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恋住隔壁是啥感觉

带娃念书租个房,初恋成了隔壁老王。

不知从何时开始,带娃念书成了风,每家每户从幼儿园到高中,全程陪读。家有小女初长成,转眼上重点高中了。高一以为可以住亲戚家,没有做准备,匆忙中只好决定住宿。只是第二个学期还没有住满,孩子就吵着要租房子,因为学校宿舍条件有限,孩子成绩不错,当然只能以孩子为中心。于是我一面托人在学校里面租,一面自己在外面找房子。正好赶上高三高考结束,就在学校后门口租到一比较合适的房子。

外面的房子住了九个月,总是觉得还是不太方便,恰逢学校任教的老俵说学校里面有一套房子出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给定金租了再说。就是前面房子还没有到期,权衡利弊,当然学校里面房子更合适更方便,就放弃了外面的租房丢了三个月房租,毅然搬进了学校里面。

就了个星期天,女儿有空,又正好是黄道吉日,叫老公带个朋友一起帮忙搬东西,不然光我们母女爬六楼搬家可是累死的货。车子停到楼道口,女儿问话,我当然要回答,不料我一开口,前面楼道口外面蹲着侍弄花盆花草的眼镜男立马擡起了头,哇撒,那不是L嘛!我连忙不着痕迹闪身进了楼梯间,再也没有下去过,让他们一趟一趟搬东西,我稍微归置一下就开始烧饭,因为时间已到中午了。

搬家终归是忙碌的,也没有空闲时间想其他事情。第二天早上在顶楼看着美丽的日出,忙着拍照发朋友圈,不料眼角余光瞥见隔壁阳台一个人正在给花花浇水,不是他又是谁?不由戏谑自己:咋就这么巧?居然住到初恋隔壁来了?心念一动,不着痕迹拉过窗帘隔住了视线,眼不见为净——毕竟三十年已过,物是人非,只想安安生生住到女儿明年高考之后,不想惹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听说他老婆不是个省油的灯)。好在不是一个楼梯间上,也忍不住跟朋友吐槽,她笑道:“那就当隔壁老王呗!”

后来也遇到过几次,但我都没有正眼瞧过,路人甲路人乙,更没有打招呼,几十年已过,早已心如止水。其实城里也挺好的,就算是对门对户住着也不会认识不会打交道,何况还隔了楼道。年轻时候心思多也许会觉得:哎呀,见了面是不是会尴尬?更有甚者还会想着:会不会再续前缘哪?其实我告诉你是真的想多了!想象再美好也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就像歌词里唱的:转身已成陌路。曾经的深情只不过记忆里的惊鸿一瞥。三十年前就翻篇的书,三十年后早已发黄积满厚厚的灰尘,只有傻子才会再去碰触。

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的感受,如果说有些许的困扰,那我只能说抱歉。毕竟我只住短短的十五个月,然后就拍屁股走人,于他也只是个匆匆的过客而已。

跟初恋住隔壁是啥感觉?现在我告诉你:那就是没有感觉!安心吃饭,安心睡觉,安心各过各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如此而已。至如隔壁老王,那还不是一个档次的,隔壁老王多少有点觊觎的味道,这个真的没有。所以说距离产生美,越走近越觉得再普通平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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