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知识产权法官的追求

                      文/东军

    上一篇写了一名知识产权法官的纠结,文章获得很多朋友尤其是法院同行的共鸣。看来,真话,永远是人最愿意听的,哪怕是“纠结”这么一个乍看上去似乎有些负能量的词。这一篇暂时就不写纠结了,更加积极、正能量一点,写写一名法官的追求吧。

    王国维说过,人生有三重境界,分别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么,作为一位法官,又该有怎样的追求呢?我认为结合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也可以分为三重境界:始于公正、贵于专业、久于情怀。

      一、第一重境界:公正

  《官箴》曰: “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生明 廉生威”。

    如果对法官这个职业,用一个词做起点性要求的话,我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公正”,估计大家也是。

    公正是法官身上最基本、最重要的品质。一名好法官,首先应当是一个品格正直、做事公道的人。他分析事情,总能秉持一种客观立场;评判对错,总会怀有一颗公正之心。这个人身上具有真诚、热心、善良、 正义、悲悯等优秀品质。同时,他还足够勇敢和坚定,在是非对错面前敢于坚持立场,在功名利禄面前能够抵挡住诱惑。总之,他是一个品德高尚、清高自爱的人,这样的人才最有资格成为一名法官。相反,若一个品德低下、甚至心术不正的人成为法官,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想当一名公正的法官,光有品德上的公正是不够的,还要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做到立场公正,努力实现裁判结果公正。立场公正比较好说,就是法官处理纠纷时,要站在双方当事人中间,不偏不倚。裁判结果公正实现起来就比较难了,它不仅依赖于法官的自身素质,更依赖于当事人或公诉机关能否提供全面扎实的证据。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现代社会的法官早已不是古代社会的那种集司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权力很大的法官了。现代社会的法官不是官,仅仅是一个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动认定事实并不得不作出判断的普通裁判者而已。法官在判决中认定的事实是依靠证据呈现出来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原始事实。另外,由于法官也是普通人,每个人的个性和法律修养不同,面对同样一件案情,尤其一些复杂、容易有争议的案情,得出具有一定差异甚至完全不同的结论亦属正常现象。所以在诉讼结果上,法官很难保证每一个案件的裁判结果都客观公正,都符合当事人和社会大众的期待,偶尔出现一定的偏差甚至不公,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真正的公正,应当是一种方向,一种姿态,一种努力的过程,而并非一定要在现实中实现的一种结果。有些结果就是想实现也注定是实现不了的。作为一名法官,只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以公正为目标,尽到最大努力就足够了。毕竟法官是人不是神,也会犯错误,只要这种错误不是低级错误、不是故意犯的错误就行,我们就应最大程度地去原谅和接受他作出的结果。要知道,承认一个人能力有限会犯错误,并不会导致更多错误的发生。相反,否认才会。

      二、第二重境界:专业

    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梁启超曾曰:“无专精则不能成,无涉猎则不能通也。”意思是读书不专心精读一门就不能成就,不博览群书就不能旁通。学习和从事法律工作,亦是如此。

    前面讲过,公正是一名法官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但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光有公正之心显然是不够的,那顶多只能把案件办对,而且是那些简单案件。要想把案件办得又对又好,尤其办好那些相对复杂和疑难的案件,则要求法官必须具备专业而精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法院里的法官很多,如果你作为一名律师经常代理案件出入法院的话,你可能会发现,不论是开庭风格、沟通技巧,还是裁判文书写作,不同的法官之间风格和水平差别很大。而那些业务精湛的法官,总能最大程度地赢得当事人和律师的尊重,这样的法官写出来的判决,能最大程度地获得当事人和律师的认可。“XXX是专家法官”“XX是学者型法官”,可能有时候你从律师们嘴里面能听到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其实是对一个法官在业务水平的高度评价。这样的评价,对于法官而言,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前进的动力。

    所以,当一名法官,追求的第二重境界应当落在“专业”二字上。那就是每一名法官都应当追求成名一名专家型法官。专业,能够体现出一名法官的“贵”价值。

    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社会。法律日新月异,各种现实问题和纠纷层出不穷,想做一名专业的法官,跟上时代的发展,就要不断学习。跟书本学,跟实践学。边干边学,边学边干。知识产权法官,尤为如此。讲到这一点,我特别佩服我以前的业务师傅任广科,他对我的影响很大。在跟随他学习业务的那三年,我亲眼目睹了他如何如饥似渴地学习和研究审判业务。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特别爱看书,基本上每天除了开庭、写判决书外,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书上,就连下班回到家里也继续看,简直就是一个书痴。我记得我曾经在他博客中看到他自述一年看了200多本书,我看后震惊不已。他看的书种类很杂,不但看知识产权方面的书籍,也看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证据学、法经济学、法学方法论、法哲学等方面的书,凡正只要跟审判有关,只要有用,他无所不看,这导致他在审判实践中分析和看待问题时不但专业功底深厚,而且看问题的视野很宽,宏观思维很强,常常能站在其他人想不到的角度,提出让人耳目一新又不得不叹服的观点。即使后来离开法院后,他也始终保持着看书思考的好习惯,并时常打电话提醒和督促我多看书、多写论文。他始终是我的学习榜样。

    成长一名专业法官,路很长,也很难。记得自己当年考出司法资格下到业务庭,第一次参与庭审时,我怀着忐忑不安心坐在旁听席上观看三名合议庭法官如何审理一起专利纠纷案件。听了一上午,光记得听到一大堆专业名词和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地陈述,其余什么也没听懂。研究案子时,合议庭法官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火热,我在一旁发懵仍然没听懂,心下顿时就有点后悔下庭了。本以为考出司法资格背下几本法条来就懂法律了,甚至以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当法官了。没想到来实践中一看,原来自己还是什么也不懂。一入审判深似海,考出资格原来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从头学,跟着书记员学,跟着庭里的老法官们学,跟着庭长学,争取各种培训机会出去学。就这样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地学,不耻下问地学,边干边学,不知不觉八年多的时间一晃过去了。某一天一回首,蓦然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居然也成为别人口中的“专家”了。真应了王国维说的人生境界第三句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三、第三重境界:情怀

    什么是情怀?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是“含有某种感情的心境”。

    唐朝诗人王翰诗云:“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诗中透出豪放、视死如归的精神就是一种情怀,每次读起来都令人心潮澎湃。

    那么作为一名法官,面对繁重而枯燥的审判工作,又应当持有怎样一种心境呢?是仅仅把它当成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按部就班地去对待,还是始终怀有和投入某种信仰般的感情去耕耘?我想,想长久地干好这份工作,必然是后者。

    我虽然是半路出家学习法律,但有两段法律界人士特别推崇的话,曾经特别震撼和感动过我。一段是康德的,一段是培根的。康德说:“这世上唯有两样东西使我深深地震撼,一是头顶浩瀚的星空,二是人们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培根说:“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口开填正气,笔动喊冤情,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  康德与培根的这两段话犹如两颗璀璨的宝石发出灿烂的光芒,深深地打动着我的心,成为我心中的职业信仰。它告诉我,崇高的道德准则和慈悲的心肠才是最好的法律。为法官者,不仅要有法律信仰,还要有心怀悲天悯人之情怀。

    当一名有情怀、有温度的法官,一直是我坚持的梦想。2020年六一儿童节,烟台晚报政法栏目板块策划了一个活动,题目叫“hey,少年!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当时晚报随机选了一些政法行业的普通干警代表,让他们根据自己的职业特点结合年少时的梦想,说几句体会的话。我有幸接受了采访。我当时说出来的话是“法条是冰冷的,人性是温暖的,一份好的判决,有法条,也有温暖。”当时采访我的记者听到这话后感动不已,夸我说得好。我自己也感觉到这句话说得挺好的,好就好在它是从我心里面真实流出来的。

    客观讲,法官不是一个好职业,因为法官每天面对的都是些尘世纷争、人间琐事,透过案件,法官总是不得不看到很多人性和社会的阴暗面,这些东西看多了,容易让人变得消沉。法官又是一个容易受到委屈的职业,有时候,纵使你怀有怎样一颗公心,怎样努力去查明案情,力争作出一个相对正确的判决,当事人仍然不满意,甚至还会遇到利益受损的一方当事人对你进行无赖式纠缠、怀疑性举报。法官还是一个令人纠结的良心职业,面对社会大众的苦难和不公,虽然你疲惫不堪,满腹委屈,却无法做到对这些苦难和不公视而不见,无法不悲悯、不同情,它逼着你不敢消沉、不忍心消沉。因为你心里明白,一旦你真消沉了,心冰冷了,法律就彻底变得冰冷了。冰冷的法律和冰冷的判决不会给社会带来希望,只会增加它的无望。而这,在一个心存良知的法官心里,是不被允许的。

    八年多的审判时间不算太长,我办的案子也称不上太多,但其中不乏让我感到温暖和骄傲之例。这些案子不在于我判得多么公正、多么正确,而在于我在这些案子中,在尊重法律规则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展现了我作为一名法官的人性温暖和悲悯情怀。比如一起商标侵权案件,我通过仔细查明案情,严格适用法律,以一起民事判决成功阻击了公安和检察机关对被告的不当刑事追责,践行了我心中秉持的刑事司法应谦抑、审慎的理念。比如在一起跨省送达和保全案件中,我在当事人住处蹲守到接近凌晨,最终将那个四处躲债以及躲避法院传票不收的外国老赖堵在宾馆房间完成了送达任务。第二天我又趁热打铁,引导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彻底解决了纠纷。比如一起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中,我遇到一个脾气暴躁、当场解除代理资格赶走律师的残疾人犟老头,我尽管对这个人十分头疼,但坚持认真审理,准确裁判,最大程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利益,并帮助他执行到位,最终找以实际行动彻底感化了他,圆满化解了纠纷。再比如,我平时耐心观察身边那些默默无闻、身上闪烁着优秀品质的同事,记录下他们那些令人感动的事迹,利用业余时间先后写下了《好人刘姐》《党员老范》等文章,这些文章没有夸张,没有矫作,没有拔高,只有客观真实的记述,感动了身边很多同事的同时,也感动读到它的社会公众,让人们看到了法院干警真实鲜活的一面,消除了偏见,增加了理解。

    总之,作为一名法官的第三重职业境界,也是最高境界,那就是有情怀。有了情怀,你才会对这份职业保持长久的热爱;有了情怀,你的内心才会有持续前进的动力;有了情怀,你才能安于清贫、守住廉洁。有了情怀,你才能心中有爱,眼中有光,在审判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更久。

    公正,专业,情怀。这就是我,一名知识产权法官心中的境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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