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公考上岸以後,忙於成家忙於生娃忙於融入婆家。
十年。
38歲時候,一兒一女。
發現自己十年努力白費,沒有任何效果。
原因不過是自己放棄了事業的成長,雖然工資遠高於隊友,但是隊友提拔爲一個學校的科長,還是讓婆家人氣焰高漲,呵呵,我當年拋棄職位拋棄事業的成長,遠離父母的委屈,不過是個笑話。
我覺得自己還是狹隘,不能徹底放下婆家人的成見,不能忽略他們,他們降維打擊成功了。
不能這樣下去了,如果不是當年頭腦發熱,相信愛情,以爲對自己好就是愛情,我的生命裏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存在呢?
忽視他們吧!讓他們遠離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