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失人,不失言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譯文

孔子說:“應該與之言談的人卻不與他談,是錯過了對象;不應該與之言談的人卻與他談,是說錯了話。明智的人既不錯過對象也不說錯話。”

段意

應該談而不談、不應該談而談,都是缺乏見識的表現。孔子這裏所說的“可與言”,是就什麼而言的呢?有人認爲,此章與本書《雍也》篇所說“中等人以上能談高深的道理”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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