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快速入門-02-基本語法

2 基本語法

2.1 JavaScript簡介

    JavaScript 是一門解釋型語言,其代碼在客戶端中執行前不需經過編譯,而是直接由瀏覽器解釋執行。主要用作客戶端腳本語言,在瀏覽器中執行。但隨着Node.js的問世,JavaScript 也逐漸開始被用來編寫服務器端程序。

    JavaScript 不是 Java,其發展歷程如下所示:

  • 1995 年,JavaScript 由網景(Netscape)公司開發。
  • 1996 年,網景正式向 ECMA(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組織提交語言標準。
  • 1997 年,ECMA 以 JavaScript 語言爲基礎制定了 ECMAScript 標準規範。
  • 2015 年, ECMAScript 2015(ES2015)即第 6 版問世,最早被稱作是 ECMAScript 6(ES6),添加了不少新的語言特性。

    1997 年,JavaScript 1.1 作爲提案被提交給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Ecma)。第39 技術委員會(TC39)承擔了“標準化一門通用、跨平臺、廠商中立的腳本語言的語法和語義”的任務(參見TC39-ECMAScript)。TC39 委員會由來自網景、Sun、微軟、Borland、Nombas 和其他對這門腳本語言有興趣的公司的工程師組成。他們花了數月時間打造出ECMA-262,也就是ECMAScript(發音爲“ek-ma-script”)這個新的腳本語言標準。
    1998 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也將ECMAScript採納爲標準(ISO/IEC-16262)。自此以後,各家瀏覽器均以ECMAScript作爲自己JavaScript實現的依據,雖然具體實現各有不同。

    雖然JavaScript 和ECMAScript 基本上是同義詞,但JavaScript遠遠不限於ECMA-262 所定義的那樣。完整的JavaScript 實現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 核心(ECMAScript)
  • 文檔對象模型(DOM)
  • 瀏覽器對象模型(BOM)

    ECMAScript,即ECMA-262定義的語言,並不侷限於Web瀏覽器。事實上,這門語言沒有輸入和輸出之類的方法。ECMA-262將這門語言作爲一個基準來定義,以便在它之上再構建更穩健的腳本語言。Web 瀏覽器只是ECMAScript 實現可能存在的一種宿主環境(host environment)。宿主環境提供ECMAScript 的基準實現和與環境自身交互必需的擴展。擴展(比如DOM)使用ECMAScript 核心類型和語法,提供特定於環境的額外功能。其他宿主環境還有服務器端JavaScript 平臺Node.js 和即已被淘汰的Adobe Flash

    如果不涉及瀏覽器的話,ECMA-262定義以下內容:

  • 語法
  • 類型
  • 語句
  • 關鍵字
  • 保留字
  • 操作符
  • 全局對象

    ECMAScript 只是對實現這個規範描述的所有方面的一門語言的稱呼。JavaScript 實現了ECMAScript,而Adobe ActionScript 同樣也實現了ECMAScript。

2.2 JavaScript語法

    JavaScript語法很大程度上借鑑了C語言和其他類C語言,如Java。

2.2.1 變量概念

    變量是編程中最基本的存儲單位,它會暫時存儲用戶放進去的數據,而存儲的數據位於內存空間中,通過正確調用內存空間中變量名字即可以取出與之對應的數據。JavaScript 變量是鬆散類型的,即變量可以用於保存任何類型的數據。每個變量只不過是一個用於保存任意值的命名佔位符。有3個關鍵字可以聲明變量:

  • var:在ECMAScript的所有版本中都可以使用
  • const:只能在ECMAScript 6 及更晚的版本中使用
  • let:只能在ECMAScript 6 及更晚的版本中使用

    聲明變量示例如下所示:

var age=28;

var name;
name="Surpass";

var name="Surpass";
name=100; // 合法,但不推薦

2.2.2 變量命名

  • 1、在JavaScript中變量名是區分大小寫的,的語言。無論是變量、函數名還是操作符,都區分大小寫。
- 1.變量test和變量Test是兩個不同的變量
- 2.typeof不能作爲函數名,因爲它是一個關鍵字

    按照慣例,JavaScript標識符使用駝峯大小寫形式,即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後面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示例如下所示:

- firstName
- myFunction
- doSomething

雖然這種寫法並不是強制性,但因爲這種形式跟JavaScript內置函數和對象的命名方式一致,所以算是最佳實踐

  • 2、變量名中第一個字符,可以是任意Unicode字母(包括英文字母和其他語言的字母)以及美元符號($)和下劃線(_)

  以下爲合法的變量命名

- para0
- _temp
- $variable

  以下爲非法的變量命名

1ab //第一個字符不能是數字
23  //第一個字符不能是數字
*** //變量名不能包含星號
a+b //變量名不能包含加號
-d  //變量名中不能包含減號或連劃線
  • 3、第二個字符及後面的字符,除了Unicode字母,美元符號和下劃線之外,還可以允許是數字(0~9)
  • 4、變量名不允許使用保留字或關鍵字

  常見的保留字符如下所示:

break       do              in              typeof
case        else            instanceof      var
catch       export          new             void
class       extends         return          while
const       finally         super           with
continue    for             switch          yield
debugger    function        this
default     if              throw
delete      import          try

2.2.3 變量提升

    JavaScript引擎的工作方式是,先解析代碼,獲取所有被聲明的變量,然後再一行一行的執行。這樣就會造成,所有的變量聲明語句,都會被提升到代碼頭部,這種方式稱之爲變量提升

function test() {
    console.log(name);
    var name = "Surpassme";
}
test(); // undefined

    以上代碼不會報錯,是因爲ECMAScript運行時會將其等價於以下代碼:

function test() {
    var name ;
    console.log(name);
    name="Surpassme"
}
test(); // undefined

2.2.4 代碼註釋

    源碼中JavaScript無須解釋的部分稱之爲註釋。其作用是對代碼進行註釋,便於理解代碼和後期維護。在JavaScript中提供了兩種註釋寫法。

  • 單行註釋,用//標記
// 這是單行註釋


  • 多行註釋,用/* */
/*
這是
多行
註釋
*/

2.2.5 語句

    JavaScript的執行是以行爲單位,即一行一行的執行,一般情況下,每一行就是一個語句。

var a=1;

語句以分號結尾,一個分號表示一個語句的結束,多個語句可以寫在一行中。如下所示:

var a=1;var b=a+1;

2.2.6 區塊

    JavaScript 使用在括號({}),將多個相關的語句組合在一起,稱之爲區塊(block),對於var來說,JavaScript的區塊不構成單獨的作用域

{
    var a=1;
}
console.log(a/2);

  上面代碼在區塊內部,使用var命令聲明變量a並進行賦值,在區塊外部,變量a依然有效,區塊對於var命令不構成單獨的作用域,與不使用區塊的情況沒有任何區別。在JavaScript中,單獨使用區塊並不常見,區塊常常用來構成其他更復雜的語法結構,如for、if、while、function等。

原文地址:https://www.jianshu.com/p/b89060a2f9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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