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人生有時需做點無用之事

上小學時,我就特別喜歡語文。三年級開始練習作文,我的作文就受到了老師的青睞。每次老師佈置的作文,我都能按時按量完成。 當老師看到我寫的作文真情切意時,就給我一個大大的鼓勵。有時還當作範文在班上朗讀。受到肯定的我,更加堅信自己在文字上的天賦。 從六年級開始,我就自主練習寫日記,這個習慣保持至今。從此,我積累了大量的寫作素材,它們都來源於日常的生活和學習。她們像一個個閃閃發光的金子儲存在我的日記本里。時過境遷拿出來翻看,別有一番滋味。

比如,我在描寫秋天的田野時,這樣寫到:遠遠望去,金色的稻田像一條條波浪,輕輕地拍打着田埂,發出嘩啦嘩啦的聲響一陣秋風吹過,一股沁人心脾的稻香撲鼻而來,讓人心曠神怡。我在寫冬天山上的松柏時,這樣寫到:寒風凜冽,蒼翠的松柏依然昂首挺胸,像一個個威武的士兵,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還有,我描寫山村裏的河水時,這樣寫到:一條小河靜靜地流淌着,唱着婉轉的歌曲,彎彎曲曲地流向遠方…

諸如此類,美不勝收。年幼的我,知識儲備有限,所能表達的,都是日常生活中親身體會到的,最具真情實感的。 寫得不是很引人入勝,卻是一個孩童最純真最善良的心境。

我的青春就被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佔滿了日記本,我的青春思語就用青澀的文字來訴說,我的理想執一支素筆書寫…對生於80年代90年代成長起來的我,是那麼的單純和美好。

寫着寫着,我被書本上那些美麗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住了,“作家夢”在我心裏油然萌生。我渴望用我心和素筆,描寫我此生之摯愛。那些從心靈深處蹦出的靈感,或喜或憂,都成爲我生命中最真切的事。

每次母親看到我趴在桌子上埋頭寫字,總喜歡嘮叨:“又在寫了,怎麼有那麼多寫作…”  我聽而不理,繼續做自己的事。  母親哪懂得,我又在胡言亂語了。  生活在理想主義的90年代我,渴望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小小的夢想。 我堅信寫作可以給我的人生帶來精彩,帶來愉悅,帶來滿滿的財富。因爲我的精神世界是充盈的。

日久天長,身邊的親友發現我寫了這麼多字,也沒賺到錢,就有一個聲音在耳邊響起:寫那麼多幹啥?有用嗎?漸漸地我也在懷疑:是呀,這樣不着邊際地寫下去,要到什麼時候啊?何況,如今網絡寫作的人那麼多,真心靠寫作生活的有幾個?寫作真的有前途嗎?種種疑問和顧慮湧上心頭。

早幾年,我初學十字繡,繡了一副又一副,裝裱好掛在家裏或送親友。 他們無一人說沒用。我買書法字帖練字,爲了提升文化素養就多練了幾個大字,或者買幾本書回來閱讀,忽然就有一個聲音在說:“做那些,有用嗎?”  意思是,我做了不掙錢的事兒,就是無用的之事。

有時候我經常想,我們這一生,除了做有用(賺錢生活)的事情外,還不是得做很多無用的事兒?比如,打打麻將搓搓牌,跟朋友出去胡吃海喝一頓,浪費一天或者好幾天的時間出去嗨…這些事情不僅不掙錢,還花錢,難道不是無用的嗎? 比起做些既浪費時間又花錢的事,我用來讀讀書寫寫字等一些愛好之事,不但提升自己的藝術審美能力,還提高了自身的文化修養,怎麼無用了呢?

著名作家莫言說過:文學與科學相比,的確沒什麼用處,但文學最大的用處,也許就是它沒有用處。想想莫言的話也有深刻道理。在過去,人們的物質生活匱乏,可許多文人還是非常注重個人的精神生活,他們用自身的才華書寫壯麗的人生。比如,清代著名的文學家蒲松齡,爲了寫《聊齋志異》,一生清貧,窮困潦倒,在40歲時方纔著作成功。《聊齋志異》自述創作的苦衷,不爲人理解的苦難。同時,也反映了當時封建社會的種種問題。蒲松齡“喜人談鬼”,“雅愛搜神”,通過描寫妖魔鬼怪的離奇故事,反映舊社會的封建落後思想,人性的真善美、假醜惡嘴臉…我想,這就是文學作品非常成功的地方,無用就是最大的有用!

近代著名的大文豪魯迅,還沒學文之前,他是學醫的。當他看到麻木不仁的中國人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同胞死在日本帝國主義軍人的屠刀下時,魯迅的內心憤懣不平,咬牙切齒。他決定棄醫從文,以筆代伐,用文學拯救冷漠無知的中國人,以喚醒他們內心的良知! 試想,如果沒有魯迅這把鋒利的匕首,敵人能從精神上對我們瑟瑟顫抖嗎?

興許我們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中國,沒有資格去談那些救國救民的大道理,也從未感同身受過去的苦難。可我認爲,一個人有一項熱愛的事情,並甘願爲熱愛的事業去辛勤付出,也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不是什麼事情值得了纔去做,而是做了纔有值得的意義。

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人生沒有白走的路,走的每一步都算數。  我的每一滴辛勤付出,終會變得熠熠生輝。


寫於2021.10底至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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