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記錯的話在門頭溝住了快3年了。
記得初次來門頭溝的時候,一下地鐵我就蒙了,擡眼一看四周,媽呀,咋全都是山。
對山我有種莫名的恐懼,總感覺它會靜態地砸向我,所以我不敢靠近它。
我之前住昌平,在一條非常熱鬧的弄堂裏,白天井然有序,晚上就是充滿煙火氣的夜市。
我之所以去門頭溝租房,完全是因爲我老弟,他說了千種萬種那邊的房子多麼多麼的好。
在他語言的誘惑下我搬去了門頭溝,時間證明我不是衝動的。
日子像被風嘩啦啦颳起的樹葉一樣,我刻意計算了一下在那都住3年了。
3年內我搬了3次家,算上這次已經是第4次了,每次搬家都是顛沛流離的。
但這次卻是“刻骨銘心”的。
我不知道該怎麼講述這件事情,因爲我也沒想明白。
我只知道這次搬家,讓我看清了她並不像我認識她的時候那麼單純。
又或許第一次的印象不總是正確的,那就先說說是怎麼認識的吧。
她在庫房工作,主要負責貨物的錄入和分發,那時我剛來不久。
好多東西不懂也不會,頭頭兒就開着車把我放在了她那去觀摩。
這一放就是一下午,因爲去的時候馬上就中午了。
所以到那她剛好去喫飯了,我在屋裏等着無聊就跑去屋外曬太陽了。
那會兒已是初冬,在太陽散發出光芒的地方,有一個扎着兩個小揪揪的女孩兒,蹦蹦躂躂地跑了過來。
“嗨,你好小靜”
簡單的一句話幾個字兒,卻流露出了非常好聽的童音。
“嗨”
“我這裏有零食,你看看喜歡喫什麼?嗯,要不喫糖吧,吃了心裏會甜”
“啊”
她的話讓我想笑,她的表情更是呆萌的可愛,可不知道爲什麼,我卻想着和她能有更多的交集。
像大多數友誼那樣,我們的友誼也發展得越來越好。
好到難過了相互安慰,低迷了相互鼓勵,允許對方擠兌自己,還可以開放肆的玩笑。
在外漂泊這幾年,除了16年的那場友誼讓我倍加珍惜外,這是第二次但也是最後一次。
她有一次讓我特別感動。
那個月我剛好趕上“經濟危機”,既交了房租又報了寫作課,兜兒裏的錢簡直比臉都乾淨。
“我走到了山窮水盡”我跟她開玩笑。
“啊?我借給你點兒吧”
也許她只是隨口一說,也許她也是在跟我開玩笑。
對她來說也許真的沒什麼,但對我來說卻無端溫暖了我好幾個月。
也就是從那以後,我就特別地關心她,但凡有哪個同事企圖欺負她我都不能容忍。
哪怕那個人是我們的頭頭兒,我都會冒死掰扯掰扯。
可不管是愛情還是友情,兩個人的關係升溫太快都不會是件好事兒。
我和她就是那樣。
和她相處越久,慢慢地你就會發現她身上的一些小毛病。
她獨有的潔癖,講話時的歪理,不穩定的脾氣,以及閃爍不定的眼神……
但這些都不重要,因爲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的,重要的是隻有對你用心的人才會發現並且包容你的這些。
我不敢說我對她有包容,但我絕對能做到不討厭也不嫌棄。
我以爲這樣發自內心的相處模式,會走得很遠很遠很遠很遠。
奈何它經不起風吹,更經不起雨打。
在相處的這大半年裏,對於她我還是看得不夠真切。
用她的話說,她不值得我對她好,當初只覺得她是自卑的。
到後來我才發現最瞭解她的還是她自己,不過我倒還是對她有幾分欣賞,幾分佩服。
能把所有人不放在眼裏心裏,能把謊話說得那麼真,真的像是從肺裏吐出來的一樣。
這要是放到抗日時期,那絕對是咱們帝國的王牌特工。
至於,到底是怎麼個決裂過程呢,在這裏就不多說了,還是給大家留一些想象的空間吧。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好的時候可能不盡相同,不好的時候可能都差不多甚至是雷同。
執筆到此,對她並不是說有什麼惡意,寫的目的也只是單純地祭奠一下被她埋葬的友誼。
包括那條……那條……那條我曾視若瑰寶的手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