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事實才是熱愛的前提,才讓愛有的放矢。”

我很害怕自己走得太快,就好像是怕錯過什麼,又好像是忍不住想要回頭看看,還好像是怕走得快了也就很快走到盡頭了。就是在這種矛盾的心理作用下,我經常走走停停,時快時慢。有時,連我自己也分不清究竟是走得快些還是走慢些好。

老實說,如果是順利的話,走得越快越好不是嗎?如果是逆境,同樣快點走出去也是好的。可是,我就是會遲疑,會猶豫,會擔心和害怕。我隱約明白自己究竟在害怕什麼,是的,我明白。

因爲曾經迷失過啊。

迷失是件挺難受的事兒。生活找不到方向,找不到目標,找不到想做的事兒,沒有規劃,沒有興趣愛好,還伴隨着迷茫、焦慮、不安。因爲不知道不知道想去哪,又害怕到時候後悔,更怕走出去很遠回過頭卻發現方向錯了,都有可能。

所以,我總是格外在意走得快慢這件事。

因爲,好像走得慢一點,再去糾正也就少費力些,內心的不安也因此能少些;走得慢一點,如果是對的,那還可以走好遠好遠,幸福似乎也得到了延長。

但是,我好像錯了。我是說,其實不管快慢,如果只在意快或慢本身也有問題,因爲不弄清楚要去哪兒,那又爲什麼要走呢?如果只是閒逛,也就沒必要在意快慢了不是。可我知道,我並不想閒逛,也沒有興致去閒逛,我是在辨別方向、目標,好確立下來點什麼。一如“三十而立”,重要的從來不是“三十”這個具體數字或數字背後的年紀,而是“立什麼”的問題。一如“本立道生”,只有抓住根本,才能更好地找到出路啊,否則,又談什麼“道”呢?

都是路,都是人生,走或停,終究是形勢罷了。

如果“它”需要快,那不快就會錯過;如果“它”需要慢,卻急於求成,那就容易適得其反。

快與慢的重心,一則在於身體狀況能支持多快或多慢,保持自己的節奏就好;二則在於客觀事物本身所需要的快與慢,它同樣有自己的節奏。唯有兩者相結合,才能相得益彰,得心應手啊。

如今想來,我“着相”了。

事實上,我不止一次意識到自己“着相”的問題所在。被環境所影響也好,被情緒所幹擾也罷,又或總想找到一個“適合”的尺度,或者說分寸,這都是我“着相”的問題所在啊。

其實,哪有多麼所謂的“適合”呢?從一開始我就錯了。人是會成長的,人是需要經歷的,只有歷經打磨,從實踐中不斷吸收,才終會有所“適應”啊。絕非爲了某某而生,又或僅僅只爲某某而來。

要知道,在尚未抵達之前,我們如何確定我們所認定就一定如我們所想的那般?若是如此,又何需抵達呢?抵達的意義不正在於不斷嘗試、突破,於實踐中不斷接近和完善自身的認知,以及對目標本身的重新認識嗎?否則,其行爲或行動的意圖、動機,與空談又有什麼區別呢?

於夢中造城堡,不如醒而築夢,這纔是“橋樑”的作用,而非止於夢或醒後遺夢啊。一步步走去吧,不必過度在意快慢,知道何時慢何時快,把握好自己的節奏,實事求是的,腳踏實地的,奮勇前進,這纔是一個追夢人該有的態度和信念啊!

一如羅曼·羅蘭所說:“生活中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舊熱愛生活。”

是的,認清真相,實事求是(尊重事實才是熱愛的前提,才讓愛有的放矢),但這不是目的,而是前進的開始和前提,只有如此,纔算得上是熱愛。至於英雄,誰都可以是自己的英雄,至於還能不能成爲他人的英雄,可以是。但也不必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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