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專利的學習

專利只適用於申請的國家地區,比如在國外的技術如果沒有在我們國內申請專利,那麼我們國內可以使用同樣的技術,做出來的產品在國內銷售沒問題,但在國外銷售就不行。
專利並不是要形成樣品才能去申請,能描述出原理,符合專利申請的其他條件,就可以申請專利了。
 
專利的三個典型特點:
1.問題:發現現有技術未解決的問題。
2.方案:採用的技術方案在現有專利中檢索不到。
3.效果:能有好的效果,有技術進步性。
專利並不是值能是複雜的技術,高精尖的技術才能去申請,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反而那些簡單的發明,更需要專利保護,因爲簡單,容易被仿製,所以需要專利保護。
 
專利分爲:組合型專利、選擇型專利、專用發明專利以及變更要素髮明專利。
組合:需要1+1>2,比如有個例子,國外一個畫家,經常用鉛筆畫畫,但找不到橡皮,於是他想把鉛筆和橡皮組合在一起,於是在鉛筆頭上綁一塊鐵皮,然後用鐵皮裹住橡皮,這樣就解決了畫畫時,需要橡皮時,找不到橡皮的問題。這就是一個功能+其他功能,產生新的功能。
 
選擇:在一些設計中,長寬高、化學用品比例帶來了最優的效果,這種就是選擇發明專利。
 
轉用發明:將A領域的A技術用於B領域。比如把飛機的尾翼用於潛水艇中。
 
變更要素髮明:變更,替換原有發明的一些參數,用料,出現了新的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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