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却不仁,不仅应受道德谴责更应受到法律制裁

最近处理了两个孩子起诉甲某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两个孩子尚且年幼,甲某以外出创业为由几年前就离开了妻儿,鲜少回家,后又以创业失败为由,从不承担家庭和育儿的开支。 孩子的母亲乙某,在娘家的帮衬下,勉强度日。

小儿今年三岁了,甲某只见了小儿两面——没有现实中跨洋越海的障碍,有的只是心里的冷漠与忽视。小儿的生命里,没有“父亲”的概念,对我们而言高大、伟岸、温暖的形象,对于小儿而言,甚至远不如街坊邻居那般熟悉、可亲。

乙某在确认甲某在外面长期与他人同居后,决绝地选择了与甲某离婚。虽然离婚时约定好了甲某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然而时隔一年,他并没有要支付分文的意愿和行动。乙某无奈之下,才以两孩子名字提起诉讼。

我上下打量了她,清秀的面庞上,是精致却疏于打理的五官,尤其是那双美丽却黯然的眼睛,顶着微微的黑眼圈,看上去如此憔悴。

“为什么不让甲某抚养其中一个孩子呢?你把自己置于这么难的境地。”看到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弱女子,独自抚养两个年幼的儿子,不觉感到心疼。

乙某苦笑:是你,会放心把孩子交给这样一个冷漠自私的父亲么?况且他也不会想要的。孩子们跟我,就是讨饭我也会让他们过上不缺衣少食的生活,我会把他们抚养成人。如果跟甲某,孩子会成为像他一样的人,那就废了。

俗话说的好:为母则刚。眼前这普通柔弱的女性,用单薄的双肩挑起了两个孩子的一片天。看着她笃定的眼神,我知道有她的庇护,孩子不管在哪里都会是安全和温暖的,我也相信这样坚韧的母亲,定能培养出两个温暖负责任的孩子。

然而善良不等于可欺。

乙某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正当权利,让甲某这种为父不仁的行为曝光在阳光下,接受法律的制裁。其既不探视孩子也不付抚养费的行为,不仅是怠于履行抚养义务,更是于法理不容。

乙某拿到处理结果表示欣慰,我们也真心希望甲某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日后切实履行起其身为人父的职责,也为自己的后半生积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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