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讀自 丘維聲《近世代數》,但是順序略有調整。
大概只會寫一點羣論的內容。
這本書的講解順序比較新奇,是在開頭就引出了羣環域的基本概念,再在後面進行深入研究。
另外LaTeX真的難打。
1. 等價關係
二元關係:設 \(W\) 非空,\(W\in S\times S\),稱 \(W\) 爲 \(S\) 上的一個二元關係。若 \((a,b)\in W\),稱 \(a,b\) 有 \(W\) 關係,記作 \(aWb\) 或 \(a\sim b\);否則稱 \(a,b\) 沒有 \(W\) 關係。
等價關係:若 \(S\) 上的二元關係 \(\sim\) 有如下性質:
- \(\forall a\in S,a\sim a\)
- \(\forall a,b\in S, a\sim b\Rightarrow b\sim a\)
- \(\forall a,b,c\in S,a\sim b\and b\sim c\Rightarrow a\sim c\)
此時稱 \(\sim\) 是 \(S\) 上的等價關係。
等價類:設 \(\sim\) 是 \(S\) 上的等價關係,\(\forall a\in S\),稱 \(\bar{a}:=\{x\in S|x\sim a\}\) 是 \(a\) 的等價類,\(a\) 是 \(\bar{a}\) 的一個代表。
等價類有下面的簡單性質:
- \(\bar{a}=\bar{b}\Lrarr a\sim b\)
證明:
必要性:\(a\in \bar{a}=\bar{b}\Rarr a\sim b\)
充分性:由 \(a\sim b\),\(\forall c\in \bar{a},c\sim a\Rarr c\sim b,c\in\bar{b}\Rarr\bar{a}\sube\bar{b}\),同理 \(\bar{b}\sube\bar{a}\),得 \(\bar{a}=\bar{b}\)。
根據這個定理我們發現,等價類 \(\bar{a}\) 中的任意一個元素都可以是該等價類的一個代表。因爲 \(\forall c\in\bar{a},c\sim a\Rightarrow c\in\bar{c}=\bar{a}\)。
- \(\bar{a}\neq\bar{b}\Rarr\bar{a}\cap\bar{b}=\varnothing\)
證明:
設 \(\exist c\in\bar{a}\cap\bar{b}\),則 \(c\in\bar{a},c\in\bar{b}\),故 \(c\sim a,c\sim b\),得 \(a\sim b\),由上面的定理知 \(\bar{a}=\bar{b}\),矛盾。
我們可以用等價類對集合進行劃分。
設 \(\sim\) 是 \(S\) 上的等價關係,則所有等價類組成的集合爲 \(S\) 的一個劃分。
證明:根據上面的定理 2,我們知道不同的等價類交集爲空。故我們只需證明所有等價類的並集是 \(S\) 即可。顯見 \(\bigcup\limits_{a\in S}\bar{a}\sube S\)。另一方面,\(\forall b\in S,b\in\bar{b}\sube\bigcup\limits_{a\in S}\bar{a}\Rarr S\sube\bigcup\limits_{a\in S}\bar{a}\),綜上我們就有 \(\bigcup\limits_{a\in S}\bar{a}=S\)。
我們定義所有等價類組成的集合是 \(S\) 關於 \(\sim\) 的商集,記作 \(S/\sim\)。
反過來,若給定集合的一個劃分,我們也能據此構造一個等價關係。
證明:設 \(\{S_1,\cdots,S_n\}\) 是 \(S\) 的一個劃分。構造 \(\sim:=\{(a,b)|\exist S_i,a\in S_i\and b\in S_i\}\),顯見 \(\sim\) 是 \(S\) 上的等價關係並且每個 \(S_i\) 是一個等價類。
2. 羣環域的概念
1. 羣
設 \(G\) 是非空集合,在 \(G\) 上定義一個代數運算(乘法),滿足:
- \(\forall a,b,c\in G,(ab)c=a(bc)\)(結合律)
- \(\exist e\in G,\forall a\in G,ea=ae=a\) (存在單位元)
- \(\forall a\in G,\exist a^{-1}\in G,aa^{-1}=a^{-1}a=e\)(存在逆元)
此時稱 \(G\) 關於這個代數運算構成了羣。
若乘法還滿足交換律,即 \(\forall a,b\in G,ab=ba\),稱這個羣是一個交換羣(Abel 羣)。
有限羣 \(G\) 的元素個數叫作羣的階,記作 \(|G|\)。
羣的單位元唯一。事實上若設有兩個不同的單位元 \(e_1,e_2\),有 \(e_1=e_1e_2=e_2\),矛盾。
羣中元素的逆元唯一。事實上若設 \(a\) 有兩個不同的逆元 \(a^{-1},a^{-1}_*\),則有 \(aa^{-1}=e=aa^{-1}_*\),左右同時左乘 \(a^{-1}\),由結合律即得 \(a^{-1}=a^{-1}_*\),矛盾。
方便起見,我們定義 \(a^n:=a^{n-1}a(n\geqslant1)\),\(a^0=e\),\(a^{-n}=(a^{-1})^n\)。容易發現 \(a^na^m=a^{n+m}\),\((a^n)^m=a^{nm}\),\((ab)^{-1}=b^{-1}a^{-1}\),但是一般 \((ab)^n\neq b^na^n\)。
有的時候我們也會把羣中的運算稱爲加法,爲符合習慣,上述記號和說法會有一些變化。有 \(0:=e\),稱爲零元,\(-a:=a^{-1}\),稱爲負元,並記 \(na:=a^n\)。不過之後的定義都是對乘法進行定義,但是這些定義對加法是類似的。
元素的階:對於羣 \(G\) 中的元素 \(a\),若存在滿足 \(a^n=e\) 的最小正整數 \(n\),稱 \(n\) 是元素 \(a\) 的階,記作 \(|a|\)。若 \(\forall n\in\mathbb{Z}^*,a^n\neq e\),稱 \(a\) 是無限階元素。
羣的直積:設有兩個羣 \(G,H\),在 \(G\times H\) 上定義乘法運算 \((g_1,h_1)(g_2,h_2)=(g_1g_2,h_1h_2)\),容易發現 \(G\times H\) 和這個乘法運算構成了一個羣。這個羣叫作 \(G\) 和 \(H\) 的直積,仍記作 \(G\times H\)。另外如果稱羣上的運算爲加法,那這個羣就叫做 \(G\) 和 \(H\) 上的直和,記作 \(G\oplus H\)。
羣的同構:若有雙射 \(\sigma:G\mapsto\tilde{G}\) 滿足 \(\forall a,b\in G,\sigma(ab)=\sigma(a)\sigma(b)\),稱 \(G\) 和 \(\tilde{G}\) 同構,記作 \(G\cong\tilde{G}\)。
同構的羣的元素存在上述的對應關係,並且運算性質仍然保持。
具體地,記羣 \(\tilde{G}\) 的單位元爲 \(\tilde{e}\),有下面幾個性質:
- \(\sigma(e)=\tilde{e}\)
證明:\(\tilde{e}=\sigma(e)^{-1}\sigma(e)=\sigma(e)^{-1}\sigma(ee)=\sigma(e)^{-1}(\sigma(e)\sigma(e))=\tilde{e}\sigma(e)=\sigma(e)\)。
- \(\forall a\in G,\sigma(a^{-1})=\sigma(a)^{-1}\)
證明:\(\sigma(a)\sigma(a^{-1})=\sigma(aa^{-1})=\sigma(e)=\tilde{e}=\sigma(a)\sigma(a)^{-1}\),故 \(\sigma(a^{-1})=\sigma(a)^{-1}\)。
- \(|a|=|\sigma(a)|\),或者兩者都爲無限階元素。
證明:注意到 \(a^n=e\Lrarr\sigma(a^n)=\sigma(e)\Lrarr (\sigma(a))^n=\tilde{e}\)(\(\sigma\) 是雙射),即得結論。
另外容易發現羣的同構是羣的集合上的等價關係。此時它的等價類又稱爲同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