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夜深狗吠的夜晚,我突然發現自己長存着人格上的缺陷。
———總愛是錯誤地表達着一堆兒沒人需要的真誠。
我曾有過一個“良好”的願望:
我對每個人都好,也希望每個人都對我好,只望有譽,不能有毀。
後來我恍然大悟,察覺到那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兒。
還記得,剛步入社會的那會兒,就和舅舅家的女兒去快餐廳打工了。
我和她也算是發小,小的時候一起玩,大點兒的時候一起上學。
只不過中途因爲一些原因,中學還沒有唸完的她就輟學了。
之後我們就沒有聯繫,等再見面時我們就成了同事。
我們一塊兒上班,一塊兒下班,去過鬧市,也去過深僻小徑。
我們形影不離,無比歡樂,那感覺像是回到了小時候一般。
由於她對那裏的工作環境比較熟悉,偶爾她會偷偷地來看我。
日子久了,我幹活兒的速度也提升了,開始學着她的樣子去看她了。
她愛唱歌,但是手嘴不協調,一旦開嗓了手就不幹活兒了。
有時,我的活兒不是很多,幹完了就跑去幫她的忙。
然而,這樣的日子沒過多久,我們就總是因爲小事兒鬧彆扭。
“什麼屋子裏的地髒了不知道墩,桌子上的東西不知道歸位,衣服幹了也不知道往回收……”
以前都是姐姐長姐姐短的,沒成想就變成了一天到晚連名帶姓的碎碎念。
她眼睛長得不小,可她卻從都來看不見那些事情是我在做。
她不承認自己在挑事兒,也不承認自己的東西比我多。
不知道你發現沒有,當你討厭一個人的時候,那個人連呼吸都是錯的。
我只能保持沉默,因爲我只要一開口我們就會吵架,而且是“刀光劍影”的那種。
我最忍受不了的那次,也是我們彼此爆炸的時刻,我的錢丟了。
我確定是她拿的,但她依然沒有承認。
那是我所有的錢,那時我還沒有發工資。
我平靜地問過她,是不是拿了我的錢,在當時如果她說是,我想我會原諒她。
我知道她的童年不好,但這不是主要是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失去這個妹妹。
我們大吵了一架,好像還動手兒了,只不過最後我以失敗而告終。
後來我讓老爸去接的我,在後來我就發誓不再和她有聯繫。
在後來的後來就到了現在,我們莫名其妙地都進了一個羣,但我們都默契地沒有說過話。
事隔多年以後,再次回想起來,除了有些感傷以外,好像也沒有什麼了。
比起以前對她的袒護,真誠,她的翻臉無情更是實在。
一句瞪大眼睛說出來的,“沒有我,你能來這工作嗎?”
就噎得我上不來氣兒,就是那句話打碎了記憶裏所有的美好,我甚至都懷疑她讓我去的目的。
不過那都不重要了。
要說原諒了嗎?可能還沒有,畢竟我是凡人不是聖人。
有些事情,要在很長很長一段時間後,才能看得出它的影響。
那之後我與人相處就特別小心,很累很累很累,可還是不敢放鬆。
我們都曾大言不慚地拍拍旁人的肩膀說:
“嘿,不錯哦,你是個真誠的人。”
但我們又有哪一次是真想成爲那個人,能做到不坑人家就不錯了。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多說無益,只希望大家不要太受傷。
不管你在經營哪段情感,都請你保持一個這樣的心態:
“我用真心待你,但不執着於你。活在緣分中,而非關係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