 40%的婚姻以離婚告終
  • 10-15%的婚姻處於沒有離婚但是分居的狀態
  • 7%的婚姻是兩人還在一起,但是感覺強烈不幸福
  • 也就是說幸福的婚姻還不到一半

如果是 25 歲之前就結婚,得到壞結局的概率更大。而如果你身處壞的婚姻之中,你得病的概率增加 35%,你的預期壽命減少 4 年。

所以結婚這件事肯定需要理性判斷!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爲啥結婚呢?結婚難道不是因爲你對一個人愛到如此之深,以至於想要跟她融爲一體,永遠在一起,所以必須提出一個誓約嗎?

這和使命召喚是一樣的感覺:不是你的大腦想不想結婚的問題,而是你的心和靈魂覺得已經不得不結婚了。而維護婚姻,也和爲某個使命獻身一樣,是改變自我的過程。

婚姻是二人的關係與每個人的自我之間的鬥爭。

誰要敢說布魯克斯是婚戀專家我估計他肯定不幹,但是他離過一次婚結過兩次婚,對婚姻的確有很多感觸,而且他調研了各路專家的說法,咱們先看看布魯克斯描述的一段典型的親密關係是如何發展的。

親密關係是一種層層遞進發展的關係,大約分成七個階段。

  • 第一階段是一見鍾情。

你一看到這個人就被吸引住了。不是平常的那種眼前一亮,而是她身上有一種讓你驚心動魄的新奇感,你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而與此同時,你又對她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多年以前認識一樣……正所謂 喜歡 = 熟悉 + 意外。

有的人認識第一天就決定結婚了,其中有些結局也挺好,但是一般來說“一見”肯定是不夠的。

  • 第二階段是想要了解對方。

你對她非常非常好奇,想知道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你簡直每時每刻都在想着她。

有的人以爲男人只會被性所吸引,其實不是這樣。專家的觀點是在這個階段,男人想的全是對方這個完整的人。

  • 第三階段,兩人開始約會了,在對話中慢慢把自己暴露給對方。

一開始的話題是發現雙方的共同點:我喜歡這個電影,啊原來你也喜歡?這不太巧了嗎?!咱倆真是有緣啊。專家認爲兩人如果能有個什麼話題一起笑,是加速親密關係的好辦法,所以第一次約會也許應該一起去看喜劇片。

這種關鍵對話非常講究分寸和節奏。布魯克斯形容這就好像是打網球一樣,雙方你來我往,怎麼給怎麼接必須高度可控。

她跟你說很喜歡某個電影,你說你也喜歡;然後你說你還喜歡另一個電影,她說她也喜歡。這時候,她給你發過來了她手機音樂播放器的播放列表:你看這是我喜歡的歌曲。

你想,聽歌是個非常私人的事情啊,她這是不是已經把對話的深度往前推進了一步呢?那你是不是應該再推一步?可是推多少合適呢?布魯克斯跟他妻子當初還在對話階段的時候兩人大都是用電子郵件交流,有一次他發了個郵件就上飛機了。飛機上沒有網絡,布魯克斯擔心了好幾個小時,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說過了。

而話題總會越來越深入。你們會聊到各自人生的經歷,快樂和痛苦的記憶,乃至於連你這個人什麼時候情緒會失控、你是不是從小缺愛,你都會告訴對方。

等到你們的對話能進入心流狀態,有時候電話一打就是好幾個小時,就該進入下一階段了。

  • 第四階段是燃燒。第一次親密接觸發生在這個階段。

你會給對方一個許諾,說從此之後我保護你。你感受到了一個責任。你覺得對方比你自己重要。你們正式確定了戀愛關係,你們一起去做各種事情,“我”變成了“我們”。

這是雙方對對方的印象最理想化的階段。你覺得她簡直太完美了,而這很好!專家的結論是在這個階段你覺得她越完美,將來你們的婚姻就會越長。

  • 第五階段是危機。

每一個好故事裏都有危機階段。兩個人不會永遠都越看對方越理想,你的本性、你的各種缺點會暴露出來。

雙方在某些原則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你經常遲到,她總是守時。你說錢應該省着點花,她的風格是大手大腳。你說不用每天打掃房間,她……兩個人的生活習慣不可能完全合拍,這時候你們怎麼辦。

  • 第六階段是原諒。

在浪漫關係中,你必須足夠強大才敢於指責對方,而你必須更加強大才能原諒對方。

一方願意原諒,一方願意改變,關係才能進入下一層。

  • 這就是第七階段,融合。

當個人的自我能夠讓步於二人的關係的時候,你們就可以進入婚姻了。

但是在正式決定結婚之前,你還需要最後一次理性的考慮。

到底要不要跟這個人結婚,理性層面的核心問題是你願不願意爲了婚姻而放棄自己對生活的控制權。你愛這個人到沒到願意一輩子都跟他聊的程度。如果回答都是 yes,布魯克斯說……你還得再考慮三個問題。

  • 第一是道德。經過這麼長時間交往你應該能看出來了,這人到底是不是好人?專家的意見是別的什麼毛病將來都能忍,唯獨一條:如果你從內心鄙視這個人,那這個婚姻就無論如何也不能維持。
  • 第二是性格。我們知道人的性格是可以變的,但是有些個性不容易改變。而對結婚來說,你需要特別關注的是這個人的“情感依賴類型”(attachment)。

研究表明,一個人小時候,從 18 個月大開始,父母對他照料的情況,跟他這一生的情感生活有莫大的關係。有 60%的人非常幸運,從小被父母呵護,有很強的安全感,那麼他的依賴類型就是“安全型”。這樣的人跟有親密關係的人相處的時候,心率會下降,呼吸會變慢,是一種特別放鬆、特別自在的狀態。安全型的人中有 90%都會結婚,而他們的離婚率是最低的,只有 21%。

而如果一個人小時候被照顧的不是很好,父母有時候在有時候不在,比較缺愛的話,就可能是“焦慮型”。他們非常害怕失去親密關係。他們跟愛人相處的時候不但不放鬆,反而更緊張了:他們的心率和呼吸都會更急促。

最不幸的則是有些人從小就沒有被愛的感覺。他們小時候對大人提出什麼需求根本就得不到迴應,他們是“迴避”型:他們爲了不受傷害,就把自己封閉起來,從不打開心扉,不跟別人建立親密關係。

迴避型的人,結婚率只有 70%,而結婚之後的離婚率高達 50%。但是焦慮型的婚姻可能更不成功,他們的離婚率比迴避型還高。

理性來說,我們應該儘量找安全型的人結婚,可是專家研究表明,大多數人都是選擇跟自己同一類型的人結婚。

  • 第三個問題是你必須想好,你對這個人的愛到底是哪種愛。

希臘人把愛分成三種,

  • 1. philia ,是朋友間的愛。你喜歡他是因爲他是個有趣的人,跟他在一起你覺得很好玩;
  • 2. eros,是男女之間的激情之愛。這個愛能讓你深深迷戀對方。
  • 3. agape,是無私的愛,崇拜的愛。

要結婚,你得三種愛都有才行。比如有時候兩個人在一起感覺特別美好,但是沒有激情,就算不在一起互相也不想,這種就不適合結婚。

好,現在萬事俱備,你們終於結婚了。但是接下來的事情,也別抱太多幻想。

有 15%的婚姻,兩人關係一直都像初戀一樣美好。他們一天不見都會互相想念,講了幾百遍的笑話還能一直講,激情永不消散。但專家認爲這種完美婚姻是有硬條件的。

如果你要選擇兩個人扮演一個長達一輩子的完美姻緣,你得這麼選演員,妻子的母親必須是個在他們的婚姻中有點冷淡的人,父親必須是熱情的一方,這樣妻子就會把自己父親扮演的那個理想的丈夫形象投射到自己的丈夫身上。而丈夫爲啥沒有辜負這個形象呢?因爲他有一個特別美好的童年,但是後來失去了某個親人的愛:他強烈相信愛,同時又強烈需要愛。

一般夫妻的設定不滿足這個條件。大部分婚姻是湊合着過。有的人出於自我保護,對配偶也不會暴露弱點。有的人想的是結婚就是要讓一方全力支持另一方的成長,認爲個人自我實現的需求高於婚姻關係。很多婚姻是陪伴式的,沒有什麼戲劇性但是也沒什麼激情,好處是雙方都比較自由。

但是我們還是應該追求完美婚姻。結婚不是爲了湊合,是爲了愛,是我們內心就想要跟另一個人融合。

事實是不管對方是個多麼好的人,婚姻終究也會限制你的個人自由。最起碼來說如果有了孩子,你想不管都不行。

更重要的是,結婚意味着你的生活被人給入侵了。婚姻是個人主義的最嚴重危機,你等於是生活在了一個連續不斷的被監控狀態之下。你身邊一直都有個人在對你做各種評判。你的所有缺點都暴露在對方的火力之下。

而你以前根本都不知道你有缺點。結了婚你才知道,原來自己一早起就愛發脾氣,別人跟你談重要話題你總愛躲閃,從來不關心別人感受,你還喜歡扮演受害者,給人制造負罪感……你怎麼是這樣的人啊!

所以婚姻是對你的教育。婚姻能不能搞好,取決於你願不願意被改變。可能你明白改變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去愛她,通過愛把她可愛的一面激發出來,讓她變得更可愛,可是如果對方要這麼改變你,你能接受嗎?

良好的婚姻中,兩個人必須都失去一部分自我,讓位給婚姻關係。關係比個人重要,這就是美滿婚姻的祕密。

在這個意義上的婚姻是第二座山。你在實踐誓約的過程中慢慢被改變,成了一個更好的人。

 

五、誓約「3」智識美德

這一章說的是怎麼攀登“哲學信仰”這座山。

作爲一個完整的人,你除了要有自己的使命、要好好照顧家庭、要奉獻社會之外,還應該有一個智識生活。智識生活不是你的學歷和專業技能,而是說你讀書讀到了什麼程度、你對世界認識到了什麼程度。你是隻顧低頭走路,還是常常仰望星空。

如果你打算活個明白,想要認識世界,你需要一個智識誓約。這個誓約和使命、和婚姻一樣,都需要你既堅持,又改變:堅持追求真理的理想,然後在這條路上願意改變自己。當然這並不是說你非得去搞學術研究,也不用你爲某個學說奉獻一生,但是你的智識誓約也是一場修行。

我自己的一個感慨是很多人意識不到智識是需要修行的。理工科的學問,高低上下非常清楚,人人都明白中學生數學和博士生數學有本質差距,就好像電腦遊戲裏的武功一樣,中間隔了很多級。但是對於社會科學的學問,你經常會聽到初中生嘲笑博士生的事情。

我認爲這是因爲人們分不清“觀點”和“立場”。

  • 立場,是你在爭論中支持哪一方
  • 觀點,是你能爲這一方提供什麼樣有力的支持

每個球迷都支持自己的主隊,這只是立場。立場是廉價的,“奇葩說”那幫人都是抽籤決定立場。你說出來的東西得能幫助隊伍打贏比賽,才配得上說你有觀點,觀點是有高低之分的。

人的認識常常是螺旋式上升,所以有時候低水平的觀點可能佔據正確的立場,高水平的觀點可能佔據錯誤的立場。

比如說垃圾分類問題,

  • A 同學反對垃圾分類,因爲他覺得垃圾分類給他的生活帶來了麻煩。
  • B 同學支持垃圾分類,因爲他認爲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分類對大家的長期利益有好處。
  • C 同學反對垃圾分類,因爲他認爲社會在垃圾分類中投入的成本,大大超過了在環境上收穫的好處,垃圾分類是個行爲藝術。

這裏 A 同學和 C 同學的立場一樣,但你能說他倆的見識水平一樣嗎?C同學有資格反對B同學,因爲他的觀點已經考慮到了B的觀點。而A同學沒有這個資格。如果是開聽證會,A同學立即就出局。如果辯論的結果是B輸了,A站出來嘲笑B:哈!你這個大學生還不如我這個初中生!你一看就知道A非常無知。

我們的智識生活應該追求更高水平的觀點,而不是賭立場。

這是一座艱難的山。你在智識修行的路上,可能會艱難地改變自己最初的立場。咱們還是說布魯克斯的故事。

布魯克斯在芝加哥大學念本科的時候,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美式資本主義正在對蘇聯取得節節勝利,但是布魯克斯支持社會主義。布魯克斯強烈嚮往俄國革命,他非常推崇用革命的方法解決社會問題。

我們完全能理解他這個立場。如果你知道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那個時代,勞苦大衆過的都是什麼日子,資本家對工人有多狠,你不可能不想革命。你會覺得那個世界太黑暗了,應該全部砸爛,重建一個理想的新世界。

當時芝加哥大學有個讀書課程,老師規定的其中一本必讀書是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90年發表的《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我們前面講《歷史的正確一側》的時候說過法國大革命也說過埃德蒙·伯克。用羅胖的話說,伯克是“保守主義”這個政治思想的祖師爺。伯克反對革命。

伯克認爲革命式的變革太輕率了。世界非常複雜,凡是大的行動都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而人的理性並不足以理解那個複雜,不足以做出準確的預測。社會傳統的一些做法,你就算覺得它不好,也不要輕易大改,因爲那些都是已經經過了時間檢驗的東西。特別是各種社會規範,比如社交禮儀、騎士精神,都是生活的潤滑劑,是好東西,不能說推翻就都給推翻了。

而年輕的布魯克斯對伯克的觀點非常不滿。他寫了好幾篇諷刺伯克的文章。……但是,因爲《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這本書是必讀書,伯克的思想,已經在布魯克斯身上留下了種子。

布魯克斯的運氣太好了。他上大四那一年,美國著名保守主義政治評論家威廉·巴克利(William F. Buckley Jr.)到芝加哥大學演講。布魯克斯當時是校報的幽默專欄作家,他就專門寫了一篇諷刺巴克利的文章。

巴克利來了之後,芝加哥大學校領導就把布魯克斯這篇文章給巴克利看了,巴克利一看不但沒生氣,還發現布魯克斯是個人才,他在演講的時候說:“戴維·布魯克斯來了沒有?我要給你一份工作!”

而當時布魯克斯還真不在演講現場。他正在 PBS 電視臺錄製一個電視節目。這是一個有好幾集的經濟思想電視辯論節目,左翼的代表是青年學生布魯克斯,而他的對手,竟然是自由論派經濟學家、芝加哥學派的領軍人物,米爾頓·弗裏德曼(Milton Friedman)。

布魯克斯拿他學到的那些左翼經濟學理論出招,弗裏德曼一一反駁。這根本就不是一個級別的對抗,布魯克斯沒佔到任何便宜。但是布魯克斯發現,場下的弗裏德曼是個非常溫和的人,他們夫婦倆總是邀請他一起喫晚飯,耐心交流,布魯克斯感覺受益很多。

布魯克斯仍然堅持自己的左翼立場。但是他已經受到了大師的影響。

大學畢業幾年之後,布魯克斯作爲記者參與報道了一個芝加哥市的城區改造項目。

本來那一片街區是髒亂差,大約相當於咱們中國的城中村之類的地方。有幾個社會學家搞了個改造項目,把原來的房屋全部拆除,政府出錢,給建設了一片新的房屋。新房又安全又好,這等於是給老百姓辦實事,對吧?

結果不是。布魯克斯去報道的時候發現,那個社區現在幾乎死掉了。原來的那個城中村雖然硬件質量很差,但是它是個社會系統,它給老百姓提供了謀生的地方。可能有人擺個攤有人開個小店,看着是髒亂差但是它什麼都有,能運行起來,人們能在這裏長期生活。改造之後,住房是好了,可是社會系統被毀掉了。結果那些新房沒幾年也都衰敗了。

這件事對布魯克斯刺激很大。這不恰恰就是伯克說的那一番道理嗎?全推倒重建看似痛快,實則帶來更大的問題。

布魯克斯的思想轉變了。他主動聯繫巴克利,說你當年給我那個工作還算不算數,巴克利說你來吧。於是布魯克斯加入了保守主義的《國家評論》雜誌。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是個伯克式的保守主義者。

事實上,現代保守主義運動的參與者,很多人年輕的時候都是革命主義者。你能說他們背叛了自己的智識誓約嗎?

這是一個兩難問題。

  • 一方面來說,你想要的是找到讓世界變好的方法,你不應該在乎這個方法屬於這個主義還是那個主義。你的觀點變了,但是你的理想並沒有變,你當初的激情沒錯!
  • 但是另一方面來說,如果一個人的觀點總是變來變去,那也不能算是有誓約。巴克利和弗裏德曼都非常堅持自己的思想。他們一開始宣揚那個思想的時候,幾乎就沒人贊成,但是他們哪怕與主流社會爲敵,也要堅持自己的思想,一直到後來受到很多人贊同。那難道他們錯了嗎?

到底要堅持,還是要改變呢?以前布魯克斯有篇專欄文章,提到一本2007 年出版的書叫《智識美德》(Intellectual Virtues by Robert C. Roberts and W. Jay Wood),其中提到一個概念叫“智識勇氣”,我看回答了這個問題。

首先你得有勇氣堅持一個不受歡迎的觀點。其次你得有謙卑的品質,知道哪個觀點可能是錯的。但是觀點的對錯是由當時你能得到的信息、你的理論推導或者實驗驗證來判斷的,跟它受不受歡迎沒關係。你的觀點可以隨着事實和你的認識發生改變,但是不應該是隨着別人的潮流改變。

  • 什麼時候尊重傳統,什麼時候大膽變革
  • 什麼時候向大師學習,什麼時候堅持自己的看法

這可能是永恆的矛盾。這裏面沒有固定的算法,你只能說我既要有智慧,又要有勇氣。

那你可能會說,我不想搞學術,我就是一個普通人,那我直接聽最厲害的大師的行不行呢?以前的大學教育的確是這樣的。學校教的都是經典,你只要記住歷史上那些最厲害的思想家是怎麼說的就行了。

但是現代教育都改成了教研究方法、而不是教觀點;教批判性思維,而不是讓你直接聽榜樣的。這個做法好是好,但是布魯克斯也提出了質疑:如果你什麼都懷疑,你到底相信什麼呢?你崇敬什麼?你忠於什麼?

學術大牛都是非常狂熱的人物,他們的立場特別堅定,但是他們各有各的立場。智識的成長之路,很可能是一條從懷疑和搖擺到堅定的路,但是我估計,到最後你也不能完全肯定。

這條路難啊……

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你的智識眼光會越來越高。

攀登這座山,你就加入了一場曠世的對話,你會參與歷史上那些智者尚未完成的爭論。你會學會用多個模式去理解世界。你會擺脫那個以自我爲中心的觀察角度。你會體驗到人類中最優秀的人物在面臨各種局面時候的內心感受。你會欣賞到高級的美、真正的美、乃至於神性的美。

這是一條攀登之路。智識最大的喜悅不是滿足你的求知渴望,而是讓你有越來越高的渴望,讓你學會渴望最好的東西。

布魯克斯有個學生對他說,我聽了你的課之後感覺有點更悲哀了。布魯克斯說這是他收到的一個最美好的誇獎。

當你知道人類最高的智識高度有多高的時候,你會對自己所在的高度非常不滿意。但是隻有這樣,你才能成長。 

 

六、誓約「4」社區裏的大人物

這一章的主題是第四個誓約:你在社會的立足。

我們時常能聽到上一輩的人說,他們那個時代所受的所有教育都是第二座山,都是爲了國家爲了集體,沒人講個人,人們都爲第二座山奉獻了所有....

年輕的讀者應該感到特別幸運,你生活在一個個人可以充分追求自我實現的時代。現代社會要求你無償奉獻的東西,比以往任何一個時代都少;現代社會提供給你的機會,比以往任何一個時代都多。只要你的個人能力足夠強,就可以獲得很多權利,而與此同時並不需要對他人承擔太多義務。這是一個對“個人發展”空前友好的時代。

而布魯克斯這本書的核心思想就是,即便如此,你也不應該只顧攀登第一座山。我們應該怎樣在這個個人主義社會立足呢?

社會規範一直都在變化。不但中國以前不是個人主義社會,美國也不是今天這樣。五六十年代的美國也是一個特別講集體的社會。

大多數人住在城市裏,但是流動性並不強。很多人一輩子就在一家公司工作,甚至有的像中國當年的“接班”一樣,祖孫三代都去同一個工廠,人的命運就如同是註定的。鄰里之間是非常活躍的社區,所有人認識所有人,所有人照看着所有人的孩子。人們常常在一起聚餐、遊戲、搞體育比賽。人們沒有“隱私”的觀念,每家的事兒大家都知道。

現在回頭看來,這種社區的好處是你會覺得很溫暖。你想孤獨都孤獨不了,永遠有人找你。孩子們放學就在一起玩,家長根本不用管。如果有壞人想在街上欺負孩子,旁邊房子裏立即就能衝出來三四個大人。誰家要幹個重活兒,誰家有人病了,誰失業了,鄰居要麼給你搭把手,要麼給你出主意。你不會有被人羣拋棄的感覺。

但集體主義的壞處是人的個性會受到壓制。男性被認爲都是“公司的人”、“工廠的人”、“單位的人”,作風要低調,品行要謙虛、沉默、不出風頭,甚至連穿什麼樣的衣服都不自由。當時的美國女性通常被限制在家裏,就算有人能找到白領工作,職業升遷也面臨明顯的天花板。人都是羣體的一員,大家做的和想的都差不多,對“異端”很不容忍,而且種族主義觀念很嚴重。

那後來怎麼變成個人主義社會的呢?

一個社區要能活躍起來,並不是大家住得近就行,必須得因爲什麼事情能夠互相交往纔行。

現在中國城市裏的人,大家在一個小區裏住上很多年,平時擡頭不見低頭見,卻還是像陌生人一樣。那你說我們來搞社區建設吧!每個星期五晚上聚會怎麼樣?不怎麼樣,因爲人們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來聚會。

個人主義形成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市場和政府接管了以前的社區服務項目。現在壞人有警察管,小孩有學校管,搬家找搬家公司,生病了直接去醫院,一切都有正規的服務,人們的獨立性就大大加強了。人們的工作變來變去,連對公司都談不上什麼忠誠感,更何況是對說不定哪天就搬走的鄰居呢?我們現在是生活在一個陌生人社會。

這中間的過度也有一些戲劇性。美國六十年代末的嬉皮運動就是個人主義的催化劑,年輕人突然要講個性了。緊接着就是婦女解放和民權運動,少數族裔和弱勢羣體不再受到全社會壓制。這個新文化運動還直接促生了硅谷文化和創新文化。

用一句話總結個人主義的精神,就是“I’m free to be myself”,我可以自由做我自己。不是做國家的人,不是做公司的人,不是做父母的好孩子,不是做老師的好學生,而是做我自己!你們別想定義我,你們不能規定我該如何如何,我要自由發展。

但是你想自由發展成什麼呢?布魯克斯認爲,當代美國社會已經從個人主義,過渡到了“超個人主義(hyper-individualism)”。個人主義走向極端,就出現問題了。

超個人主義的一個特點是隻要不傷害別人,你想幹什麼完全是你自己的事。

  • 你要非得說地球是平的,還建立了一個網站宣傳這個思想,你請便,只要不打擾我就行。
  • 你爬你自己的馬斯洛金字塔,到底什麼是人生的意義,到底怎麼樣纔算自我實現,你自己就是權威。你要的是實現“真正的自我”,至於什麼是真正的自我,你說了算。

可能對有些人來說這很好,但肯定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很多人會感到孤獨,很多人會因爲孤獨而抑鬱。有些人會因爲孤獨而產生扭曲的想法,甚至報復社會。很多人對誰都不信任,永遠保持警覺。人們迫切想要跟他人建立連接,但是找不到連接的理由!有些人索性就參加了用標籤劃分羣體的政治運動,把人直接分成“我們”和“他們”。

布魯克斯是個猶太人,猶太人本來是非常講社區活動的,他的一個猶太人朋友,說了這麼一個故事。這是一位女性,搬到了加州的一個富人居住區。有一天她在家裏帶孩子,跟正在上班的丈夫打了一個很長的電話,放下電話發現孩子找不到了!她找遍了家裏,又到街上大喊孩子的名字,沒有迴應。不過後來知道是虛驚一場,孩子在起居室給自己搭了個城堡,躺在城堡裏睡着了。

但可怕的事發生在第二天。第二天這位女性在小區遛狗的時候,遇到了幾位鄰居。這幾個鄰居都非常有禮貌地問她,你昨天那麼大聲喊孩子,是怎麼了?

什麼樣的鄰居,會在別人家找不着孩子的時候,把好奇心一直忍到第二天?!這要是猶太社區你喊一聲馬上所有鄰居都會出來幫你找孩子!

人總是有社區需求的,而且歷史一直在循環重複。美國五十年代很講集體,但是更早的時候曾經有過特別個人主義的社會。

十八世紀的美國大陸有來自歐洲的殖民者和本地的印第安人兩個社會,殖民者很講個人主義,印第安人特別講社區。這兩個社會後來打得你死我活,但是曾經共存了一段時間。

在共存的這段時間,就有個有意思的情況。經常會有一些歐洲殖民者,會主動離開殖民社區,然後加入印第安社區。他們不懂人家的語言和文化,但就是覺得人家那個社區很溫暖。印第安人對歐洲人也真的很不錯,有時候打仗抓到殖民者俘虜,也給好好招待,結果很多殖民者當了俘虜之後就不想回去了!自己人來救他們,他們還會躲起來。殖民者社會覺得自己的文明肯定更發達啊,有時候還邀請印第安人加入他們,但是印第安人都是待不了幾天就回去了。

你看這個局面,是不是很像電影《冰雪奇緣II》、以前的《阿凡達》裏講的故事。有的社會看似原始但是溫暖,有的社會看似發達但是無情,然後發達的那個社會會羨慕原始的那個社會。

這個道理是純個人主義社會是有問題的。

布魯克斯在書中提出了一個“關係主義宣言”。

超個人主義把個人的自我放在了核心,一切以滿足自我需求爲準。集體主義(collectivism)以集體爲核心,個人只是集體的一份子,沒有個性,不講自我。而關係主義介於二者之間,認爲每個人既不是完全獨立的,也不是沒有自我,而是一張互相連接的、溫暖的、厚重的、充滿魔力的誓約之網中的一個個節點。關係主義把關係、誓約和心和靈魂的渴望放在覈心。

這是對個人主義社會的反思。其實你要仔細想,個人主義社會並不是一個“以人爲本”的社會。保留獨立性的前提是你需要的各種服務都已經商業化和系統化了。而要系統化,這個服務就必須得是標準化的。

醫院接待 50 個病人也好,500 個病人也好,要想提供同樣水準的服務,就必須像例行公事一樣走流程,批量處理。你不應該指望醫生跟你建立什麼個人關係。

也就是說,在”個人主義“社會中,每個人都必須秉承”個人主義“,大家都要定義自己的接口並暴露自己的接口,並且按照一定的規則去調用別人的接口。除此之外不能參雜任何自己的個人感情。

但是這有點不符合人性。人性希望跟人建立個人關係。所以現在對於標準化到底好不好,人們正在反思。像託德·羅斯的《平均的終結》,也是在反思這個現象。特別是人工智能如果普及了,也許將來的服務,反而要重新強調人和人的連接,商家反而會希望員工跟客戶建立個人關係。

也許第二座山不僅僅是你的良好意願,而且是你必然的選擇。

我在這個系列講解開頭的時候說過,我認爲《第二座山》是讓你學着做大人物的書。什麼是大人物呢?你獨立了,但同時你也需要關係了。你開始被人依賴了。

依賴別人同時又被人依賴,纔算在社會立足,纔算是個人物。被跟你沒有直接親緣和組織關係的人依賴,纔算是個大人物。

世界上沒有真正獨立的人。超個人主義看誰都不可靠,和集體主義看誰都像自己,都不能讓你真的“實現自我”。你不能沒有自我也不能只有自我。你必須尊重所在的每一個社區,在主動爲社區做貢獻的過程中,在攀登第二座山的過程中,一邊失去自我,一邊找到自我。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