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做社羣的兩三年,我認識了很多家庭主婦和寶媽們。
在和她們溝通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個現象:她們的自我認同感不高,也就是自我價值感偏低。
當然,我說的不是所有寶媽。而有工作的寶媽,比沒有工作的寶媽,又會有更高的價值感。
其實這個現象,相信大家都有體驗,這是我們現代社會的一個普遍問題。
雖然我們不停的在強調,做寶媽辛苦,應該被好好對待。尤其是職場寶媽,更是苦不堪言。
可總有一種感覺,大家越是這樣說,好像寶媽越是缺少價值感。另一方面,有一部分寶媽又有點被“矯枉過正”,很有點母憑子貴的感覺。
在我看來,寶媽的辛苦,應該是有目共睹的事。不必時時強調,大家心中明瞭就好。
而做爲寶媽,應該做到“值得被看見”。怎麼纔算“值得”?是你身上總有一個亮點,可以照亮他人。
我們生而爲人,孕育生命,這是一件很偉大的事。而你努力操持家庭、孩子和工作的樣子,就是值得被看見的。
而如果我們成爲寶媽後,沒有盡好母親的責任,也沒有自己可以努力的方向,僅僅只是生了一個孩子。在我看來,是不“值得”的。
自己既不值得被看見,也不值得冒着生命危險去生一個孩子。
我自己一路走來,曾經也因爲自己的辛苦沒被看見而委屈,因爲沒有收入而焦慮,因爲沒有工作而價值感低。
可如今生了二寶後,我沒有因爲辛苦而委屈,沒有因爲沒收入而擡不起頭,更沒有因爲全職媽媽的身份而覺得有任何特殊之處。
我可以自信的,努力的生活,我和所有人一樣,普通的向上生活。沒有看輕自己,更沒有俯視別人。
我和所有人一樣,只是所做的事,所承擔的責任不同而已。這樣,纔是一個寶媽最好的情緒狀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